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伦理及其方法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万俊人 北京大学哲学系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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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20世纪人类伦理谋划的最后尝试,普世伦理(the Universal Ethics,又译为“普遍伦理”、“全球伦理”或“世界伦理”)自90年代初以来已成为全球性日益突显的伦理学主题。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是:使普世伦理课题得以突显的背景和原因是什么;在当代世界多极化和文化多元论的条件下,普世伦理是否可能;如何可能。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将构成我对现代社会的道德理解,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将构成我对普世伦理的理论解释,而对第三个问题的回答则将构成我对建构普世伦理的方法论思考。

      一、现代性社会与现代性道德

      当代宗教学、伦理学、哲学学者和政治家们之所以不约而同地提出普世伦理问题,有一个基本的事实判断作为他们共同的价值判断前提,这一基本的事实判断是:现代社会和现代人已经陷入一场深刻的道德危机;这一危机既是整个人类现代性危机的集中反映,也极大地预制着人类未来的生活前景。其危机之深已使得普世伦理成为了人们必须重新思考的一个时代性课题,因为现实越来越清楚地表明,大量的社会问题和全球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纠缠于现代人类的价值判断,而现有的各种伦理观念——无论是西方现代性的,还是东方传统的;也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都已无法单独满足现时代的道德文化需要。

      普世伦理曾经是人类“道德乌托邦”的理论表达之一。希腊化罗马时期斯多亚派所提出的“世界主义伦理”、基督教伦理的“千年思想世界”、近代空想社会主义者们设想的“道德乌托邦”,以及中国古代思想家的“大同”理想……等等,都饱含着一种普世伦理的热望。然而,真正谋划一种普世伦理并赋予其普世化的理性形式,则是由近代以来的西方伦理学家、特别是康德所代表的“启蒙运动”及其现代理性主义的信奉者们(如当代的罗尔斯、哈贝马斯等人)所承诺的。

      康德和“启蒙运动”思想家所追求的普遍理性主义伦理,当然是一种西方式的现代性“普世主义”伦理价值观。它无疑是西方现代性社会价值取向和现代性道德的经典表达。就其反中世纪神学伦理和呼应现代科学理性的现代性而论,它确乎是一种合乎历史潮流的进步性“启蒙”和现代文化的革命性“祛魅”(disenchantment):人类中心的价值定位和普遍理性的价值启蒙,不仅解放了长期处于自我“蒙蔽”状态的人类和人类自由精神,而且也的确为现代社会文明提供了充分(人类)“主体化”的价值资源,使理性之光照亮了一切。但是,这种普世主义的道德启蒙带来了两个意味深远的后果:其一,由于它所依据的历史经验只是先行的西方现代化社会文明,其所赖以建立普世伦理的基本价值标准体系带有深厚的西方自由主义色彩,而将这一原本具有“地域性”和文化特殊性的伦理价值标准普世化为人类唯一普遍有效的价值标准,不可避免地隐含着西方文化霸权主义扩张的危险。其二,总体说来,这种现代普世主义伦理的基本价值精神和“现代性道德”的(启蒙)谋划,与整个西方社会的“现代性”是相辅相成的。西方社会的“现代性”内涵主要有三个方面,即个人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而从根本上说,隐含在这三个基本要素背后的核心理念则是自由主义,更具体地说,就是个人权利或个人主义的人权观念。这种个人主义的权利价值观念和取向,不仅导致了西方现代社会和现代文化的内在分化与冲突,埋下了社会价值关系分化冲突的祸根(如社会正义安排和公平分配等问题),而且更为深远的是,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和膨胀的人类“自我中心主义”,误导了现代人的基本行为方式和道德心态。自我中心的道德价值观念和伦理心态,使现代人既难以确保自由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平等相待,也难以保证先进文明或文化对文化“他者”的公平交往,亦难以保证人与自然之间的恰当交换关系。相反,它会导致自我与他人、文化自我与文化他者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单向目的-手段关系,以宰制和利用的心态来对待他人、对待文化他者,以及无节制地掠夺自然资源、征服外在世界。现代社会或现代人所面临的日益严重的社会公平问题、文化冲突问题和生态(环境)伦理问题,不断地印证了这一点。

      现代性的社会“情景”是分裂性的。为了激发社会的价值创造力(效率或实际效用是现代社会文明的第一目标),它确定并确信“个人主义”或个人自由权利优先,认为这一价值信念是激活社会物质生产的价值之源。而与这一核心价值相适宜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方式,则是以自由公平交换为根本特征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秩序。但这一社会模式严重忽略了问题的另一方面:首先,在强调个人自由或权利绝对至上的同时,如何确保人际平等。在两个被同样赋予绝对自由权利的个人之间,个人自由权利的实现只能有两种选择:要么,两者都放弃对自我权利(自由)的绝对要求,以求得某种合理性程度上的相互理解和妥协,最终有限度地实现各自的自由和权利;要么,两者都不肯放弃对自我权利或自由的绝对申认,最终导致互不妥协和互不相容的冲突乃至斗争。这是现代社会里一直存在的一个价值悖论。

      其次,在建立和维护现代民主政治的同时,如何确保现代社会的公平合理秩序。政治民主和公平合理的秩序基础,都依赖于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正如当代美国著名伦理学家麦金太尔所尖锐指出的那样,在文化多元论的现代社会里,我们追求的究竟是“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参见〔美〕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特别是原作者序言和他特别为中译本补作的序言,以及我为该书中译本所写的长篇译序,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版)。脱离我们自己的文化历史传统,我们便难以形成真正的自我认同,而现代人的自我认同危机(“我是谁?”),又使现代普遍流行的“正义”、“合理性”或“理性”等价值概念成为了无所确认的、在所谓“普世规范伦理”中漂浮不定的象征符号。

      再次,如何在确认西方现代化社会文明或文化模式的先行地位甚至是优越地位的同时,保证不同民族、国家、区域及其各特殊文化传统之间的平等对话和理解。这是一个更复杂更难于把握的问题。现代性社会的西方化特征极可能导致多元文明或文化之间的冲突。而如果仅仅立足于西方先行现代化文明的单一模式或价值标准来构建普世伦理原则,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文化殖民主义或文化话语霸权的问题。

      最后,在确认人类的自我目的性地位的同时,如何避免人类中心主义,节制人类对自然世界的无限制的掠夺和破坏。现实的教训提醒我们,任何单纯的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的普世伦理,如同以某一特型文化传统为中心所建立起来的普世伦理一样,都难以逃脱价值霸权主义的归宿。不同只在于,前者以人类对自然世界的技术宰制为基本特征,而后者则以某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意识形态宰制为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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