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的概念

——生命伦理学的视角

作 者:

作者简介:
邱仁宗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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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作为本体论概念的“人”

      近年来,生命伦理学以及心的哲学(Philosophy of Mind)和政治哲学的文献频频提出关于“人”的概念问题。几乎在生命伦理学的所有主要问题上,我们都遇到“人”的概念问题。当我们就人工流产、胚胎研究、极低体重新生儿和严重出生缺陷新生儿的处理、严重老年性痴呆症患者的处理、处于脑死和永久性植物状态的病人的处理、裂脑人的对待、安乐死、脑和脑组织的移植,以及克隆人(注:Human cloning译为“克隆人”较宜。香港和台湾的同行们将它译为“复制人”具有误导性,使人错误地认为克隆技术可以复制一个“人”。人的基因组可以复制,但形成一个“人”的社会文化条件是无法复制的,因而“人”也是无法复制的。)等的伦理学可辩护性进行辩论时,似乎“人”的概念问题不可避免。

      探讨“人”的概念问题可以有两条思路或两种策略:首先弄清什么是“人”然后再讨论“人”的道德地位;或在讨论什么是“人”时就是为了确定“人”不同于“非人”即其他实体(注:这里的“实体”是指entity,包括实在的和假设或虚构的。)的道德地位。我拟采取第一条思路或第一种策略,即我首先设法解决“人”的本体论问题,而暂不对应赋予“人”或“非人”以什么样的道德地位作出任何道德判断。采取这种策略的一个理由是,一个实体是否应看作一个“人”这一问题,不同于这个实体应拥有什么样的道德地位的问题。什么样的实体应看作“人”和“非人”基本上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一个实体是“人”还是“非人”并不直接推出这个实体是否应该拥有生的权利等道德问题。虽然“人”的本体论问题本身不是道德问题,但并不是说它不具有道德的含义,对生命伦理学不重要。只是说,在我们对“人”和“非人”作出道德判断以前,我们应该首先鉴定什么样的实体是“人”,什么样的不是。如果我们要这样做,我们就必须有一个关于“人”的概念。当我们去界定什么样的实体是“人”,什么样的不是“人”时,这是一个本体论或形而上学的问题。不同道德共同体的成员也许会对“人”的道德判断作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道德判断,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同的道德共同体的成员也会对“人”的道德地位作出不同于以前的道德判断。例如,许多人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人”比一个“非人”(例如一只熊猫)具有更大的价值。但这并非一定,关于实体道德地位的判断会发生变化。在今日的中国,熊猫也许拥有至少与“人”一样的价值,任何偷猎熊猫的人会被当作杀人犯一样对待。也许在某种意义上熊猫比“人”的价值还高一些。我采取这一研究策略的第二个理由是,如果将“人”的概念作为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或者同道德问题一并来处理,问题就会变得复杂得多,几乎难以处理。

      那么,我们能不能在探讨“人”的本体论概念时完全摆脱任何价值呢?也许不可能。当我们试图设法解决“人”的概念问题时,有一些价值或标准可用来评价和比较“人”的不同概念的优劣。我不认为“人”的概念是纯粹思辨性的,毋须考虑科学知识、经验证据或合理的直觉。我们用来评估一个“人”的概念是否好的标准应包括,例如说明力、预见力、与科学知识的相容性、与合理直觉的相容性。我没有将简单性列为评价一个“人”的概念的标准。学术界存在着用一种特性来界定“人”的倾向,我将在下面论证,不可能用单一的特性来界定“人”。虽然来自不同的共同体或不同文化的人在“人”的概念上,甚至在评价关于“人”的不同概念的标准上达成共识是不容易的,但在这个问题上进行跨文化的讨论将是有益的。

      下面我将论证可称之为三层面的“人”的概念。

      Ⅱ.一个实体作为“人”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在讨论“人”的概念问题时涉及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区分“人”与非“人”的标准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是,区分这个“人”与那个“人”的是什么,即人格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或译自我同一性)问题。第三个问题是,“人”性是否有程度之分,即“人”的程度问题。由于篇幅所限,本文虽然有时不得不涉及第二、第三个问题,但主要集中于第一个问题。

      1.“人”的生物学层面

      “人”的生物学层面,首先必须列出的是独特的人类基因组或独特的人类基因结构。从这个基因组发育出独特的人体和人脑,具有其独特的结构和功能,即将身体作为一个整体整合起来,并使体内及与其环境维持动态平衡。简言之,人类基因组、人体和人脑构成一个“人”的生物学层面。

      “人”的生物学层面是一个实体作为“人”的必要条件。任何缺乏这一层面的实体都没有成为“人”的资格。这一结论与许多西方同行的主张正好相反,即它排除了所有非人类的“人”,包括超自然的“人”、外星“人”、动物“人”和人造“人”(机器“人”或计算机“人”)。

      关于超自然“人”。中国的儒家以及许多世俗的人们并不相信天使、神和上帝。根据我们评价关于“人”的概念优劣的标准,认为天使乃至上帝是“人”、神是“人”的主张不能纳入现代科学知识的框架内,因而与之不相容。反之,天使、神、上帝都是按照“人”的形象由“人”创造的。但这并不是说对上帝的信仰,或宗教信仰没有意义。

      关于外星“人”。对于外星“人”已经有了太多的夸张的谈论。当然,在某些遥远的星球上存在智能生物在逻辑上是可能的。但我们对它们没有任何知识,因而我们不可能断言它们是“人”还是非“人”。很难将它们归到我们的生物学分类中。也许,它们的智能比我们高得多,它们在智力上和社会上比我们先进得多,它们看我们正像我们看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但即使如此,它们也不一定就是“人”。非“人”也许比我们更高级或更先进。作为一个没有价值判断或道德判断的“人”的本体论概念,被贴上“人”的标签的实体不一定比一个非“人”智能更高。或者,最好是我们在遇到它们前,先不要作出它们是“人”还是非“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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