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活动基本规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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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干部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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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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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践活动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统一规律

      人类社会发展史,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就是人类主体实践不断发挥能动性作用的历史,同时,也是这一主体活动受自然和社会规律限制、制约的历史。从人类自身发展与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相互关系来说,人类主体的发展,又是其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史。而要想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体实践能动性都是十分重要的。主体不论是尊重客观规律,或是充分地发挥能动性,都必须把握和遵照实践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规律。

      实践活动能动性与受动性相统一的规律是指:举凡有主体存在、有主体活动的地方,就存在着主体通过实践能动地改造世界,并同时必然要受当时一定自然、社会和自身状况制约、影响的现象。自然界、自然规律对于人的优先地位,决定了人及其实践必定要受到客观条件与规律的制约;由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所以,人类的实践,便不得不受到社会、社会规律的制约。而主体对于客观世界的能动作用(主要是实践的能动作用),又决定了他并不是环境和规律的奴隶,他能够通过认识规律,在实践中运用规律,创造条件,改变客观环境和事物,使之为人类利益服务。对此,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家是不大懂得的。这是他们的局限性。旧唯物主义者,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中,只懂得客体、客观对于主体、主观的制约性这一方面,而没有看到主体对客体、主观对于客观的能动性这一方面,因而产生了片面性认识。这一局限性,使旧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表现为消极反映论。

      唯心主义者,在主客体相互关系问题上,陷入了另一极端,表现为另一种片面性。它突出了主体对客体、主观对客观的能动性这一面,而忘记了主体能动性要受到客体、客观的制约这一面,从而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沼。

      可见,正确解决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采取直观唯物主义立场,或采取唯心主义主观能动性立场,都是无济于事的。在此,只有站在实践的、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立场,才能奏效,才能全面正确地解决主客观、主客体相互关系的哲学问题。

      在认识史上,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哲学家,围绕着主体与客体这对矛盾,苦思冥想,耗尽心机,但却始终未能走出困境,开辟新境?其中,一部分人,只是从认识、精神、意识的物质生理基础和客观来源着眼思考问题,因此,所见和所得到的结论,只能限于机械唯物论和消极反映论圈子之内;另一部分哲学家,在处理精神与物质、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时,着眼点在于精神、思维、意识的决定作用,所以,他们所见和所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唯心主义结论。

      所以,在分析哲学史上哲学家们在处理哲学基本问题和主客体关系时,必须进行具体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得出切合实际的正确结论。

      主体实践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统一这一规律的根据何在?其根据就在于主体与客体、主体与环境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以及上述两对矛盾关系之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在一般物体之间的作用与相互作用,属于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范围的客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则是一种特殊事物之间的特殊关系和特殊作用。这里,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与客体(包括环境在内)对主体的制约作用的统一。这一统一具体地表现为主体实践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

      研究实践能动性与受动性统一规律,对于人们进行有效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人们无论在改造自然、社会或自身时,都要发挥能动性。但如何才能充分地、更好地发挥这一能动性,这里,除了主观条件之外,就是要准确、恰当地考虑到客观条件、客观环境对主体实践的制约作用,从而使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包括实践能动性),建立在牢固的客观条件和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使人们真正做到一切从时间、地点、条件出发。这一点,无论对于革命还是建设工作,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切革命和建设实践的得失和胜败,往往与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是否得当直接相关。我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充分地证实了这一点。

      二、实践活动正负效应统一规律

      实践正负效应统一规律,是指凡是有人类的社会实践发挥作用之处,实践总是表现为正负两重效应,即实践不仅为人类带来改造世界的利益,而且同时还会产生这样或那样、或大或小的负作用、损害。尽管有时实践的负效应因素微小到可以无需计量的程度。

      实践正负效应统一律的实质在于,它反映了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实践功能二重效应之间特定的本质联系。如果说,实践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统一规律,反映的是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重复的关系的话,那么,实践的正负效应统一律,则反映着实践活动对主体的利害(价值)功能、作用和意义的二重性。这是指人类的任何实践,尽管从总体上,其效应总是呈现无可怀疑的正面的、肯定的、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实践发挥其积极效应时,同时又包含着不可避免的负效应。

      应当强调指出的是,实践正负效应统一律,并非是一个实践正负效应折衷律。因为,实践的正负效应并不是绝对平衡的。从人类社会形成之日起,从实践发挥作用之时起,在实践正负效应同时发生作用的整个过程中,一般说来,或从总体上看,实践的正效应是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当然,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在某个发展时期或阶段上,或在某个局部范围内,消极的实践、实践的负效应,也可能成为主要的方面。但这并不排除实践正效应在整个历史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和支配作用。这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总是呈现波浪式上升的总趋势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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