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实践理性视角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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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马克思哲学视角的形成经历了理性理想主义、理性现实主义、人本学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四个阶段,最终形成了以实践作为出发点,以理性范围作为其包容范围的实践理性视角。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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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哲学视角的形成经历了理性理想主义、理性现实主义、人本学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四个阶段。其中前三个阶段与德国古典哲学视角的发展过程是一致的。

      德国古典哲学的视角

      (一)理性视角

      德国古典哲学的理性视角的形成经历了三个阶段。康德通过追溯过程找到了纯粹理性作为他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和出发点。费希特把纯粹理性视角发展为“自我”的视角,从而不仅把道德领域包括在内,而且把人的全部认识都置于理性的范围之内。黑格尔则以体现思维与存在统一的“绝对精神”的视角,把理性视角发展到巅峰。

      1.康德的“纯粹理性”视角

      “实践理性”是康德的用语。在康德看来,纯粹理性有两种功能,即理论的功能和实践的功能。所谓理论的功能,即认识的功能,是纯粹理性对认识的规定,可把对这种功能的批判称为“理论理性批判”,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实际上就是理论理性批判;所谓实践的功能即伦理的功能,是纯粹理性对意志的规定,可把对这种功能的批判称为“实践理性批判”,这也就是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的任务。这样,康德就把认识和实践人为地分离开了。

      显然,康德的“实践理性”的视角并不是实践理性视角,而是“纯粹理性”视角,因为在康德那里并不是实践规定理性,而是理性规定实践。康德把“实践”这个词冠于“理性”之上,并不是用以规定理性,而是用以表明“理性”的适用领域。在康德看来,纯粹理性既可以作理论的应用,也可以作实践的应用,但理论理性或实践理性并不因此就变成某种与纯粹理性不同的理性。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不仅对理论理性进行批判,即不仅指出了纯粹理性在认识中的消极作用,更重要的是他通过对认识能力的分析追溯到纯粹理性的实践功能,即纯粹理性在信仰领域的积极作用。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序言中曾讲过:我限制理性在认识中的应用,是为了给信仰留下地盘。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中的“纯粹理性”视角有三个特点:一是它仅适用于伦理学领域,二是它仅有形式的规定性,三是它仅是一个“应当”。

      首先,在康德看来,实践理性对意志作出规定,而意志只与道德实践有关。也就是说,康德仅仅把伦理行为称为“实践”,至于人们改造自然的行动,是被排除在他所说的“实践”范围以外的。这与中国古代的“实践”概念是一致的。

      其次,实践理性仅有形式的规定性。康德认为纯粹理性以理念为对象,这样的对象,经验是提供不出来的,所以纯粹理性没有经验内容,它在实践方面的规定只具有形式的普遍性。康德把快乐与痛苦作为道德领域里的经验内容,所以它的实践理性不对快乐和痛苦作出规定,认为人的快乐和痛苦与实践理性无关。

      再次,实践理性仅是一个“应当”。这体现出康德的理想主义色彩。康德拒绝考虑行为的后果。在他看来,只要动机是好的,行为本身就是善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履行了理性的绝对命令。道德的本质在于从理性的绝对命令出发,从“应当”出发,而与现实无涉。很显然,这是一种软弱无力的理论,因为如果明知善良行为导致的反而是坏的结果,还要求做善良人,那不等于鼓励人作恶么?如果说行为无所谓善恶,只有动机才有善恶之分,这种伦理学就是一种空洞的伦理学,因为人并非仅在思想中存在,如果是那样,仅有善良动机就足够了;人是现实的存在,人与人的现实关系并不是动机与动机之间的关系,而是结果与结果的关系。

      康德实践理性的这一悖论根源于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分离。要使行为的结果也是善的,那就不仅要有善良的动机,还要有对动机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对动机的实现条件的正确的认识。这一切离开理论理性是不可能的。

      2.费希特的“自我”视角

      费希特哲学的视角是“自我”的视角。自我视角是对康德的纯粹理性视角的发展。表面上看,费希特的哲学与康德哲学有一种奇妙的对应关系:康德有“纯粹理性”、“理论理性”、“实践理性”,费希特有“自我”、“理论自我”、“实践自我”。但费希特否认有独立于“自我”之外的物自体,只承认有被自我所规定的“非我”。所以,费希特的“自我”不仅在伦理学领域里有它的积极作用,而且在认识领域中有它的积极作用。费希特的“自我”视角超出了伦理学的领域,实现了理性的认识功能与实践功能的一致。

      因此,如果说康德追溯到了理性但把理性仅仅作为他的道德形而上学的出发点的话,那么费希特就把理性当成了整个形而上学的出发点。当然,费希特的“自我”与康德的“纯粹理性”并不是完全等同的。费希特赋予“自我”以“本原行动”的含义。在费希特看来,并不是先有自我的存在,然后有自我的认识能力;自我的存在本身就是由自我设定的。这样,费希特就实现了认识与意志的统一。

      康德认为认识有感性和知性两个来源,其中感性质料来自物自体。至于理性,由于没有与之相应的感性对象,所以理性仅有形式上的规定性。但在费希特看来,理性仅有形式上的规定性,正说明理性是以自身为对象的。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自我通过自己的本原行动,既对自身,也对非我进行设定。这说明理性既有其形式的规定性,也有其内容的规定性,内容与形式是同一的。费希特认为自我的对象就是它自身,所以他开始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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