儒商研究:儒家伦理与现代社会探微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德胜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金耀基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

原文出处:
社会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以儒商为切入点,尝试探究儒家伦理在现代社会的作用。所谓儒商,指怀抱儒家道德价值的商人。本文首先构造儒人的理念型,作为衡量儒商的准绳。研究通过熟人推介,以深入访谈方式,共走访了40位企业家。结果显示,讲求道德价值的儒商,做生意的时候虽然未必物尽其利,总可以在利害计较的市场找到一席之地。由此可见,以儒家伦理来抗拒现代社会工具理性横肆,并非能与不能,而是为与不为的问题。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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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所涉及的研究,是以儒商为切入点,探究儒家伦理在现代社会所可能发挥的作用。现代社会的特征很多,但最基本的一点,就是韦伯(Max Weber)所指的“理性化”过程,或者说是“工具理性”发达。所谓“工具理性”,顾名思义,即只讲手段,不问目标。或者更确切的说,是不管目标是什么,只要目标既定,就能提供达到这个目标的最佳手段。战场与商场是工具理性最易显彰的地方,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目标已定,而且确实无疑。前者的目标是胜利,后者则为了赚钱,同样是充满竞争气味的制胜处境,或者说是弱肉强食的“赛场”(乔,1995)。现代社会由于工具理性发达,人类控制、驾御客观环境的能力增强,生产水平大幅提高,物质生活显著改善。然而由于工具理性的威力所向披靡,无所不至,以致人类一些基本价值倍受蹂躏,特别是传统上赖以凝聚社会的力量分崩离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日益加深。

      哈贝玛斯(Jurgen Habermas)继承法兰克福学派(The Frankfort School)的传统,力批工具理性,认定此乃扭曲了的理性, 是现代社会许多罪恶的主要源头(Bernstein,1985,6 )。 他提出沟通理性(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旨在填补工具理性的不足, 使现代人由单方考虑的成功导向转到双方协调的沟通导向,在日常生活世界重新建立饱受工具理性摧残的团结基础。按照哈贝玛斯的分析,在蕴藏工具理性的“体制”(system)壮大并取得支配地位之前,人在日常生活世界的行动由共识(consensus)来协调, 此共识一方面通过沟通而达致,另方面则由规范所制约(Habermas,1987,150)。由此可见, 日常生活世界的秩序不能撇开规范道德而单靠沟通理性来解决。

      这正是儒家思想在现代社会可以发挥所长之处。在协调日常生活世界的行动方面,孔子的学说刚好补哈贝玛斯的不足。他与苏格拉底不同,并不重视辩论和沟通,对沟通技巧甚至有蔑视的倾向(如说“巧言令色,鲜矣仁”!),也未尝就沟通理性的问题有所论述。当然,哈贝玛斯也讲伦理和规范,但大抵还是环绕着“沟通”这个主题而展开,与孔子的关注截然不同,也可以说是互相补充。孔子创教立说,无非是针对当时社会工具理性横肆、动乱频仍的情况,在规范共认的基础上,提出一套建立社会秩序的学说,也就是日后所指的儒家思想(张,1989)。儒家伦理千条万条,但归根究底,不外是日常生活世界里头的做人道理,教人和谐共处、秉正不阿,所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岂不是抵御工具理性泛滥的价值泉源么?我们关注现代人的儒家价值观,正是基于上述考虑。

      到目前为止,有关儒商的论述大抵可以归为两类:第一类是比较严谨的学术研究,对象主要是历史人物(余,1987,1996,1997; 马 ,1995;Lufrano,1997)。这类研究有个局限,就是当事人已经逝世,只能在留下来的文字上下功夫。资料比较详尽的,譬如有关张謇(1853—1926)、经元善(1841—1903)等人的记载,也只能显示他们的儒家价值观和活动概况。究竟他们如何经商,在面对义利冲突时怎样调处,乃至于内心有无出现挣扎,则往往语焉不详,甚至完全没有史实可稽。第二类以在世的儒商为对象,一般由文人或商家执笔,作传记式的描述(潘、汪,1995,1996;潘,1996)。 至于从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从事研究的,尚未见到,是以本文所做的,也算是个新的开端。

      我们以“儒商”为了解儒家伦理与现代社会的切入点,正因为在他们身上,工具理性与道德价值这两股力量相遇。如前所述,商场与战场是工具理性当道的地方,如果在这里活动的人也能秉持个人操守,其他人自然也不会有多大问题。换言之,我们的研究策略是找寻象商场这样趋近道德真空的“极端处境”,看看能否依然找到一丝一毫的道德遗痕,藉以检视工具理性在现代社会是否真的无坚不摧。

      “儒商”一词,在最近十多年才流行起来。明清时期的文献,称为“儒贾”。用字不同,其义则一。所谓儒商,就是亦儒亦商。“儒”字有两个含义:一指思想价值体系;二是职业社群,即知识分子。在传统中国,儒家思想是社会的价值主流,人的思想,乃至于一举手、一投足,很难不受儒家伦理所薰陶。知识分子也不例外,所以“儒”的两个含义可以混而不分。即是说,当时的知识分子,或多或少总会抱持儒家的价值观念。但自本世纪以来,特别是五四运动之后,儒家思想已经失去了社会价值主流的地位,“儒”字的两个含义开始脱钩。我们不能假定当今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是怀抱儒家价值的人。

      我们的研究目标既然是探究儒家伦理在现代社会所可能发挥的作用,所以赋予“儒商”一词的定义,就专指怀抱儒家价值的商人或企业家,而非时下一般所采用的“既是文人,亦是商人”,或者是知识分子商人(潘,1995)。严格来说,在深入访谈以前,我们无法确定某人是否怀抱儒家价值,因此选择研究对象时,只好从最低定义出发,就是除了在商言商之外,还有另外一套价值标准的商人或企业家。到目前为止,通过相熟及友好人士的引荐,我们总共访问了40位属于这个类别的人,其中8位在香港,4位在台北,曲阜、台中、台南、高雄、深圳各1位, 上海5位,无锡3位,南京8位,广州2位,新加坡2位,吉隆坡3位。他们的业务涵盖范围广阔,有航运、化工、饮食、旅店、房地产、市场调查、制衣、酿酒、棉织、金融、家具、电脑、电力、电子、汽车零件、出版、书店、玩具制造、贩卖玉器、钢铁、药材、建筑、广告、形象设计、音乐制作、百货等。从规模来看,小至一人经营,大至三千员工、业务分布全球的企业。自性质言之,有国营、私营,甚至产权不大清楚的乡镇企业。此外,我们还访问了7位在这些企业工作的雇员, 包括高层的副总经理、人事主任,乃至低层的仓务员和营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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