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从一种具体的社会生活背景出发作出判断,对某种经济行为的道德合理性进行裁定。经济伦理就是从这种价值判定中产生出来的,它是一种使个人和社会的经济行为合理化的价值系统。该价值系统属于一个民族的文化理性结构的组成部分之一,同时又随着社会的经济秩序的变迁而不断地重构。因此,对经济秩序变迁中的价值理念进行勘定,对经济伦理问题的解决而言意义非常重大。笔者这里要提出来予以探讨的问题是,今天当经济学家责问“那些关于经济学应该如何的道德论辩是否合法”时,我们有什么理由继续进行这样的论辩呢?事实上,经济学对社会的分析或观察在强调其“价值中立”或“客观公正”的时候,它就试图摆脱伦理的介入,将“道德问题”悬置起来不予考虑。然而,经济学果真能够做到“价值中立”吗?在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那些宣布只讲经济问题“不讲道德问题”的经济学,到底是否正当?经济学家的健全头脑不可能不使他们比一般人更清楚地意识到,任何经济问题都与道德上的正当性、合理性密切相关。那么,为什么还有人能够“理直气壮”地宣称,“经济学家就是‘不讲道德’”呢(注:见樊纲《“不道德”的经济学》,载《读书》1998年第3期。)? 如果说,社会文化领域的道德普遍主义者或道德至上论者的指手画脚会对经济学造成混乱,那么经济学家拒绝接受任何这样的伦理劝告和道德诉求以维持经济学的纯正和独立就应被看作是正当的。在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经济学的企图不会放在弄清楚“道德的”和“非道德的”界线上,但当它将道德问题悬置起来的时候却隐含一种基本区分。通常情况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最小化的方式,即将伦理问题最小化到可以忽略不计,它旨在排除“经济领域”任何先在的道德理念的约束;另一种方式是最大化的方式,即用经济的正当性代替以往的道德合理性,这样,伦理问题被扩大为经济问题。不论经济学者是否卷入道德争论,也不论人们如何宣称经济学家就是应当“不讲道德”,这两种处理道德问题的方式本身标志着在一个经济秩序变迁的时代,“经济—伦理”的互动对一种新经济伦理的价值理念的建构。 一 当社会经济形态向着一种以理性化、自由竞争和利润最大化为标识的“市场经济”转变的时候,“经济”和“伦理”的矛盾就会变得异常突出。这不是中国当代经济秩序转变过程中独有的现象,西方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范例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一直为这个问题所困扰。因此,当我们面临经济秩序变化过程中经济与伦理的关系问题时,西方资本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解决方式是我们回避不了的。在这个问题上,片面夸大现代市场经济在两种对立性的制度体系中在价值理念上的相同之处或相似之处,或者干脆否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价值理念上的相同之处或相似之处,都是不可取的。理智的态度是,对经济秩序变迁的性质及其引发的经济学和伦理学论争的实质和在价值理念建构形态方面的区别与联系作历史的、辩证的分析。据此,我们有必要首先分析一下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范例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道德合理性难题和价值理念建构问题。 当代德国学者科斯洛夫斯基对资本主义伦理的分析或许会给我们提供某种借鉴。他在《资本主义的伦理学》一书中写道:“……走向资本主义的发展可以被描绘成经济独立化的过程,或经济联系从社会和文化准则中脱离出来的过程,这个过程有利于一种更强大的经济自身规律,有利于财产分配与社会结构的经济规律的更强壮的跃动,有利于状况系统的更猛烈的成形,有利于以对市场结果作为评价标准的经济成就作价值评估和社会分层。在这一经济的解放与独立化问题上总是引发出反对资本主义的批评或对市场社会的赞成。”科斯洛夫斯基这里所说的“走向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指西方社会从封闭自足的自然经济向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的转变。经济的独立过程使资本主义的三种主要的结构特征,即私有财产、利润最大化和价格机制,具备了道德中立的形象和社会解放的职能,商业的动机结构开始摆脱宗教的、文化的道德限制。因此,一方面是经济学“从道德神学和伦理学中的解放”(注:P· 科斯洛夫斯基:《资本主义的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12页。),另一方面是经济独立化的过程导致了伦理精神向个性化、主体化和理性化的方向的发展。前一方面是经济学的“不讲道德”,后一方面是经济秩序对道德理念的建构。 科斯洛夫基认为,不论各种经济主义的主张如何确信可以放弃伦理学和价值问题,他们最终都“忽略了资本主义由自由的个人所组成的社会向每个人提出了极高的道德要求,并对道德态度提出了要求”;虽然一种纯粹经济主义的立场认定这是经济自身无能为力的,因为“经济”要维护自身的自主独立就必须放弃道德问题的诉求,但是科斯洛夫斯基的论证表明,“和德行的独立化一样,经济的独立化也是一个道德问题”,历史地看,经济独立化问题是在有关“合同自由”和“禁止利息”的道德神学的讨论中显露出来的。合同自由涉及到合同的公正性问题,它并不取决于人们对合同所做的道德观察,而在于实现合同对双方有益的“双盈博弈”,正是这种相互有益的交换概念“显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学范例的升起”。在16和17世纪围绕着一个行为或一个合同的被允许问题展开的以或然论为核心的道德神学论争中,合同自由的要求作为资本主义的经济独立化的最初形式,就是在这一点上对传统的“严肃论”的道德神学提出了挑战。签订了一份合同的行为,在道德神学的等级上意味着遵从了较不保险的意见,也就是在道德上遵循了“或然论”而不是“严肃论”。这种向或然论道德神学的转变,是西方社会“经济”从“道德”约束中获得解脱的最初标志,它表明西方资本主义或自由市场经济胎动于封建的自然经济的母腹,而且在经济伦理意识结构上预示了一种主体化和个体化的基本趋势。从这个例证中,我们可以看到,经济秩序的转变必然使现存的道德价值体系发生颠覆,新生的“经济要求”和陈旧的“伦理要求”之间的根本冲突和尖锐对立标志着两种不同的经济伦理关系在价值理念上的分殊或对立。同样,西方中世纪晚期多明我会修道士与耶稣会修道士关于“禁止利息”的道德神学论争也显示了这一点。应该看到,反对禁止利息和主张合同自由实际上是一个经济独立化的问题,但是道德神学的论争在此却预示着:该问题“在道德神学和伦理学以及在经济伦理学中会出现向更大自由和主体性之解放发展的相同的进程”(注:同上书,第1、12、17~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