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与伦理道德的相互沟通

作 者:
雷鸣 

作者简介:
雷鸣,男,1962年生,副编审,湖南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湖南大学人文系副教授。邮编:410082

原文出处:
自然辩证法研究

内容提要:

从科学与伦理的相互包含、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考察了科学与伦理的内在联系。认为:从伦理的视角看,科学中包含着丰富的伦理道德内涵;从科学的视角看,伦理道德又包含着一定的科学成分。同时探讨了科学与伦理道德相互渗透、转化的方式和途径。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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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与伦理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式,其差异是显著的,但不能据此而否认它们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显著或隐蔽的联系。揭示这种联系,对于理解科学活动中的伦理道德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科学就其被理解为一种真理性的知识体系或者作为一种纯粹的工具理性(技术方法),诚然其本身并不包含或显现出特定的道德价值,但是,由于科学及科学活动是在人类社会中进行的,它是人类社会活动及其成果的一部分,并且总是同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相联系,因此,科学及其活动本身也是人类道德评价的对象。科学与技术作为一种既存的社会力量在介入并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即影响着人们的社会利益、社会需要和社会情感,人们自然会站在不同的角度对科学采取不同的道德态度。同时,科学活动作为一种自觉、自主的社会活动,其本身也在不断形成着特定的道德规范和道德特征。因此,科学与道德之间并不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处于一种广泛而深刻的联系之中。

      1 科学与伦理道德的相互包含

      (1)从伦理的视角来看,科学中包含着丰富的伦理道德内涵

      西方古代先哲与中国古代的圣贤借助于知(智)识与道德的关系,最早发现并阐发了知识与道德的互相包含现象。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有句名言:“知识就是道德。”〔1〕他认为, 一个人要掌舵就必须有关于船的构造和功能的知识;要治国,就必须有关于国家性质和目的的知识。一个人除非知道什么是德性,知道克己、勇敢、正直和虔诚及其对立面的意义,否则他就不会具有德性。在我国,作为儒家主要经典的《大学》,在其开篇中,就对“知与德”的关系进行了一定的阐发,在其“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运动中,“格物”被置于基础性的地位。孔子有句名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2〕作为儒学——一种伦理政治学说的创始人孔子, 在其中体会到的,不可能仅仅是学习(或知)是一种简单的生理-心理愉悦,而且,更重要的是一种道德-心理愉悦。古希腊传统的四大道德——“智慧”、“勇敢”、“公正”、“节制”中,智慧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我国古代,向称“仁”、“智”、“勇”为三达德,“仁”、“义”、“礼”、“智”、“信”为五常德,都把智慧作为重要的道德范畴。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大多数思想家们对科学技术是颂扬备至的。培根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就是这种思想氛围的写照。知识在当时不仅被看成是一种功利力量,也是一种道德力量。在十七世纪,促使科学家和思想家们投身于科学的即在于“增进人类福利”与“颂扬上帝”的道德动机,“科学的这种改善人类的物质条件的力量,除了本身的纯属世俗的价值以外,在耶稣基督的救世福音教义看来,是一种善的力量。”〔3 〕牛顿作为一个伟大的自然科学家,其晚年沉溺于宗教神学,这常被后来者所诟病,如果深入其所处时代的道德-科学氛围来考察,其行为也许就不那么古怪了。“耐普尔和牛顿刻苦钻研神学,在牛顿看来,科学在某种程度上受到高度评价,是因为它揭示出上帝的威力。”〔4 〕即他把自己的科学行为和宗教行为看成为具有同样道德意义的善行。

      由此可见,无论是古代的思想家和近代的哲学家,都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科学与伦理道德的一致性,即科学所包含的道德意义。由于他们的历史局限,古代的哲学家们所理解的“知识”或“科学”更多地具有人文的内容,而不是纯粹的自然知识;而近代的科学家们和思想家们,出于其宗教伦理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对科学的伦理价值的认识,与其说是深刻,毋宁说是机智的。

      在科学史上,对科学所蕴含的道德价值认识得最深刻的要数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他的科学伦理价值观主要体现在:其一,他认为科学从本质上说是至善的。其二,他真切地意识到了科学运行中的伦理意义。

      爱因斯坦认为科学与伦理具有共同的价值内含,因为在他看来,一切道德、科学与宗教和艺术“都是同一株树的各个分枝。所有这些都是为着使人类的生活趋于高尚,把它从单纯的生理上的生存境界提高,并且把个人导向自由。”〔5〕虽然, 科学事实和科学定律是不能用伦理准则来衡量,如同世界的客观性,人们基于一定的科学方法认识到的自然界的规律及这种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科学定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真理客观性的固有之义,但是,从科学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意义上来看,它绝不是价值中立的,而是具有最大的善。

      爱因斯坦从两个方面来说明科学之善的含义。首先,他肯定了科学之善的功能价值。“科学直接地、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间接地生产出完全改变了人类生活的工具。”〔6 〕给人类带来了物质上的最大实际利益。科学自工业革命以来,逐渐获得了社会的承认和尊崇。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给人类带来的“好处”,诚如列宁在谈到科学技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运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时所指出的“所有工厂和电路‘电气化’,一定能使劳动条件更合乎卫生,使千百万工人免除烟雾、灰尘和泥垢之苦,能很快地把肮脏的令人厌恶的工作间变成清洁明亮的、适合人们工作的实验室。家家户户有了电灯和明亮的电气取暖设备,就能使千百万‘家庭女奴隶’不再把一生中大部分时光消磨在乌烟瘴气的厨房里。”〔7〕科学给人类带来莫大的恩惠, 使人类的需要得到了满足,因此,人们有充分的理由把科学看成是内含善的价值的“精灵”。其次,爱因斯坦也指出了科学之善的内在含义。“科学的不朽的荣誉,在于它通过对人类心灵的作用,克服了人们在自己面前和在自然界面前的不安全感。”〔8〕科学技术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重要表征, 是人区别于自然界、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蜜蜂靠其本能可以营造出令最杰出的建筑师都叹为观止的“杰作”,但用一定的科学技术武装起来的、哪怕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也会比它们具有更大的创造自由。科学是人类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有力杠杆。“科学具有认识功能和实践功能,它的最终目的是以科学知识去指导人们能动改造世界,使人类在对自然界的关系中和在社会关系中获得自由。”〔9 〕科学对于解放人的思想,增进人的智慧,提高人类在自然界面前和社会生活中的主动性、自觉性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从本质上说,真与善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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