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哲学思维的三种范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南湜,1953年生,现为南开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根据对于理性之根源的设定,可以把全部哲学思维划分为三种范式:世界论范式、意识论范式和人类学范式。前两种范式是人类学范式的抽象,而人类学范式是前两种范式的真理。人类学范式的真义在于把哲学理解为一种对于人类生活的反思,其方法则为一种广义的反思平衡法。由此不仅改变了哲学的提问方式,亦改变了哲学问题的解决方式。这一范式为马克思所开创,在20世纪则逐渐成为一种主导性的范式。自觉地回归这一范式,对于现今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传统哲学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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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首先需要找出区分不同哲学思维范式的标准。一种哲学思维范式既然是思考哲学问题的基本进路,那末,要区分哲学思维范式,便须找出哲学思维的最基本特征。一般而言,哲学思维的最基本特征可以说是一种理性的终极关怀。任何哲学在最终都不可避免地要指向一个目标,那就是澄明人生的最终意义,为人们指明安身立命之本。此即所谓终极关怀。在此意义上,所有的哲学在最终都可归结为广义的伦理学。但探究人生的终极意义,终极价值的却并不仅仅是哲学,艺术与宗教亦指向此一目标。黑格尔把哲学、宗教、艺术同列为绝对精神的三种样态,是很有道理的。因而我们须找出哲学不同于艺术与宗教之处。可先将哲学、宗教与艺术区别开来。哲学、宗教不同于艺术之处在于二者对于终极实在的探求,即通过阐明终极实在而阐明终极意义,将终极意义建立在终极实在的基础之上。但哲学对于终极实在的探讨又不同于宗教。宗教是通过信仰而达到终极实在的,而哲学则是通过知识而达于终极实在的。一种哲学能否达于终极实在是一回事,但哲学总是以追求终极知识的方式去追求终极实在的。这样,哲学不同于宗教、艺术之处便是它是以求知识的方式去探求终极实在,从而指明终极价值的。而知识的显著特征则是其论证性、公共性。你要断言一个命题为真,便必须通过论证,诉诸人们共同认定的知识标准(这方面当以科学为典范)。而诉诸共同标准的论证,便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理性活动。这里所说的理性活动是指哲学思维自身,而不是哲学家们所主张的观点。一种哲学可以是非理性主义的,但其哲学主张却必定要通过理性的方式表达,否则,便不是哲学,而只是文学。卡尔那普说形而上学家是蹩脚的诗人,但他忘了说诗人也是蹩脚的形而上学家。因此,我们可以说,理性乃是所有哲学思维的一般前提。进而,哲学思维范式的区别也就必然根源于不同范式对于理性之根据、根源的设定。知识源于主体与客体的对待,或者说自我与外部世界的对待。这样,关于理性之根源便有三种可能的回答:①源于世界自身,是所谓的世界理性、宇宙理性、上帝理性等等客观理性;②源于主体、自我、自我意识等等主观理性;③源于作为主客体之未分化或自我与世界未分化的人类存在或人类世界本身的人类理性、社会理性、交往理性。三种理性观也就是对三种思维据以出发的不证自明的阿基米德点的确认。哲学要理性地把握住终极实在,获得一种终极知识,它便不能像其他知识门类那样诉诸某种特殊经验,诉诸其他学科,而必须从一个自明的,至少被认为是自明的基点出发,去建立全部哲学观念大厦。三种理性其实便是对于三种自明的出发点的设定,由之而构成了三种基本的哲学思维范式,即世界论的或本体论的思维范式,意识论的或认识论的思维范式,人类学的或人类活动论的思维范式。

      世界论的思维范式是哲学史上最先出现的范式,各种传统的本体论哲学,或一般而言各种形而上学都属于这种思维范式。这种思维范式一般地相关于人类传统的实践方式,即农业生产条件下人对于自然的顺从依赖状态。这类哲学当以柏拉图哲学为原型。故怀特海曾夸张地说,一部西方哲学史,是由一系列对柏拉图哲学的脚注构成的。这种思维范式所要解决地问题是,那种客观的理性是如何给予有限的人的,亦即人类是如何通达绝对实在的。柏拉图的解决方式是回忆说,即认为人的灵魂先天地赋有作为世界之原型的理念,而在感性世界里则被遮蔽了或被遗忘了,故学习便是一种回忆。柏拉图的这种解决方式具有典范性的意义,后来的唯理论的天赋观念论亦属此类。这种范式的困难在于否定了人类的现实生活,否定了任何感性直接性,把知识完全看成是天赋的,与人们的直觉相去甚远。且关于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理念世界的说法亦属独断。既然哲学家也是现实世界中的一员,那么,他是如何超越现实世界而突入到芸芸众生对之一无所知的理念世界中去的呢?答案只能是神秘主义的。

      针对世界论思维范式的困难,出现了意识论哲学思维范式。这种范式一般地相关于人类现代化实践方式,即工业生产方式条件下人对自然的基本的积极支配状态。这一范式当以康德、胡塞尔哲学为典型,即纯粹从意识出发,要完全在意识中构造起对象来。意识论哲学根源于自我与外部世界对立的明确化。在自我与外部世界对待的情况下,当人们说一事物存在时,便可能有两种意义,一是指存在于意识之外,另一则是指存在于意识之内。在这种范式中,意识之外的存在成了一个大问题。从自我意识的角度出发,我所知道的只能是意识之内的存在,对于其外,则无法说什么。这一范式的困难恰与前一范式的相反,其根本问题是如何确证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的客观有效性。从其出发点走下去,必定会或者导向唯我论,或者导向折衷的二元论,或者则导向怀疑论。一般说来,公然走向唯我论的很少见到,为逃避唯我论结论,都会引入其他原则。如贝克莱在存在就是被感知之外又引入上帝的存在来作为当物无人感知时亦客观存在的保证。

      意识论思维范式的困难又进一步引导哲学来到了人类学思维范式。这一范式认为,理性根源于人类生活,或者说,理性乃生活形式的构成部分,因而此种理性必是一种社会理性、交往理性。理性之普遍性并不在于其超越于人类生活,而在于生活形式的普遍性。这一范式的基本信念是人能够且只能够认识自己所创造的东西。这一原则可追溯到维科那里。他认为,自然界乃上帝所创造,故只有上帝才能够认识,而社会世界既然为人所创造,则人就能够更好地认识它。维科这一思想尚未展开,至马克思则明确地建立起了人类学思维范式,明确地将哲学还原为人类生活,归结为对人类生活的反思。在马克思看来,一种哲学,无论看起来多么超凡绝俗,多么晦涩抽象,都是深深地植根于人类现实生活的。马克思哲学的基本概念实践(praxis)其实可以理解为人类生活或人类活动的同义语。马克思固然十分强调物质生产实践在人类生活中的决定性作用,即把物质生产看作为一种基础性的实践样态,但他从未将实践仅仅理解为物质生产。然而,后来人们却把实践概念狭义化了,变成了仅指物质生产,或者再加上科学实验。praxis变成了practice,变成了一个纯认识论范畴,只是验证认识的手段。南斯拉夫实践派有感于此,特别强调了实践(

      praxis)的规范性含义, 强调“必须把实践(praxis)同关于实践(practice)的纯认识论范畴区别开来。”(注:马尔科维奇:《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历史和理论》,重庆出版社1997年版,第23页。)马尔科维奇特别强调“活动就是目的本身”这一亚里士多德式的意义,是可以理解的,但将实践理解为一种包括物质生产在内的广义的人类活动似更符合马克思的原意,更体现了时代的变化(将实践抽象为物质生产固然不妥,但现今人们企图通过回到亚里士多德来解决问题,而不顾实践方式的变化,恐怕亦成问题)。在当代哲学家中,海德格尔是典型地属于人类学思维范式的。在《存在与时间》中,其由上手之物引出现成之物,由在世之人类生存结构引出主客体对待之进路,便说明了这一点。笔者以为,海德格尔是受了马克思的影响的,至少其与胡塞尔之关系便颇似于马克思与黑格尔之关系。晚期维特根斯坦自然亦是属于此一范式的。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更是这一范式的体现者。在现今,罗蒂所倡导的后哲学文化,阿佩尔的先验解释学,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都是自觉地以人类生活为依归的。可以说,人类学或人类活动论思维范式已成为当今哲学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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