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然科学的场理论引入社会科学领域,用场理论研究社会道德现象,揭示道德主体行为发生、变化的动因、规律,这对发挥道德功能,加强道德建设,建立一个良性循环的文明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道德场的内涵 场是物理学中的概念。即凡是带电物体发生作用不是“以无穷大的速度直接穿过空间的超距作用”,而是带电体周围存在着一种“以太”介质。这种“以太”介质是带电体相互作用的媒介,物理学界将它称为电场。有人将这种相互作用现象叫“媒介传递说”。美国系统科学家拉兹洛将这一法则又扩而大之,将它变成“旨在包括物理、生物乃至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世界进化的一般法则,这个法则被称为‘编码准则’”。这套“编码准则”也适用于社会的发展变化,对社会也同样起着定序作用。拉兹洛在这里更明确地用场理论构架起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桥梁,抽绎出隐藏在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背后的并能起着控制作用的“场”这种特殊“物质”。场是自然界、社会发展变化的真正终极原因。 社会是自然界的特殊部分,是人化了的自然界。在人类社会中,它除了我们所能看到、认识到的事物和人以外,还包含着貌似虚无的空间,这种“空间”是社会事物和人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介质”。社会不存在绝对空虚,它是布满了力的场,这种力是社会客观存在,具有方向性、有序性,它能役使社会物质进行有序排列、组合。社会事物不同的存在形式,均是这种能量运作的不同表现形态。 道德是构成社会的重要元素,它有自己独特的存在状态和运作方式。它是由人感官上接收信息,心理、思想、情感上处理信息,行为上输出信息形成道德场。任何人都可以说是场中的场态“物质”,既受场力作用控制,又同时产生一种力作用于社会事物和人,既含于道德场,又最终统一于道德场。所以,生活在社会中的人,都能感觉到一种无形的控制使其不能随意越位,不能随心所欲地行动,即使身居高位的人也发现自己行动的自由仅仅局限在由自己的地位或职务限定的特权和角色职责的范围以内。正由于此,在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中,人们才能井然有序地工作、生活,很少有人脱离轨迹而与社会发生“撞车”事故;在社会职业分工中,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克于职守,以此释放出自身能量,共同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在家庭小环境里,当南来北往的异性男女,一旦组成家庭,在这个狭小的天地里,各自扮演着自己的角色,承担起家庭义务,为使这个家庭成为和睦共处的“港湾”,甘愿付出劳动,作出牺牲……。总之,人们所以能有条不紊地按其所居的位置有规律、有节奏地活动,都是通过道德场的作用控制来达到有序的平衡和彼此和谐与统一,按照拉兹洛所说的“编码准则”从事各种社会活动、营造自己的生活,在自己所置身的道德场中,实践行为的规范化,塑造符合社会要求的高尚人格。 由此说道德场是社会场的次级场,它是社会事物不断运作的动态性过程,任何人(个体与群体),都会自觉和不自觉的参与这种过程,同时也受到它无形场力的影响、作用与控制,使自己道德行为与社会能保持相协调的发展。 二、道德场的本质 作为社会现象的道德从场的角度去认识其发生发展的过程,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首先,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在他的《社会学研究方法论》一书中,说过任何事物都必须在一定的场中存在,一切社会过程的起源都必须从这种场的结构中去寻找。迪尔凯姆将场作为事物发生的起源。那么社会既是自然界的产物,它应具有自然界场原理的特性,它的运动发展最终原因同样是场力作用的结果。社会是个场,构成社会结构体系的经济、政治、文化、道德、教育等均是社会场的场态物质,它们以自己的特殊运作方式形成各自的场环境,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道德是构成社会场的元素,是社会场的场态物质,是社会场的次级场。道德场既受社会各场力的作用,同时由于自身的运动具有一定的能量。这种能量会传递、辐射给整个社会,形成对社会的作用力。道德场对社会的作用力的大小、强弱以及力的方向性质由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一是来自社会场的力,这种力是社会结构系统各场的综合力,二是道德场自身运动的力,这种力是由道德场的场态物质事物和人的运动产生的力,各方面形成无数力的平行四边形,最后综合平衡,产生合力,这种合力决定着道德对社会作用的性质(即正向的或是负向的)及大小。 马克思主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道德的发生、发展以及对社会作用时,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道德不是独立存在的社会现象。在这里用场的理论解释,社会道德在社会结构体系中,受各种因素的场力作用,而作用力最强、能量最大的是经济社会场,它是道德发生发展的基础,对道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通常情况下,道德与经济总是同步运行(在特殊时期,道德有滞后现象),有什么样的经济生产方式,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道德。 第二,道德场中所有的场态物质,人是最根本、最活跃最具有动量和能量的物质。这是因为人集自然性和社会性于一身,自身就是一个既具有自然性又具有社会性的复杂的场,它通过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形式发生的运动能产生“自然能”,维持人的生命。同时,人在社会场的作用下(即社会教化),又能获得任何物质不曾有的“社会能”,集中表现为人的智力、才能和人格素质等方面。这种能量来自于社会场的作用(社会教化),又反作用于社会场,与社会进行着不断的交流,推动社会的向前发展。人自身存在的自然场与社会场二者密不可分,前者是后者存在的基础。人只有先维持自然的生存,才能获得社会的生存。而后者只有人才具有,是人社会属性的体现。因此,马克思主义将人的概念界定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它的要义也就是说人与社会中的各种事物紧密相联,并形成一个互相交流的场。在社会场的作用下,社会一切事物的性质在人身上得到一定程度的浓缩,使所有人都留下深深的社会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