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人类的新型进化发展方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夏甄陶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100872

原文出处: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揭示人类的进化发展方式的特殊基因、机制、原则、手段、结果和趋势,是深化唯物史观、哲学人类学和发展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认为,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劳动、实践创造了有别于动物而为人所特有的新型进化发展方式,创造了人所特有的社会文化进化史。人类的生存进化服从于“人择”原理,依赖于人工工艺,因而人的活动、人工工艺所创造的对象化结果可以通过社会的交换和历史的积累而汇集成社会历史中的共同资源,进而构成人类生存进化的物质基础。正是在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实践中,形成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双重关系及其观念形态,形成了借助于思维工具的人类精神文化产品特有的表达与传递方式。人类的经验、知识、本质力量因此表现为继承性与发展性相统一的积聚性能量增殖和加速度扩展为社会共同财富的“获得性状的遗传”和“累积的遗传”。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这种特殊机制和物质基础,使人类成为唯一可能避免动物界物种退化乃至灭绝厄运的积极的存在。人类特有的这种以制造和使用工具为基础的进化发展方式,是一种人与自然双向适应的文化的进化,它使自然界成为适应人的自然界。理论形态的科学知识是被观念地把握的自然界,它愈来愈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因而也将成为人类未来进化发展的决定因素。人类合理运用科学知识力量的实践将不断克服历史过程中的消极的异己因素,不断实现与人类“为我”原则相一致的可持续发展。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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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从事活动、进行物质生产劳动的实践的存在物。人的活动、劳动、实践不仅创造了人自己的人的存在、人的世界,使人具有现实的存在状态、现实的特性和本质,使人成为现实的样子,而且还创造了人所特有的新型进化发展方式。“有了人,我们就有了历史”(恩格斯)。这种历史就是人作为一种类存在物进化发展的历史。但它不是单纯的人类这个物种的自然进化史,而是通过人的活动、劳动、实践所创造和实现的人所特有的社会文化进化史。

      人通过自己有目的的活动、劳动、实践创造自己的历史,把历史推向前进;但历史也创造人本身,把人造成现实的样子。人既是历史的创造者,又是历史的产物。人就是在创造历史和被历史创造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进化发展的。而这种进化发展的机制、基因就存在于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它们所创造和产生的具有文化性质的对象性存在之中。这种具有文化性质的对象性存在是人创造历史的结果,同时又成为人创造历史的前提。就是说,人本身也是作为自己活动、劳动、实践的历史性结果而又成为新的活动、劳动、实践的历史性前提的。马克思说:“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545页。 )在这种结果和前提的互动推进与超循环上升运动中,人作为一个类不断实现着自己的进化发展。正是这种机制、基因,形成了人类所特有的新型进化方式。

      当然,动物也有自己的历史,有自己的进化,但这只是各个动物物种的自然进化史。动物就其自然历史的形态来说,在一定的物种范围内,只要有稳定的生存环境,每一个个体都只能通过生物遗传方式从上一代个体获得肉体组织的物种构型和本能机能,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继承,因为上一代的个体本来就没有遗留下超出其肉体可为下一代继承的东西。通过生物遗传方式所遗传下来的物种行为方式和物种规定性世世代代都是相同的。任何一个物种的动物的历史只是通过生物遗传方式实现的生命体和生命活动的自然延续史。毫无疑问,动物的生存环境是会变化的,但动物只能通过自己机体和机能的自然变化来适应环境的变化。动物只有在机体同外部环境的矛盾作用下和在生物学意义上的遗传和变异的内在矛盾作用下,其内部改变了的遗传基因通过生殖细胞遗传给后代,才有可能产生某种新的行为方式和规定性,以实现物种的进化。这是一种单纯的生物遗传进化方式。各个物种的动物的历史就是在生物遗传进化方式的自然延续和自然演变中表现出来的。因此,动物的历史完全是一部自然史。

      对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来说,生物遗传方式仍然起作用,比如,人的肉体组织器官的构造与机能,就是靠生物遗传方式来延续的。但对于“作为人的人”的进化来说,生物遗传方式不是主导的。人也同动物一样,要依赖自然环境,要适应环境。但是,人不同于动物,不是以自身肉体组织器官的生理构造和机能及其变化来片面地消极地适应现成的自然环境及其变化。人通过自己的活动,一方面改造自然物,生产和创造出各种各样的人工装备(如衣着、住房、工具、武器等)以弥补人的肉体自然装备的不足,增强自己适应自然环境及其变化的能力,另一方面又改变和占领环境,使其适应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成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要素与基础。这是人与自然的双向适应关系。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人择”原理,即人的“为我”或“自为”的原则。而这种原理或原则起作用的机制是人的活动及其所产生的对象性存在,也可以说是人工工艺,因为人的活动及其所产生的对象性存在,正是人工工艺的对象性表现。如果说动物的生存和进化是依赖于自然工艺的话,那么,人的生存和进化则是依赖于人工工艺(人依赖于人工工艺来实现对自然界的依赖)。

      由自然工艺所形成的动物的生产工具就是动物的肉体器官本身,因此,动物的生产工具是不能脱离动物个体的,并且是随着个体的死亡而消亡的。动物凭着它的生产工具只生产它自己的肉体需要的东西并被直接消费掉,也就是说,动物的生产直接与其肉体相联系。动物除了通过生物遗传生产出下一代的肉体器官以外,不能留下任何超越其肉体存在的东西。因此,动物不能从事交换,不能汇集个体各自的特性和“经验”。所以动物在同一物种中除了种的延续、按照同一物种规定性再生产自己的后代以外,不能生产和创造新的规定性。在同一物种范围内,动物总是停留在(由于自然工艺的作用)已经成为的东西上。新的物种的形成或同一物种中不同品种的形成,也都是自然工艺所产生的结果。而自然工艺(用拟人化的语言来说)所遵循的则是自然选择原理。

      由人工工艺所形成的人的生产工具、生产器官和人的生活装备,是人的活动改造自然物所产生的对象化结果,它们具有超越于肉体的独立存在的形态。同时,人的生产并不直接受当下的肉体需要的支配,因而其产品也不会单纯地为满足当下直接的肉体需要而被消费掉(所以人的生产活动及其产品并不直接与其肉体相联系)。因此,由人的活动、人工工艺所产生的对象性存在或对象化结果,不会随着个体的死亡而消亡。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和方式,它们既可以在社会中交换,又可以在历史中积累,从而汇集成社会历史中的共同的资源。这个共同的资源是人自己生存和进化发展的物质基础。正是在这个物质基础上树立起人类社会的大厦,建立和发展出人类丰富多彩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文化生活体系,并通过上升前进的运动形成人类进化发展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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