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11月13日电 (记者陈建)深圳仍为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的首选之地。到今年9月底,台商在深圳投资的企业及“三来一补”项目已逾2000个。 台湾商人涌入深圳经济特区,理由简单而又确凿:这里台资企业效益普遍良好,绝大部分台商赚钱。去年,深圳市台办对全市台资企业经济效益进行问卷调查,统计结果,九成五以上盈利。 深圳市台办主任黄耀南先生说,台商企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不少台商开设了第二个、第三个厂,最多的一位继深圳设厂后又在广东东莞和河源、广西、四川、湖北先后开了七八个厂。 台资企业在深圳的发展,并不单单表现在盈利上,许多新趋势同样令人鼓舞。据深圳市官员介绍,几年来,台资企业在当地的发展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首先是热情不减,投资持续增加。1988年夏,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发布后,其后5年中,平均每年约有250个新企业和项目在此落户。而1994年春台胞投资保护法施行以来,每年新增的企业、项目平均逾300个。 其二,台湾大企业逐步进入,还有的不断前来探索投资的可能性。 其三,产业结构渐趋合理,既有电子、电脑软件、钢铁等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也有制衣、制鞋、玩具、五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同时还有休闲农业、娱乐等第三产业。 其四,部分台资企业逐步追加投资,来料、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三来一补”项目开始转型,并扩大生产规模,几百人的小厂发展成几千人的大厂。有的台资企业以深圳为基地,到广东其他地区或其他省份寻求进一步发展。特区的窗口作用、辐射作用切实发挥出来。 其五,出现了“以台引外”现象,即通过台资引进美国、日本等地公司前来投资。 实际上,说到底,积极为台商办实事,热情地为他们排忧解难,依法保护台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深圳吸引台商的根本。为彻底杜绝台商深恶痛绝的乱收费现象,深圳第一个实行“收费卡”制度,照卡收费,卡外费用台商可以理直气壮地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