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观念在国人生活及民俗中的影响渗透

作 者:

作者简介:
肖群忠 西北师范大学科研处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伦理学博士研究生 兰州 730070

原文出处:
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孝道观念广泛渗透于国人的生活方式及民俗、民间艺术中。在衣食住方面,古人通过服饰的质地、样式等以明尊卑贵贱并实行丧服的“五服”制度,在养亲的同时更注重食的文化、礼仪以体现孝之敬意,以四合院为代表的居住结构则体现着儒家孝道之宗族群居、长幼有序、尊祖敬宗的伦理精神;在人生仪礼方面,基于孝道重视传宗接代、热爱生命、追求永恒的理念,诞生礼、婚礼、寿礼和丧礼备受重视;在岁时节日方面,“春秋祭祀”、“四时上坟”,年复一年,孝心不断;在民间文学艺术方面,祈嗣贺生与祝寿之题材大量表现在民间美术作品中,此外,诗歌、戏曲、传记、铭赋、祭文以及传奇、小说、神话、志异等文学形式,也广泛地表现了孝道主题。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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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法分类号】B82-04

      孝在传统文化中,一方面是“善事父母”之伦理意识,体现着亲亲、尊尊、长长、贵老等伦理精神,另一方面,它还具有祖先崇拜、追求永恒的宗法性、人文性宗教意义,从而强化着中国人的家族、宗族意识。另外,孝还是中国人珍视生命、保护生命的哲学意识的体现,是中国传统文化内在的、深层的元意识。孝之文化观念不仅对中国传统政治、教化等有深刻影响,而且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民俗、民间艺术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拟对孝道观念在国人生活方式及民俗、民间艺术中的影响渗透做些透视分析。

      一、孝道观念在国人之衣食住中的影响渗透

      一些学者在研究了中国古代的袍服之后,归纳出以下五项作用:一、明贵贱;二、弘教化;三、尊祭祀;四、慎丧仪;五、禁奇异。在日常生活中,父母与子孙的服饰是通过质地、样式等加以区别、以明贵贱尊卑的。子孙衣冠整洁以示对父母长辈的尊敬。如《礼记·深衣》中规定:父母和祖父母同时健在的人,穿的深衣用彩色花纹来滚边。只父母健在的人,穿的深衣用青色来滚边。未满30岁,父亲已去世的人,穿的深衣用白色来滚边。袖口、裳的下摆,裳边的滚边,都是一寸半宽。《礼记·曲礼》:“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为什么?正如郑玄注:“为有其丧象也。”早晚请安时,要服饰整齐,不可脸不洗、发不梳就拜见父母,否则为不孝不敬。在服饰文化方面,最具孝道典型意义的是古代丧服的“五服”制度。当家族亲人逝世后,子女家属在死者入殓后,均要穿上丧服,称为“成福举哀”。根据生者和死者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丧服和居丧的期限有差等,“五服”即为丧服的五个等级,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斩衰”为五服中最重的一种,凡丧服上衣叫衰(披在胸前),下衣叫裳。衰用最粗的生麻布做成,衣旁和下边不缝边,使断处外露,以示无饰。不缝缉称斩,故称“斩衰”。丧礼中子与未嫁女为父母丧服,承孙为祖父母丧服,妻为夫丧服,服三年。次重孝服“齐衰”,用粗生麻布制成,剪断处缉边。为祖父母服一年,为曾祖父服五个月,为高祖父服三个月。稍轻孝服“大功”,用熟麻布做成,比“齐衰”稍细(功指织布的工作)。为伯叔父母及堂兄弟、未嫁堂姊妹丧服九个月。次轻孝服“小功”,用较细熟麻布制成。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外祖父母、母舅、母姨丧服五个月。最轻孝服“缌麻”,用最细熟麻布做成。为从曾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姊妹、表兄弟、岳父母丧服三个月。“五服”制度中的某些内容,历代曾有若干变化。然而,从它形成于先秦之时起,就一直广为流行,经久不衰2000多年并渗入到社会各个层面中。它是中国传统丧葬中重孝道、重伦理、重血缘关系特点最明显的表现。一方面体现着对故去之人的祭祀追念之孝心,一方面又体现着宗族、家族关系中亲疏有别的宗法关系。古人常以丧服来表示亲戚关系的亲疏远近,杜甫《遣兴》:“共指亲戚大,缌麻百夫行。”其中的缌麻即亲戚,而非丧服。直到如今,同姓同宗,如出了“五服”,虽为“本家”,然而关系已相当疏远了。

      中国素有“食文化”之说,因此,孝道作为文化的元意识,必然就在人们的饮食上留下更为明显的痕迹。如事生之父母,儒家所言孝道最起码的要求,就在于千方百计供给父母充足的食物,以养父母。如《二十四孝》中的“为亲负米”、“鹿乳奉亲”、“涌泉跃鲤”、“怀桔遗亲”、“哭竹生笋”、“卧冰求鲤”等等都是以食品养亲的故事。不仅要养,而且要敬。因此,不仅要“有酒食,先生馔”,而且在吃的文化、礼仪方面更要体现孝之敬意。古人在饮食上很讲究孝义。上亲在,珍美食品先供上亲,上亲尝后赐食,子孙才可食。上亲喜爱之食品,子孙不可随意食用。古代同桌用饭,父母上座,子孙下座或边座。父母端碗用筷,子女才能动作,子女不可先于父母用食,也不可先于父母下桌。甚至小孩不能任意多夹菜,要看父母眼色。当餐桌上排出长幼尊卑的次序时,伦理孝道观念也逐渐渗透到他们的心中。古人早已懂得“制乡饮之礼以交接长幼之序”。在村落、宗族的饮食仪式上,礼仪的规定往往非常严格,表现在座席的分配、斟酒的次序、敬酒的规矩等各个方面。孔子在《论语》中说:“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就是长者为尊的敬老习俗在饮食聚会上的表现。像这样在日常生活中处处体现出来的秩序的规定往往比空洞的说教更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嵌入到人们的骨髓中去。因此可以说,中国之食文化一方面是在孝道观念支配下形成的,另一方面又是强化、教化、贯彻落实孝道的有效途径。

      事生如此,事死更是以食品和酒表达子孙对祖宗父母之孝心。中国的宗教奉献食品反映了神与人有相同的欲求,这是原始人道主义的一种表现。中国的宗教是一种人文性宗教,祖宗神是上帝与人之间的联系者,亡故的祖先之灵魂离开肉体而去,却还时时牵挂着世间子孙的一举一动,他们都明察秋毫,因此,子孙们便以丰盛精美的食品、美酒奉献给祖宗神灵,让灵魂感到生者的一片孝心真情,从而保佑生者福寿平安。不仅如此,儒家礼制对孝子在父母亲人去世期间的饮食也做了严格限定,以此表达子女哀痛、悼念祖宗父母之孝心。如父母去世后的前三日不饮食,其后至第七日只吃粥,七日后方可食蔬菜水果,十四日后才能食肉,居丧三年期间都不应饮酒。

      中国传统的居住房屋更是体现着儒家孝道之宗族群居、长幼有序、尊祖敬宗的伦理精神。我国传统社会是一种未斩断原始血缘关系遗风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因此,宗族群居实际上是原始村落组织群居的延续。至今许多地名如“赵家庄”、“李家屯”、“马家坡”、“王家沟”等等就是这种宗族群居的体现。血缘宗族聚居在一起,以宗族祠堂为中心。祠堂是祭祖和族内公共活动的场所。我国房屋的基本结构是一明两暗的一堂三间,这是一般平民住房规模。中堂位置最显,中央供奉祖先、神佛;壁悬中堂、对联,下设长几方桌,两旁设大座,是家庭中处理公共事务(祭祖、议事、待客、举行各种仪式等)的场所。如果是中等家族规模,便在正房两侧和对面加盖厢房,中间的院子为广庭,成为典型的三合院或四合院。一个院落合成一个家族。我国传统的大家族的扩展体现在房屋上,基本上是以四合院、三合院为基础,采取纵向、横向连接两种形式,其中以纵向连接最为常见,于是便有了二进、三进的院落。这样的建筑布局可伸可缩,非常适合于我国传统的家族社会结构。由此扩展,规模可以达到最大,如朝廷的宫殿实际就是一个纵向横向多层连接的大四合院——封建社会“家天下”的象征。四合院、三合院中,正房是年长家长居住,子女住东、西厢房,仆人则居下屋。即使是一家人睡在一个炕上,也有次序的规定,男性家长睡炕头,其次是女性家长,以下依次排列,最末者在炕稍。炕头近炉灶,这是原始社会按火塘区分次序的遗风。四合院布局之所以成为我们国家最普遍的居住结构,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布局方式使尊卑、长幼、男女、主仆之间体现出明显的区别,最适合传统社会的宗法礼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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