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徽州商人的义利观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廷元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芜湖,241000

原文出处:
安徽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明清徽商崇尚儒家义利观主要是由徽商文化心理特质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所决定的。徽商崇尚儒家义利观,主要表现在:徽人经商的目的不在于求利而在于谋生,谋生之意出自仁心;徽人经商坚守“先义后利”、“义中取利”的道德准则;徽商因义而用财,不惜耗费大量商业利润用于“义举”。儒家义利观促进徽商沿着封建商帮的轨迹发展,但对徽商向近代商人的演变则是不利的。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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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法分类号 K248

      贾而好儒是明清时代徽商的一大特色,而崇尚儒家的义利观,则是这一特色的主要表现。徽商的经营思想及其商业道德,无不受到儒家义利观的支配,儒家的义利观对于徽州商人的发展曾起到正反两方面的影响。为探明徽商发展与演变的规律,有必要注意对徽商义利观的研究。

      一

      徽州商人崇尚儒家的义利观不是偶然的,而是由当时徽州商人的主客观条件决定的。所谓主观条件,就是指徽州商人的文化心理特质,所谓客观条件,就是指明清时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徽州是朱熹的故乡,号称“东南邹鲁”。自朱熹以后,这里出现了许多著名的理学家、汉学家和达官显宦,可谓是“名贤辈出”之区。在这些儒学大师、官僚士大夫的倡导下,徽州的文教事业十分发达,成为“户诵家弦”、“儒风独茂”的地区。在这种文化氛围的薰陶下,儒家的义利观,自然在徽州商人的脑海中打下了深深的印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徽州商人中有许多人本来就是读书人,他们或因家境清寒,或因科场失意,不得不弃儒服贾。这些人自幼饱读经史,对于儒家先义后利之说自然领悟更深。他们一心想走读书做官的道路,但客观条件使他们无法走下去,既已服贾经商,却不甘心与“贾竖为伍”,久而久之便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他们认为“贾名而儒行”者谓之“儒贾”,“以儒饰贾”者谓之“贾儒”,“于其为贾儒,宁为儒贾”(注:《太函集》卷61,卷52。)。就是说,在他们的心目中,儒贾之分已不仅仅是职业的划分,而且还是道德品质的划分。后一种划分着眼于人的本质,所以显得更为重要。凡能以儒家的道德为立身行事之本者,职虽为贾,犹不失其儒者本色。这种人理应誉之为儒贾,而受到人们尊重。凡背离儒家道德行事者,即便谈经论史、舞文弄墨,也不过是一个用儒者外壳包装起来的市侩,这种人理应被斥为贾儒,而为人们所不齿。

      这种儒贾与贾儒之说,虽不见于经传,但却与“圣贤心法”有其相通之处。孔夫子就曾教诲子夏说:“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既然儒中可以有君子小人之分,那么贾中为何不可有儒贾与奸商之别呢?

      明末徽人汪献芝说:“士商异术而同志,以雍行之艺,而崇士君子之行,又奚必缝章而后为士也!”(注:《汪氏统宗谱》卷168。)汪尚宁也说:“业儒服贾,各随其矩,而事道亦相为通。人之自律其身,亦何限于业哉!”(注:《汪氏统宗谱》卷116。)他们的这些议论,都比较集中地道出了当时徽州商人的心态:人生在世,或经商、或业儒,虽然因其条件不同而异,不可强求,但恪守儒家的道德准则,却是不可动摇的,否则就成了自绝于名教的败类。许多徽州商人,在这种心理状态的支配下,虽置身于货利之场,却念念不忘恪守儒家的道德,力求跻身于儒贾之林。戴震曾说:徽州人“虽为贾者咸近士风,”(注:《戴震集》卷12。)讲的就是这种现象。

      徽商之所以崇尚儒家义利观,还是与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明清时代由于社会分工的扩大,商品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小生产者与市场的联系日趋密切,在市场上能否建立起公平交易的秩序,已经成为关系到千家万户生产与生活的大事。然而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商业资本到处都代表着一种“劫夺的制度”,“侵占和欺诈”的行为在市场上是司空见惯的。在商业资本盘剥之下,广大农民小生产者受害极深,他们无不痛心疾首地诅咒奸商。于是“无商不奸”之类的叫骂声响彻云霄。然而这一片叫骂之声却表明一个事实:讲求商业道德,建立公平交易的市场秩序,已经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了。在这种形势下,徽州商人高举起先义后利、义中取利的旗帜,走进市场,自然能够博得广大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欢迎,使他们在生意场中左右逢源,处处受益。徽州商人在尝到甜头之后,当然更加起劲地鼓吹“先义后利”的信条,于是崇尚儒家的义利观遂在徽州商人中成为一种经久不衰的风尚。

      二

      儒家学说认为,义者行之宜也。凡事都遵照儒家道德规范去做,而不计其利害得失,就算坚持了先义后利的原则。徽商鼓吹先义后利的义利观,固然有其虚伪性、欺骗性的一面,但也有其实实在在的身体力行的一面。就大多数徽商来说,后者还是主要的一面。这表现在他们经商的目的、经商的手段以及商业利润的用途上都贯彻着一个义字,就是说义字贯穿了徽人经商的各个环节。

      徽人认为他们经商是为了义,而不是为了利,这是他们崇尚儒家义利观的第一个表现。万历《歙志》说,徽州山多田少,人口日增,粮食不足自给,故徽人不得不四出经商,藉以谋生。“谚语以贾为生意……人人皆欲有生,人人不可无贾矣”(注:万历《歙志·货殖》。)。就是说,经商固然要图利,但图利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终极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求生。所以把经商称为“做生意”。明末徽人金声也说:徽人为贾是为了“求食于四方”,“非贩而求利也”(注:康熙《徽州府志》卷8。)。足见在徽人心目中,谋生与求利是有所区别的。“生意”一词不论是否由徽人所创,但它早已在徽人中广为流传了。这个词所带有的浓厚的理学气味是值得注意的。《易经》上说:“天地之大德曰生”(注:《周易·系辞下》。)。所以后世儒家多以生释仁。程颢说:“万物之生意最可观……斯所谓仁也”(注:《河南程氏遗书》卷11。)。朱熹也说:“仁者,天地生物之心”(注:《朱子大全·文集》卷40。)。可见抱着谋生之意而外出经商,这本身就是出自仁心的行为,自然也就合乎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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