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对基因即DNA(脱氧核糖核酸)的认识不断深入, 人类越来越多地意识到自己有能力直接决定自身和其它物种的进化过程。过去,物种的进化要等待大自然相对较慢的自然选择,并且物种的这种进化也不一定符合人的需求。而基因技术的发展,将使人类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加快物种的进化速度或改变物种的进化方向。目前,利用基因技术,在中国、美国等许多国家已种植了大量的转基因农作物。这些农作物在高产量、高质量以及适应环境方面都优于以前的农作物。一些国家的科学家已成功地克隆出带有人类基因的动物。人类可以从这些动物身上提起蛋白质用作医疗药物,也可以把这些动物的器官移植到人体,从而改善人类的健康。美国《未来学家》双月刊,1997年11月——12月载文认为:2008年基因工程将被广泛用于培育植物和动物的新品系;2002年父母可以通过基因工程方法选择自己子女的特征。总之。基因技术将会给人类社会和人类生存的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恩格斯说:“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43页。)基因技术是当今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它也必然会对我们理解唯物主义产生一定影响,本文将对此作一些探讨。 首先我们有必要了解基因技术改变生物发展的基本方法。本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人们主要利用基因重组,来改变生物的遗传特征。归纳起来有三种方法:基因注入法、清除法和替换法。基因注入法是把其它物种的某种基因注入到我们要改造的物种体内,从而使我们获得理想的结果,比如,我们需要某种植物具有抗某种害虫的特性;我们可以从任何一种生命体中(细菌、病毒、昆虫、植物等等)分离出某种抗害虫的基因,然后再把这个外来基因注入到某种植物的脱痒核糖酸中去,那么这种植物就具有了新的特性,即抗某种害虫的特性。运用这种基因注入法,我们可以有效地使任何一种生物具有人所需要的特性。基因清除法:即把一种基因从某种生物体内除去,从而使这种生物丧失某种特性。基因替换法:即把A种生物的基因用另一生物的基因代替,从而使A生物改变成分。比如目前种植的油菜含人类所需的脂肪酸太少,而棕榈油中却富含脂肪酸。如果把棕榈中富含肢肪酸的基因代替油菜中的某种基因,就可以培养出改变了成分(即富含脂肪酸)的油菜。上述的基因方法。在哲学上有什么意义呢? 第一,基因技术能使我们更科学地理解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 我们知道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而矛盾又分为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即内因与外因。对内因与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大都认为:“内因是第一位的原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第二位的原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这是因为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它不仅是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而且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第六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100页。)转基因农作物的种植成功, 对传统的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提出了挑战,即: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时外因也会成为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或第一位原因。由前述的几种基因方法可知,人们通过基因清除法,可以清除生物的一些遗传特征,通过基因注入法和基因替换法可以增加生物的一些遗传特征;用基因方法还可以控制生物生长的周期,改变生物的同化及异化方式,最终达到使生物按照人所需要的方向发展。以我国目前种植的转基因西红柿为例:通过基因改性的西红柿产量高、质量好、营养更丰富,能抗病虫害;能控制其成熟周期并减少腐烂。转基因西红柿产生质的变化的根据主要是人的作用,人对于西红柿来讲却是外因,在这里,人的作用不仅仅是加速或者延缓事物发展的过程,也不仅仅是通过对内因施加各种影响,促进事物的外在特征发生变化;而且主要是直接改变事物的基因(增加或减少事物的内部要素),亦即改变事物的内部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促使生物发生质变。这实际上是改变了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和内在本质;也正是人(事物外因)的作用,规定了西红柿的发展方向——使西红柿向人所需要的方向发展。可见,转基因西红柿无论从内在本质(内部要素及其相互关系)还是从外在特征(高产、高质)所产生的变化,都是人这一外在因素决定的。假如没有人这一外在因素的影响,西红柿就不可能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不久的将来,人们通过基因方法还可培养出符合人所需要的动、植物新品系,这些新品系将标志着事物发展过程中质的飞跃,而这一质的飞跃的根据,只能是人——事物的外因。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内因总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有时外因也会成为事物变化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这一结论有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即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如果我们认识到事物的外因是解决事物发展的关键,这时充分重视外因的作用,把解决矛盾的重点放在事物的外因上,才能真正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形而上学,掌握事物变化的辩证法;也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把握和解决事物的矛盾,促进事物向前发展。 第二,基因技术能使我们对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关系有新的认识。 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工作者大多数认为“规律同物质一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人们认识它还是没有认识它,喜欢它还是不喜欢它,它都存在着,都在起作用”(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第六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版,第89页。)。这实际上低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限制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反作用于客观规律的范围,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之间划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基因技术的运用说明,人不仅能认识和利用规律,而且也能够改变某些事物的运行规律,甚至创造客观事物新的运行规律。其一,从规律的含义看: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本质的联系就是体现了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和发展过程。事物本质之间的联系就是事物内部诸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就目前的认识而言,人类对生物内部最深层本质及其关系的认识,就是生物的基因及其相互关系;正是生物的基因及其相互关系,决定了生物的根本特性和发展过程。由上述的几种基因方法可知:转基因生物所具有的新特征,是靠人们改变原生物的内部基因而获得的。减少原生物的一些遗传因子,或者增加一些遗传因子,或者替换一些遗传因子,都是对原生物的本质联系和内在根本性的改造,使原来的本质联系,改变为新的内在要素的本质联系,形成新的不同于旧的物种——即经过基因改性的生物。必然的联系它代表着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的趋势。人们在改变传统生物本质联系的同时,也就创造了新的必然性。比如改变了本质联系的转基因水稻,会出现产量更高、营养更丰富、适应能力更强、能抗病虫害等新的必然性。这些新的必然性对转基因水稻而言也不是偶然的,不可确定的,而是呈现出一种稳定性。可见,通过基因方法,我们能够改变物种的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稳定联系,确立新的本质、必然和稳定联系,实际上也就是改变了旧物种的规律,确立了新物种的新的运行规律。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并不是所有的规律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人类认识到某些物种对人有害或不利时,人类就不会喜欢这些物种,那么通过基因方法,就能改变这些物种的内在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从而使这些物种产生变异,形成有利于人类的新物种。可见,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改变我们不喜欢的一些生物及其规律,使其按我们需要的方式运行。其二,从规律的特点看,任何规律都具有个别与一般的特征。规律的一般性存在于每个具体事物的运动规律之中,脱离开具体事物,规律也就不可思议了。用基因方法我们能够创造新事物,新事物也必然包含了新的规律。再者,从基因技术发展的历程看,人们最先认识到生物的特征是由其内在基因决定的,接着是改变个别物种的基因,从而改变个别事物的运行规律,今天,人们对生物内部基因的改造已扩展到农、林、牧、副、鱼等领域,在可预见的未来,人们必将在更广阔的领域、更高的水平上,改变生物的内部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从而决定生物的发展方向——即在普遍意义上创造生物新的运行规律,充分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上述都说明: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之间,不存在一条不可愈越的鸿沟;人不仅能够认识规律,利用规律,而且在遵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还能改变客观事物的运行规律,创造事物新的运行规律。也只有在后一个层次上,我们才能称得上掌握了必然,获得了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