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成全,东北财经大学政教部副教授。

原文出处: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本文首先考察了近代欧洲哲学及其在一定程度上所吸收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进而说明了中国传统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得以产生的间接的理论来源。其次,详细地考察了中国传统哲学中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传统,指出这一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且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最后,论证了毛泽东哲学思想、邓小平哲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批判和继承。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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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从16世纪到18世纪,欧洲著名的哲学家几乎都与中国传统哲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也都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中国传统哲学。

      康德曾经指出,斯宾诺莎哲学来自于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黑格尔也曾敏锐地指出,斯宾诺莎哲学的基本原则是非欧洲传统的。美国学者雅可布逊认为,正是因为“在休谟到法国着手撰写《人性论》以前,欧洲受东方影响已经有两个世纪。欧洲正经历着一种被称为‘中国热’的潮流,人们对中国的任何一样事物都着迷。”所以,“断定休谟的思想来源包括大量的中国、印度教或佛教的思想,这并非故作惊人之语。”(注:参见张允熠:《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学脉渊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8年第1期。)莱布尼兹认为, 中国文化、朱熹的自然哲学和人文哲学都充满着理性;自然是合乎理性的、社会也是合乎理性的。崇尚理性,是中国哲学家所特有的珍贵的品格。他对宋明时期新儒学的“理”范畴提出了其精辟创见,认为“理”不是物质性的“气”,而是神,“气”则是“理”产生出来的原始物质。他还比较了儒学的“天”和基督教的“上帝”,认为“天”具有形而上学意义,是“上帝”的象征。他发表了与宋代理学家《伏羲六十四卦次序图》、《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完全一致的《二进制计算的阐述》论文和含有孔子、老子关于“道”的观念的“单子论”。孟德斯鸠的“自然界是运动着的物质,它为自身所固有的规律即‘法’所支配”的看法,与朱熹的“宇宙生成论”有相似之处。他的“人类历史,也和自然界一样,为自己固有的‘法’所支配,支配一切民族的一般的‘法’就是人类理性”、“政治、法律制度要从人的现实生活环境出发”等,与朱熹的“人治中有法治”的思想以及法制的治国方略应根据当时的实际历史条件和当时人们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思想极为相似。伏尔泰认为朱熹理学是“理性宗教”的楷模,是唯以德教人,“无需求助于神的启示”。他还指出,中国的“理”或所谓的“天”既是“万物的本原”,也是中国“立国古老”和文明“完美”的原因。狄德罗认为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概念是“理性”,进而高度评价了中国的儒学与理学,说它们“只须以理性或真理,便可治国平天下。”霍尔巴赫认为,在中国“伦理道德是一切具有理性的人的唯一宗教。”“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把政治和伦理道德相结合的国家。”康德把宇宙描绘成一个物质的发展过程,认为“大自然是自身发展起来的,没有神来统治它的必要”,这些观点与朱熹的宇宙哲学中的“阴阳二气的宇宙演化论”的观点十分相似。(注:参见程利田:《朱熹理学对欧洲启蒙思想的影响——兼论中国文明对西方文明的作用》,《学术论坛》(南宁),1996年第2期。 )费希特把康德二元论改造成为以“自我意识”为同一起点的主观唯心主义的一元论,从而,完成了类似王阳明对朱熹的批判改造过程。谢林主张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主张人具有同一“知的直觉”与“智的直觉”的能力,这与主张“心性”一派的新儒家十分接近。黑格尔认为道家的“道”和儒家的“理”都只停留在由感性的具体到感性的抽象的阶段,而没有进到从思维的抽象到思维的具体阶段。因此,黑格尔认为“道”和“理”不属于精神实体,即“绝对精神”,而只属于“相对精神”。如果对“道”和“理”再抽象,就形成了“绝对理念”。在本体论和认识论方面,黑格尔的现象学最接近宋明理学的本体认识论。在辩证法方面,黑格尔的“正反合”的基本命题也是来自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合一”等典型思想。(注:参见张允熠:《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学脉渊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8年第1期。 )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想蕴涵着儒学成份,他在《幸福论》中说:“中国的圣人孔夫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许多由人们思考出来的道德原则和训诫中,这个朴素的通俗的原理是最好的,最真实的,同时也是最明显而且最有说服力的,因为这个原理诉诸人心,因为它使自己对于幸福的追求,服从良心的指示。”他认为这是“健全的、纯朴的、正直的、诚实的道德,这是渗透到血和肉中的人的道德而不是幻想的、伪善的、道貌岸然的道德。”

      总之,近代欧洲哲学参照了中国传统哲学,且吸收了一定程度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既然近代欧洲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重要理论来源,中国传统哲学也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得以产生的间接的理论来源。

      事实上,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曾专门研究过中国历史,并且写下了《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波斯和中国》、《中国和英国的条约》等一系列有关中国的文章。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也曾直接或间接地研究过中国传统哲学,他明确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跟欧洲的社会主义就像中国哲学跟黑格尔哲学一样具有共同之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4月第1版,第265页。)显然,马克思的这段话,实际上蕴涵了中国传统哲学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得以产生的间接的理论来源的思想。

      二

      纵观中国哲学史,可以看到,中国传统哲学有着悠久的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及其统一的传统。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高度的统一。所以,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

      荀子哲学达到了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的统一:荀子不仅认为“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且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天论》)。对变法运动历史经验进行总结的韩非,是一位朴素唯物主义者和辩证法思想家。韩非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集中表现在天道观方面。他认为“道”是“万物之所然,万理之所稽”(《解老》)。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最明显地表现在其“矛盾之说”上。一方面,他肯定了斗争在摧毁旧事物中的作用,指出“服术行法”是实现社会变革的暴风骤雨。另一方面,他对矛盾双方的同一性并非完全否认。例如,他认为,君臣如果能各就自己的地位发挥作用,也就算是做到了“上下和调”。再则,他明确指出了矛盾双方转化的条件性。他特别认为,奉法与否和执法是否坚决,是一个国家强、弱相互转化的条件。

      在战国末年,邹衍把早期的阴阳、五行学说进行了总结,提出了“五行生胜”的观点。其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就集中体现在世界的本原是金、木、水、火、土。其朴素辩证法思想就集中体现在“五行相生”和“五行相胜”上。正是由于矛盾着的五种特殊事物彼此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所以,自然界中各种事物之间才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联系,而且事物在运动变化的过程中表现出规律性和阶段性。他还认为,同自然界一样,人类社会的变化也是受这五种势力支配的。历史上每一个王朝的出现都体现了一种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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