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功利及其他

作 者:
盛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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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读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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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经济学家们关于道德的议论遭到了不少人的指责:经济学家们总是试图用功利主义解释道德,而道德本身恰恰是不考虑功利的。那么,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我认为,所谓功利主义,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的手段就是成本——收益分析,说得俗一点儿,就是算账。谈到算账,人们很自然想到财务报表和会计制度。在财务报表中,人们可以看到“收入”和“支出”、“资产”与“负债”等与收益和成本相对应的字眼。这些字眼都有明确的所指,一般来说是可由货币衡量的东西。它们有些是有形的,有些是无形的,如技术诀窍、商业信誉、特许经营权等。在一个竞争性的交易过程中,无形资产就能够被货币确切地评价出来。因此无形资产也开始被看作是“资产”。当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无形资产都可以买卖。其实即使有形的和无形的资产全能由货币衡量,企业的财务报表还是不能说明企业的全部情况。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他的目光一定要超越财务“盈亏表”上的数字。因为,一个战略性的投资,往往并不能在几年之内见效。也就是说,在财务报告中,利润也许是负数。但是它却在逼近战略目标:商誉在逐渐形成,渠道在相继开通,时机在接近成熟。人们可以从财务数字中判断一个企业的过去,却无法预测它的未来。企业的未来在企业家的心中,这里正在进行着不见得能用财务数字表达的成本和收益分析。

      如果说企业是生产私人物品的组织,政府则是提供公共物品的企业。相对于私人物品,公共物品便不那么直观,那么“有形”。在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创办和经营生产私人物品的企业上,认为只有企业创造的利润才是政府财政的经济源泉,而把其提供的公共服务缩到很小的范围。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观念并没有马上转变过来。八十年代末我到山西某地,发现有些县的政府还在拼命地投资于煤矿,却置年久失修的道路于不顾。随着市场经济的形成,地方政府逐渐发现交通运输对本地发展的重要性,于是“若要富、先修路”就成为了共识。认识到公共物品的价值,把地区的交通便利作为“收入”和“资产”纳入到计算之中,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但也不能高估这样的进步。因为严格来讲,公路和桥梁是可以收费的,而一旦可以收费,就可以由私人来提供,因而又可以被视为私人物品。在实际中,各地政府经常把这类公共设施的经营权转让给一些企业,以换取它们的投资。对于政府来讲,由于道路和桥梁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路口收费站又成为一个稳定的财源。以至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收入,不惜增设关卡,反而给车辆增加成本、带来不便。这个例子说明,不少地方政府还没有意识到,那些不太直观的公共服务比路口收费站更有价值。这些公共服务包括保护产权,维持秩序和调解纠纷,提供这些服务恰是政府存在的最初的原因。正是由于这些公共物品不能像公路和桥梁那样设一个收费站来牟取报酬,政府才有理由采取强制性的税收形式。但是由于政府服务和税收之间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以致不少地方政府视收税为当然,而并不相应地提高和改进其服务。我在北方的一些地区经常看到,甚至在公路出口处,收费站对外地车实行歧视性的政策:只向外地车收费。更有一些大城市的政府,竟公然颁布限制外地人就业的法令。这些似乎有利于本地区的政策,不仅违背了公平原则,而且并不会促进本地的发展。从贸易的角度看,任何一个地区的繁荣都是外地人带来的。那些全国性的大城市,更是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由全国乃至世界的贸易往来和人口流动聚集而成的。为了吸引投资,不少地方设立了开发区,并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但却不想提供优越的制度环境,以致经常出现贪小利而失大局的情况。与之相反,那些有远见的地方政府却能做出用财政收支不能直接衡量的事情来。如山东莱州市政府为治安投入了大量的资源,河北保定市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外地人的公正裁决,这些作法并不能立刻增加本地的财政收入,却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做出有损于社会全体成员福利的事情,不是因为不会算账,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使然。本来正常的逻辑应该是,一个人若要有所收获,就要付出辛劳。但遗憾的是,由于在人们之间存在着分不清彼此的“公共物品”或“环境”,无论组织得多么严密的社会,也不能完全阻止一个人将取得收益的成本转嫁给他人或整个社会。于是就存在着经济学讲的“负外部性”,或“外部侵害”问题。在这种问题面前,人们的处境类似于囚徒困境,即贪图个人或局部利益的人获利,顾及社会或整体利益的人倒霉。例如,一个不愿污染环境的化工企业,必然要支付更多的成本,这样它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因价格较高而败给那种不惜污染环境的同类企业。正是这种囚徒困境,正是人们的“经济人”的理性,使人们选择恶化他们共同环境的行为。我们生活在其中的地球,不能不被视为是自然对人类的恩赐。大地之母这样无私,以致不要人们的丝毫回报。但这并不意味着,地球给我们提供的资源是无限的。从所谓的“经济人”的角度出发,对免费的资源竞相开发,对自然的灾难则以邻为壑,其结果是人类与自然的均衡被打破,丰裕的资源被耗竭,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在加剧,人类以及其它物种的生存条件在恶化。尽管市场的价格体系非常有效,却不能敏锐地衡量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无法将自然资源的价格自动定到一个长期供求均衡的状态。因而市场价格不能对人们提出“环境被破坏”的警告。对环境的破坏,往往在超过一定的阈值时,才会突然降灾难于人类。在淮河边生活的人们,并没有每时每刻为他们对淮河的污染付费,直到有一天,淮河水突然肮脏到无法饮用。卢跃刚先生在他的一篇报告文学《辛未水患》中,非常直观地给了我们一幅以邻为壑的图景:在大水灾来临时,不同地区的人或地方政府,是如何处心积虑地把水患引向其他地区,结果是加重了大家共同的灾难。持有同样的态度,人类最终会为了各个局部的利益而毁灭地球,我们的子孙后代将无立足之地。

      非常幸运的是,今天这个世界之所以还有被拯救的希望,是因为经济学并不全对。在历史和现实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人们好像并不总是像经济学家假定的“经济人”那样行事。例如,《醒世恒言》中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施复的人捡到六两银子,又物归原主的事情。当那个失主要分一半给他时,他答道:“我若要,何不全取了,却分你这一半?”失主又建议给他一两作为答谢,施复又说,“你这人是个呆子,六两三两都不要,要你一两银子何用?”直到最后他一文未取就走掉了。我们怎样判断他这样做时的成本和收益分析呢?一个人不该侵吞捡来的东西,接受失主的奖励却没有什么不妥。施复这样做似乎违背了经济学的经济人假定。但综观“三言两拍”,其基本立意在于劝人向善,主要的“理论”则是因果报应说。根据这一理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报应或在来世,或在现世。一个人做好事就是在积德,积德就会有好报,好报就是将来的好运气;一个人做坏事就是在造孽,造孽就会有恶报,恶报就是将来的坏运气。如此说来,做好事就是在投资,做坏事就是在欠账。投资总有回报,欠账总要偿还。如果把这样的认识加到当事人的成本—收益分析中,看来不平衡的“资产负债表”就会被做平。在这里,积德就是在增加资产,而造孽则是在提高负债;受苦可以被看作是减少负债或者是增加资产,而好运则是在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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