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然而,和其它一些重要范畴一样(如“异化”、“批判”等),实践也具有前马克思的思想传统,并且在青年马克思的哲学盟友——青年黑格尔派的理论中反复出现。因此,当我们指认马克思主义的实质是“实践唯物主义”时,如果不界定马克思理论研究的不同时期所使用的“实践”范畴的历史语境,并标注出其内涵,是不能从根本上凸现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的。因为,在马克思那里,区别于传统的实践立场正是其哲学变革的一个具体的内容。作为独立、抽象而自为存在的范畴,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出现,都只是一个没有历史、没有内容、苍白的本体论术语。这种抽象的范畴,只是一种思辨活动的产物,它们“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依赖这些“脚手架”建构起来的历史观,不是揭示而是遮蔽了作为现实的生活过程本身的历史。 一、马克思之前的“实践”语境和早期马克思的“实践”概念 马克思在走向马克思主义者的过程中,其理论首先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哺育。以《博士论文》为标志,当他开始真正地涉足哲学时,他就已经是一种黑格尔意义上的较为成熟的哲学家。这一特点,使得马克思早期许多重要的哲学范畴都必须在这一背景上得到解释,而不是其后来的政治经济学语境。这也是我们解读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所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 关于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运动关系的大量研究已经证明,马克思在其最初政治观点的哲学表达上受到了这一运动代表人物的影响。这也正是青年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最重要背景。典型的是费尔巴哈,这位第一个揭穿黑格尔秘密的“隐士”,当他指出“神学秘密是人本学”时,他已经站到“客观的、活生生的或历史的事实”之上,获得了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立场的高度,从而能够将黑格尔的“思辨哲学”“颠倒”过来一语破的:“思维是从存在而来的,然而存在并不来自思维”。(注:《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第115页。)如果撇开具体的历史语境,这毫无疑问也是辩证唯物主义最重要结论之一。但是,在谈到自己哲学的特点时,费尔巴哈意味深长地说:“只有在实践哲学之领域内,我才是唯心主义者。”(注: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3页。)如果简单地联系马克思后来对费尔巴哈的批评,我们很可能将这里的“实践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等同。况且,后来葛兰西也直接用实践哲学来指称马克思主义。但是,将这里的实践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显然是不妥的,因为,费尔巴哈的“实践”,和我们现在日常使用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是有着本质不同的。事实上,在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那里,“实践”还只是使世界和现实生活合理化的另一种称呼,它是中世纪以后的文化革命(葛兰西语)的产物,和“宗教”有着内在的联系。因此,在青年黑格尔派那里,它和宗教批判具有某种意义上的一致性。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强调“宗教的基本立场,是实践的立场。”(注: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49页。 )正是在这一点上,他才在这本书1843年的第二版说自己是个唯心主义者,因为此时,他在“实践上”仍然是个有神论者。 也正是这一背景,宗教的批判被青年黑格尔派视为其政治实践的最佳形式。斯特劳斯在其著名的《耶稣传》1864年再版序言中写道,这本书的主题与形式的关系在于宗教批判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注:施特劳斯:《耶稣传》,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页。)这无疑是当时青年黑格尔派的普遍认识。 如果说这种实践是旨在进行政治表达而进行的理论实践,那么在青年黑格尔派运动那里,还有一种更为直接的“实践”表达,这就是从切什考夫斯基发端的“实践(praxis)哲学”立场。这种立场强调哲学活动本身要“成为一种实践的哲学,……对社会生活施加直接影响的并且在具体活动范围内发展未来的哲学”。(注:转引自麦克莱伦:《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页。)这一思路紧接着体现在赫斯的“行动哲学”之中。它的核心,按卢格的话来讲就是:实践是理论方面的群众运动。(注:转引自麦克莱伦:《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页。) 青年黑格尔派的这种实践立场,对于马克思不仅具有理论的吸引力,而且就是马克思自己的一种理论立场。在《博士论文》中,他指出:“哲学的实践本身就是理论的”,并期望“世界的哲学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8页。 )这一起点决定了马克思在介入现实政治时,虽然在具体的理论观点上与青年黑格尔派其他成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他选择的方式与他们的“批判”是一致的,具体地体现在其1842—1843年的理论研究中。如在1842年发表的《第179 号“科伦日报”社论》中重述了其《博士论文》的“世界哲学化”的立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 对于马克思而言,如果说他此时的政治实践与其对实践的理论看法是一致的话,那么,这种实践形式的局限性也就深刻地蕴含在这种一致之中。他很快就看到“合乎理性的准则只能从事物的本质中取得”这种“理论论证”,不仅不会直接引起他期望的“大炮的回答”,而且必然会在现实面前出丑。当他离开“莱茵报”从而宣告以自由报刊为核心的政治实践的失败时,他也就同时对所信奉的(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产生了怀疑。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中,他认识到:“市民社会就是现实的政治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从而由理性政治转向现实的利益。这个唯物主义转折使马克思回到人间大地,他强调“批评家可以把任何一种形式的理论意识和实践意识作为出发点,并且从现存的现实本身的形式中引出作为它的应有的和最终目的的真正现实”。(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但是,这一转变并没有使马克思立即获得后来的实践立场,而只换了一个出发点,从黑格尔的“理性”走向“现实的人”——这个现实的人,他将之归于费尔巴哈。他说,“我们的全部任务只能是赋予宗教问题和哲学问题以适合于自觉的人的形态,像费尔巴哈在批判宗教时所做的那样。”(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394、417、418、452、460、484、1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