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创造思维的本质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建平(1967—),男,陕西陇县人,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系讲师,教育学硕士。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系,陕西 西安 710062

原文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创造思维的本质是发现新关系,形成新组合,是大脑内部信息加工活动产生的新关系引起的质变。创造思维技法是创造思维本质的具体化和操作化,灵活运用和掌握辩证法,是创造思维能力的最高表现。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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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42.5;G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93(1999)02-0161-06

      创造思维是创造力的核心,是智能发展的高级形式。随着创造心理学、创造学、创造教育、思维科学等学科的发展,21世纪对创新型人才的迫切需求,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创新工程的提出,创造思维再次受到关注。创造思维的本质,是创造思维理论研究的核心。研究它,有助于正确地认识创造思维现象,准确地理解创造思维规律,有效地培养创造思维能力。

      一、对创造思维本质几种观点的反思

      关于创造思维的本质,国内外学者提出的代表性观点有:1.神灵说。认为人的创造思维是天赋的,源于上帝。2.顿悟说。认为创造思维是通过“顿悟”不断打破旧格式塔,建立新格式塔,重建知觉场的过程。3.发散思维说。科勒斯涅克认为创造性思维在本质上和发散思维是一回事,创造力是由发散思维能力构成的,发散思维是创造思维的核心。这种思想在国内外影响很大,它与吉尔福特智力结构理论中“发散思维”(divergent thinking)范畴有很大的关系。后来,巴特利特提出的探险思维、布鲁纳的左手思维、德波诺的横向思维、布赞的辐射思维等概念都受其影响。4.中和论。阿瑞提认为独创性思维不应简单地等同于发散思维,张德琇也主张创造思维是发散思维和幅合思维两类思维的有机统一,二者相辅相成。[1]5.幅合思维说。 苏颂兴等人认为幅合思维(convergent thinking)是创造性思维的本质特征。[2]张述祖等也主张思维中求同是主要的。思维的性质是概括,求同是单维度概括,概括就是求同。求异思维实际上也是在不同维度上的求同,它是多维度概括。[3](P502)6.选择、突破建构说。 认为创造思维的实质在于选择,主张创造思维是选择与建构的统一,二者多次交互作用,才能顺利有效地解决创造思维课题。[4](P66)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创造思维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某一特征,诸如灵感、顿悟、发散性、聚合性、综合性、选择性与突破性等。各有所长,各执一端。顿悟说强调了创造思维过程中对结构关系的整体性分析,认为改良结构的心理趋向以及原有的结构图式是先天的,把感性材料视为一种引起顿悟、灵感,产生直觉的机缘,过分强调了主观性成份的作用,割裂了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系,在这一点上,“灵感说”与此一脉相承。他们认为思维就是对知觉结构的改造,把创造思维问题转移到知觉水平,完全忽略了主体思维过程的复杂结构,忽视了思维过程中从低级到高级的飞跃。发散思维理论汲取了联想学派的某些成果,强调思维产品的意义性和关系的合理化,视发散思维为创造思维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据此编制创造思维测验,有很强的操作性。但是,将创造思维等同于发散思维的单一观点是一种误解。吉尔福特本人也认为,除 SI 模型外,还有另一些与创造力有关的因素。只强调创造思维过程中某一方面特征和表现是片面的。当然,这些观点中也不乏真知灼见,如把发散思维和辐合思维结合起来,既符合创造思维实际过程,也与有关实证研究结果一致。

      如果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依据当代认知心理学实验研究成果去考察创造思维过程,就会发现,在创造思维的全过程中,大脑对内外信息的加工活动,充满了生动活泼的辩证发展过程和奇妙的变化。这种信息加工运动,是主体对大脑内部信息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加工。它最终以质变的方式形成一种新“产品”(有形的与无形的)。

      二、创造思维的本质存在于它对事物关系的认知反映活动中

      创造思维活动,是多种思维形式参与的高级复杂的人类思维活动。这种思维活动与客观事物密切相关,是对事物关系的反映。所谓“关系”,不仅指对象与现象之中与之间的各种联系,而且还包含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过程。

      世间万物相互联系,不断运动变化,共处于一个有序与无序的统一体中。在这个体系中,要把握和认识自然、社会和心理现象的本质就必须察明这些现象之间的关系以及由这些关系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结构(表层和深层等),还必须洞悉内在结构各部分间的关系。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本质是由事物间形成的关系和结构决定的。结构由许多要素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组成。每一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那种自然的历史的关系,确定了它在整个结构系统中的层次和位置。这些具备一定独立功能的要素相互作用,发生某种关系,形成一定结构,产生并决定了该事物的整体特性和功能。辩证地看,任何结构本身都是动态的,不断地进行着自我调节和转换。但就某个特定的结构而言,它依存于整个结构体系中各要素间的关系,受其内在结构规律支配。这种规律决定着整个结构的性质和各部分的性质。事物的本质存在于构成自身诸要素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之中,是由这种关系运动形成的结构决定的。它不仅取决于事物本身各要素之结构,而且取决于它与其他事物间的关系。虽然系统及其要素的区分是相对的,但无论从客体或其要素本质的构成和表现看,还是从主体对本质的认识和利用看,“本质在关系中”这一点不容置疑。只有在关系中方可把握本质。

      思维活动是一种心理现象,是主体对现实中的客观事物或意识中的精神产品包含的结构和关系的感知、注意、记忆、判断和推理,其本质取决于思维加工对象与既定情境中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因此,当我们深思熟虑地去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最终导致人们通过自己的认识活动,所形成的关于客观事物的真理就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和总和以及它们的关系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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