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与社会活力(笔谈)(之一)

作 者:

作者简介:
汪建 山东大学哲学系教授 鲁鹏 山东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在职博士生

原文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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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活力:解放与创造

      §1.社会活力的高度活跃和不断增强,是现代化社会的本质特性和根本标志。人类历史过程就是人们自己生产自己、自己创造自己的过程。人是社会历史主体。所谓社会活力,究其本源来讲,是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是人实践地改造自然与社会的主体力量的体现。但是人以社会的方式存在,只能以社会的方式构成、实现和确证自己的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社会活力,就是指在一定自然、历史条件下,一定社会系统的生存与演化的内生的自主能力。社会活力的构成大体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直接构成的“要素”和资源层面。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资金、人才、技术、设备的投入、引进、利用,新产品的开发,环境条件的控制和改善,新的知识、思想、文化的形成与创造等等。它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等诸方面为社会的生存与发展,为人的社会生活提供着愈来愈强有力的支持。它们作为新鲜血液,作为新的条件、新的生长点、新的力量的形成和投入,必然为社会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二是社会生产、生活构成方式和运行体制的“制度”层面。在这个层面上,社会的活力是指特定社会系统制度化的结构及其构成方式所具有的,能够使社会生活不断孕育、产生、选择、吸收、利用、创造和积累新的资源,促使和保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的合理流动,实现社会系统的自我延续、自我调控、自我创生和自我更新演化的机制及其功能发挥。三是社会的精神生活方式,新的观念、知识和文化的创造与建设。它们不仅直接制约、引导和影响着人的精神状态,而且越来越成为制约和影响社会生活全局的基本社会资源和现实力量。这三个层面是不可分割互为前提的。它们的统一构成社会生活的生命力,构成社会得以生存和不断变化发展的动力源泉和现实力量。

      社会活力的主要特征在于,它是蕴生于人们社会生活、社会交往中的社会创造力。它本质上是作为主体的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社会实现,是人们自我解放和自我创造的自由的主体性力量的体现。

      §2.社会活力的研究是关于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研究的拓展和深化。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对社会形态的性质和变革的规定性,关于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最终决定作用的学说,为我们把握社会发展的总过程及其基本规律提供了基本理论框架和方法论指导。但是,对社会发展动力的研究不能停留在一般性的宏观层次上,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如何形成,社会生活的具体运行过程如何实现,构成社会生存与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如何产生等,应该做更深入更具体的研究。这是因为:第一,所谓社会基本矛盾是对复杂具体的社会诸方面矛盾关系的理论抽象,它只能存在和实现于人的现实生活的具体过程中。一般所说矛盾是事物发展动力,首先是指矛盾是事物内在搏动性因素,是事物之所以不断变化的内在根据。所谓“发展”是社会运动的总趋势。但是,矛盾的存在并不就意味着某一事物就一定会发展。现实社会生活矛盾的性质与状况极其复杂,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矛盾冲突的结果,不仅不会推动社会进步,相反,会导致社会生活秩序的破坏,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造成社会混乱、腐败甚至崩溃。人类历史和我们过去的“文革”灾难一再教训了我们。问题在于,是什么社会力量,以什么方式解决这些矛盾。只有新的积极的社会因素,即新的具有“活力”的因素,新的活动方式的生成与创造,才能推动社会矛盾的积极解决。第二,社会物质生产和社会经济关系对社会生活的决定作用,应从最终的意义上理解。而现实社会历史运动中,社会生活诸方面、社会内部诸因素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它们都不可能独自发挥作用,社会生产也必须实现于这种具体联结关系之中。问题在于,它们以什么方式相互联结、相互作用?这种联结方式实现的具体运行体制是什么?它有什么样的内在机制?第三,社会发展不可能是单向的。在现代人们愈来愈强烈地意识到发展必然要付出代价。随着社会发展,人与自然,人们的社会生活诸方面的相互关联愈来愈深刻、广泛,新的更复杂的矛盾不断暴露。社会每前进一步,都会孕育出人们无法预测、无法把握的新的制约因素,人们所获得的自由又会被这些新的制约因素新的矛盾关系所限制,如果处理不好,甚至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危机。代价的付出,从动力学的角度讲,可以称为“社会熵”的增强。社会进步必须以自身的“自由能”的更新和增强作为补偿。为此,社会就必须探索、选择和建构起某种合理的机制,保证社会的生机与活力的增强与发挥。社会活力问题的提出,就是从社会系统性出发,着眼于社会生活构成和运动方式的动力机制及其功能如何形成和发挥的研究。

      §3.社会活力是一个历史概念。任何一种社会系统的生存,都必然有自己的生命力的支持。但在不同历史时期,社会活力的作用和表现有质的差别。传统社会的活力十分有限,它主要表现为维系社会体系的生存和延续能力。自然经济基础,人对人的支配与依附关系,以及人们之间的联系与交往薄弱,使得社会生活基本上是被传统所支配的复制过程,历史进展十分缓慢。“发展”直到近代才成为人们的普遍信念和现实要求,成为现代化社会的本质特征。“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构成本质上是保守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33页。 )现代工业不仅提供了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强有力的物质基础,而且它本质上是“革命的”,不断增强的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成为现代工业生产的生命力之所在。商品交换关系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形成,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法制化,教育的普及化,文化生活的多样化,不仅在体制上建构了社会生活日益多向度扩展的空间,而且逐渐培养了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主体,为人的独立性和自由发展提供了可能。现代社会生活中充满了偶发性、随机性、变动性因素,社会矛盾日趋复杂,但社会自身的自组织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使得人们有可能更自觉地进行调控、选择与整合。社会生活处于不断地变动、变革中,但又基本不脱离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轨道,这正是现代社会的生机与活力的体现。

      衡量社会活力的尺度是人们社会生活与社会活动的“自由度”的幅度与强度。美国系统论哲学家拉兹洛从技术角度,将这个尺度规定为把一定社会系统同它的人民、设备和基础结构维系在一起的自由能的增强。拉兹洛认为,对于社会进化来说,历史能量流、熵的变化和自由能的变化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极为重要,因为它不仅能告诉我们系统怎样进化,而且告诉我们在一定条件下这些系统必须会进化。只有社会所开发和利用的能量密度和强度两方面不断增长,社会具有较高的自由能水平和较低的熵水平的情况下,社会系统才可能并必然进化。拉兹洛的说法基本上与马克思关于“自由时间”作为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尺度的思想是一致的。

      §4.世纪之交,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也正在进入新的阶段,面临着继续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社会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创造新起点的艰巨任务。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们主要通过破除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初步实现的市场转型,释放和增强了经济社会生活的活力。在新的阶段,创新就成为主导性特点。创新,需要更深层次的改革和更高层次的思想解放为前提;同时,深层改革和新的更高更广的思想解放也必须通过创新来实现。这包括:(1)制度创新。 改革就是制度创新的过程,从企业体制、市场体制到政治体制都必须创造出适合中国国情又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制度。(2 )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点和增长方式的选择与创造。(3)不仅在经济领域,而且在政治、 社会公共生活、教育科技与文化各个领域进行改革与开放,为全面推动社会发展创造新的起点,也就是造就出能自主开发和增强的新的创生性的社会活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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