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论服务于现实的思想前提

作 者:
贺来 

作者简介:
贺来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

原文出处:
求是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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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研究应该面向、关注和服务于现实,这种主张在当今中国的大多数理论研究者那里已获得巨大的共鸣,并逐渐达成广泛的共识,它反映了理论工作者们对于当前中国火热的现实生活急切的参与热情,反映了人们对理论成为远离现实的抽象玄谈这种学风的强烈不满,这种认识是可贵和重要的。但是,如果拒绝简单的答案,把问题引向深入,就将看到,理论与现实关系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理论要真正有效地研究和服务于现实,必须对一些重要的思想前提有明确的自觉把握。本文仅从几个方面出发,对此问题谈一些个人观点,以期引起人们对这一问题重新、深入地加以审视和反思。

      一、究竟什么是“现实”

      理论要真正有效地服务于现实,一个重要的前提在于弄清究竟什么是对人而言的“现实”。乍一看,什么是“现实”,仿佛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问题。因为每一个有着健全常识感的人都会认为,现实不就是在人之外,为我们每天所见、所感、所闻的一切客观事实吗?然而,问题似乎并不这么简单。

      对于动物而言,自然界就是它最现实的世界,它们产生于自然,生活于自然,按照其物种的尺度生存,自然是它们天然的乐园。但是,对人而言,自然却不是真正的“现实”。对于神而言,一个超凡入圣、永恒至善的极端理想性世界才是其现实的世界,神的“现实”与动物的“现实”完全相反,它彻底摆脱了有限性和被动性,达到了绝对的圆满和自由。对人而言的“现实”,其复杂之处恰恰就在于,它既不同于“动物的现实”,也不同于“神的现实”,而同时又是把二者的合理成分包含其中的否定性统一体,这个统一的基础就是人特有的实践活动。

      把现实“当作实践去理解”,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我们提供的一个基本的方法论原则,它表明,对人而言的现实,既不是“现存”的自然界,也不是抽象的纯粹观念存在,而是一个以实践活动为基础所实现的人与自然的否定性统一体。

      从实践观点出发,纯粹的自然对于动物而言无疑是最现实的存在,但对人而言却并不构成为真正的现实。毫无疑问,自然先于人而存在,人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而且自然界从始至终构成人生存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但是对人而言的现实世界却决不是天然给定的自然世界,而是经过人的实践活动所创造形成的“属人性世界”。自然界固然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它并不能现成地满足人作为人的生存和生活需要,只有在实践活动能动的、创造性的改造活动中,它才能提升为“人化自然”并生成为对人而言的“现实”。因此,从实践观点出发,自然就只是“潜在”或“可能性存在”而不是“现实”。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论对“现实”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的偏失,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其结果是把“潜在”或“可能性存在”当成了“现实”。

      从实践观点出发,纯粹的观念世界也不是对人而言的“现实”。不可否认,观念世界是人类生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和前提,是人能够超越自然、从死寂的自然王国中跃起的关键因素。它表明了人虽然来源于自然,但又能够超越自然的限制、能动地去认识和把握世界的规律,在观念中为自己创造出一个理想的世界。如果说纯粹的自然存在对人是“潜在”,那么,纯粹的观念世界对人就是体现着人的目的、意志的“理想世界”。没有这种理想世界的引导,也就不可能有能动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但是,“理想世界”却决不是人的现实世界,尚未进入人的实践活动的纯粹的观念存在属于尚在追求中的世界,在此意义上,它也不直接就是对人而言的“现实”。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活动的转化,它才能够成为对人而言的直接性现实。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批判了唯心论对“现实”所作的抽象的能动性理解,因为后者把理想性、观念性存在当成了“现实”。

      因此,“现实”这一存在,一方面区别于“潜能存在”,另一方面又区别于理想、观念存在,但同时又内在地包含自然的“潜能存在”与观念的“理想存在”两个内在环节于其中,这个统一的基础便是人的实践活动。通过能动的、感性的实践活动,潜在的自然被提升为对人而言的现实存在,“正是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7页。)与此同时, 通过实践活动,理想的、观念的存在也被转化为现实存在,“成为人的现实,……就是成为人自己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 第125页。)二者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实现否定性的统一,于是生成对人而言的“现实”。

      从以上论述可以清楚看到,如果真正贯彻实践观点,从它出发来理解对人而言的“现实”,那么,可以看到,它至少具有如下几个最基本的特点:

      1.“现实”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矛盾统一体。通过人的实践活动组建而成的人的现实决不是某种单一本性的存在,而是具有两重矛盾本性的存在。它既不能归结为单纯的自然存在,也不能归结为纯粹的观念存在;它既是自然的又是属人的,既是客体性的又是观念性的,既是因果性又是目的性的,既是必然的又是自由的。它是矛盾性的因素和力量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极其复杂的否定性统一体,只有这种矛盾的否定性统一体才是对人而言的“现实”。

      2.“现实”不是静态的、停滞的实体性存在,而是在实践活动中不断超越自身的辩证发展过程。作为“矛盾统一体”,现实总是处在动态的运动之中,“矛盾的统一”是在实践基础上的“否定性统一”,而“否定性”意味着这种统一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不断地解决矛盾,又不断在更高层面产生新的矛盾,矛盾的不断产生和解决,推动着人的生活现实一步步走上跃迁和提升的过程。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才强调:“对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第75页。)而所谓使“现存事物”革命化,就是要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创造和提升对人而言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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