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直”与道德的本源

——俗语人类学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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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镇江师专学报

内容提要:

本文从俗语人类学的角度,认为“道”、“德”的本源义,即俗语中以“直”为中心的语汇群,如“直来直去”、“直心肠”等,探讨了原始人的行为规范与“直”的内在关系,指出后者即前者的价值观念。并进一步考察了原始人这种“直”的伦理学转变为文明社会以“礼”为中心的伦理规范的具体环节及其必然性。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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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探索庄子的思想根源时,我曾这样推测,不仅庄子一书中的“许多奇异事物”,“还有庄子的‘道’……等我们以为高度抽象的概念,而在那个时代,可能也就是极普通的词语,很好理解”。里面并没有“玄之又玄”的东西,不过都是依据原始思维而做出的“忠实的叙述”。(注:参看拙著《中国诗哲论》,济南出版社1992年版,第81—82页。)而这样推测的基本前提,就是原始思维抽象能力弱,直观性强,因此很难想象古人会进行比我们现代人更复杂的逻辑筹算。它们在今天之所以变得艰涩、精深,主要是思维方式不同而引发的,或者说是理性思维在以自己的原则去解释原始人的精神产物时,“把经念歪了”,否则很难想象古代哲人会那样有意识地把语言搞得如此不透明。

      讲思维方式的对立,实际上主要矛盾发生在原始思维与文明人意识形态的冲突中,因为后者的建构正是建立在对前者的破坏、革命基础上,不仅在社会形态方面,在精神意识方面亦如此。而我们现在所接受、所学习的古代文化遗产,恰是经过文明时代意识形态过滤、加工改造后的东西,古代文本所以变得不透明,与此直接相关。因此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与古人沟通的困难,恰是文明的意识形态本身所造成的,而真正的交流,也必须首先越过这层精神障碍。如同心理学家认为个体的潜意识中沉淀着种族的集体无意识、沉淀着远古祖先的已无意识化了的“意识”一样,我们也可以说,在文明时代中,在与意识形态相对立的那些领域中,同样存在着原始思维和文化之谜的正确答案。这个与意识形态相对立的领域,也就是我们平素所谓的民间文化。它在人类文化结构中的位置,正相当于潜意识在个体意识结构中的位置。

      这种民间文化主要有两层,一是指尚停留在原始社会形态中,作为文明的异质形态而残存的原始部落文化,或与主流文化的发展并不同步的一些边远区域的少数民族的文化;二是指已进入文明世界中的半氏族的、半农业的异质文化,这些文化与原始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民间文化表现在文化模式上,则是人类学家所研究的种种仪式、图腾等,比如中国古代典籍上讲的一些婚葬仪式,至今还可从一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中得到正确的解释。而民间文化表现在语言中,则是大量的俗语、方言,这些俗语、方言作为一种通过口耳世代相传、横越古今的“文化遗留物”,也与原始文化有着直接的关系。这就使得我们所谓的“俗语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得以确定下来。许多古代重要的文字、概念、观念等,在意识形态中往往越讲越乱,越讲越糊涂,而其本源,却可能仍停留在民间的口语、俗语和方言中。本文拟从俗语人类学的角度,来探讨一下“道德”这个中国文化的核心概念的本源。

      二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道德”在古代典籍中的本义。据文字学家的考证,春秋之前并无“道德”一词,“道”与“德”本是两个独立的词。“道”本义指“道路”。“德”的原始含义是指“人的具体行为”,“与巡视、选择道路的行为有关”。(注:张持平、吴震《殷周宗教观的逻辑进程》,《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6期。关于这一点, 还可参看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 —8页。刘笑敢正是依据是否出现合成词“道德”来区别内篇和外、 杂篇的。内篇中由于没有出现过合成词“道德”,而只出现过“道”或“德”字,故写作时代在前。)因此,道德的本义与我们今天的理解就大相径庭了。

      接着我们再来看理性思维对“道”和“德”的分别解释。在理性思维中,“道”被当作一个哲学范畴,它既属本体论,又属认识论,关于其解释也是五花八门。我们兹举数例:

      胡适认为:“道”是“一种无意识的概念”。冯友兰在30年代则认为,“道为天地万物所以生之总原理”。张岱年则认为,庄子“主张道是宇宙之究竟本根”。杨向奎则认为“道”既是一种“物质力量”,又是一种“根本法则”等等。(注:参看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02—103页。)这就不得不使我们发生疑问,直观能力极高的古人思维真有如此复杂吗?而且,不难看出,这些解释都是试图用西方的科学方法(文明人理性思维最成熟的形态)来解释原始思维的一个命题。而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则几乎从没有谁来做这样的分析。古代哲学家是凭着一种体验去认同“道”的存在的,这就是庄子所谓的“目击而道存”(《田子方》),然后再直接把它落实在日常行为中。所以古人称它为“本体明了”(《王文成公全书》卷三),无须言辩。

      “德”在最初也只是一种“具体行为”,《说文》谓:“德,升也”,段玉裁注:“升当作登”,桂馥义证谓“古升、登、陟、得、德五字义皆同”,都与走路的行为有关,本身并无善恶之分。这一点还可从道家那里来看,庄子经常德、道不分,大德即大道,只是到了儒家手里,它逐渐变成一种伦理规范,并逐步有了明确的现实内涵。其内容如“让”、“恕”、“俭”、“敬”、“忠信”,以及“固、顺、孝、安”(四德)等(注:张荣明《“道德”小考》,《北方论丛》1993年第5期。),我认为,这种转变,即中华文明在发韧期的理性思维对中国原始文化进行道德定向和阐释的结果。(注:拙著《文明精神结构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36—137页。)但这显然不是“德”的本源义,而是文明引申和附加给中国文明之初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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