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学作为哲学的一个研究领域的兴起,是中国哲学研究的一个重大的进步。人学对人的探讨是在多维的层面上展开的,这其中既包含关于人的本质的形而上的反思,也包括对人的现实状态的实证性研究。而人的存在问题应当是全部人学研究由之出发的一个前提性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断言,存在是最高的哲学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一切事物的最一般的规定性。在所有的存在物中,人的存在是最为独特的。人不是同动物、植物或别的什么存在物相并列的、等值的一种一般的存在物,而是一种凭借自身的活动而超越其他存在物之自在给定性的特殊存在。人不仅仅是一种存在,而且是知道与理解存在,并赋予各种存在以命名与指称的特殊存在。正因为人的存在所具有的理性的和自我意识的维度,存在才开始从自在走向自为,才开始证明自己的含义,因此,认识人的存在是认识一切存在的前提。 一、人的存在的界定 了解思想史上人对自己的存在的各种界定,是真正理解人的存在的出发点。在人类思想史上,有几种关于人的理解具有很大的影响。 1.理性主义:理性的存在 “人是理性的存在”这一命题代表了关于人的存在的最古老的见解。理性主义哲学传统把人的存在界定为理性的存在,其基本含义在于:人是理性的存在物,而实在(自然、宇宙、世界)是符合自然法或理性的存在结构,因此,人的基本生存结构表现为,人凭着概念、判断、推理等理性的认识能力揭示外部存在的结构,把握人同客观事物的关系,同时,人凭着关于外部存在的知识和工具、手段等控制和操纵自然,创造物质财富,实现人的对象化本质。 在人类思想史上,最典型的理性主义始于古希腊哲学。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柏拉图的“理念”、亚里士多德的“形式”等,奠定了古典理性主义哲学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古希腊哲学家把人的存在界定为理性的存在。人是理性的存在这一信念在近现代仍是关于人的存在的一种重要的见解。笛卡儿有句名言:“给我物质和运动,我能给你构造出一个宇宙来。” 应当说,理性主义抓住了人的存在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维度,即理性的维度,这对于丰富人关于自身的理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人是理性的存在这一界定也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它忽略了意志、本能、情感、欲望等非理性因素在人的存在中的地位,所以,它没有形成关于人的存在的全面的和总体性的理解。 2.自然主义:自然的存在 自然主义哲学是以人与其他客观存在物的共同规定性为基点来界定人的存在的,它将人视作大自然的物种之一,由此强调自然、特别是客观规律性对人的活动的决定作用。按照这种理解,人来自自然,服从于物质世界的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规律。同样,人的存在虽然是通过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完成的,但它服从于与自然规律性有同等约束力的历史必然性。因此,人从本质上是一种自然的存在。拉美特利“人是机器”的论断是这种信念的最集中的反映。 应当承认,自然主义把人的存在界定为自然的存在,有其一定的根据,因为在人的生存结构中的确有自然的维度,人是大自然进化的产物,不能不在某些方面受自然制约。换言之,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规律会规定和限制人的活动。但必须看到,人之为人正在于人通过自由自觉的对象化活动不断扬弃和超越自然性和给定性,由此获得自由,实现人的本质。 3.存在主义:自为的存在 上述两种观点更多地把人的存在理解为受动的、被决定的活动。现代非理性主义或人本主义思潮则倾向于从人的内在的超越性,即人的活动的创造本性来理解人的存在,从而把人的存在理解为超越性的存在、创造性的存在、批判性的存在,等等。例如,叔本华和尼采把不可遏止的、盲目的生存意志或权力意志理解为万事万物和人的存在的本质。生命哲学家柏格森把人的存在界定为一种绵延和生命冲动。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把性本能驱使的非理性活动作为人的本质活动和本真存在状态。存在主义是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思潮的代表,它把人的存在界定为“自为的存在”。萨特认为,人作为自为的存在并不是现成给定的东西,而是通过自己的活动、设计和选择不断生产、不断取得本质规定的存在。人作为自为的存在,其存在先于本质。 应当看到,以存在主义为代表的现代人本主义或非理性主义思潮探讨了意志、本能、情感、欲望等非理性因素对人的存在的意义,并试图从中挖掘出人的存在与其他存在的本质差别,即超越性和创造性,这种探索对于全面界定和理解人的存在有积极的意义。但是,由于这些哲学流派未能将人的存在结构中的这些非理性因素放到人的总体性的实践活动中加以把握,因此,它们往往不能正确地处理理性与非理性的关系,不能提出关于人的存在的总体性的理解,容易陷入片面夸大非理性因素对人的存在的作用的失误之中。 4.哲学人类学:文化的存在 人是文化的存在这一命题是现代文化哲学对人的存在的基本界定。现代文化哲学同现代人本主义一样,不主张从人之外的自然世界或客观世界寻找人的存在的根基,而坚持从人的文化创造和生活世界来理解人的存在。 文化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范畴,广义的文化系指人的一切创造物,包括人的精神活动和各种工具活动的一切产物,这种意义上的文化是与自然相对的。而狭义的文化主要指人的基本的行为模式或生存方式。具体说来,这种意义上的文化是由包含在神话、宗教、语言、艺术、哲学、历史、科学以及人的各种工具活动和符号活动之中的知识、理解、信仰、价值、经验、习俗、情感等构成的人应答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模式。用梁漱溟的话说,文化“乃是人类生活的样法”。按照文化哲学的理解,人是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文化的产物,人的存在不是由外在的自然决定的,而是由内在的文化决定的,人只有在创造文化的活动中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文化哲学家卡西尔从人的符号活动出发,把人定义为文化的存在。哲学人类学对人的文化存在做了最为系统的探讨,它通过人的生物存在领域的“非特定性”特征说明人的后天文化创造对于确定人的本质的至关重要性。格伦认为,人生活于自己所创造的文化之中,生活于意识、语言、家庭、民族、国家、社会、制度、传统、法律、科学、技术、风俗、习惯、艺术、道德等文化世界之中。文化是人的第二天性,也是人自己本质的惟一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