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三个层次 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实际上可分析为三个互相关联的层次:一是“何谓人的全面发展”;二是“人为什么应全面发展”;三是“人的全面发展何以可能”。指涉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探讨,大都以上述三个层次为轴心而运作。 何谓人的全面发展? 其一,人的发展全面与否关涉的是人的一种存在状态,当属存在论问题,(注:参见拙作《对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思考》,《浙江社会科学》,1996(3)。)而不是认识论、知识论的问题。 即人的生存是一个直接的存在论事实,是一个无须经过反思就一清二楚的事实。所以,人的生存不是一个问题,由生存这一事实引出的人如何有意义地去生存才是一个重要且构成意义的问题。换言之,属于知识论论域的“何谓人的全面发展”这一问题,只有转换为“如何获得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存在论问题,才具有意义。这是因为,人现实生存中的任一意义都必须以人的身心感受为落脚点,否则便不属于人现实生存的意义而只是思想的意义。与当代生存哲学不同,马克思研究人的生存状态的出发点不是作为“想象的主体”,而是作为“真实的主体”的“现实的人”。正是由于出发点不同,所以当代生存哲学注重的是对“孤独的个人”的精神状态的分析,而马克思注重的则是对现实的个人在生活过程中的全部关系的分析,尤其是生产关系的分析,从对人的生产活动的分析入手,乃是破解生存之谜的一把钥匙。也许我们从知识论的论域中,很难描述人的经验、感受等人之存在状况,在知识论意义上“不知道”我们身心发展的全面与否,但既然我们亲身地经验着人的各种生存状况的感受,因而,在存在论意义上却知道(不是知识论意义上)这些感受。这就是说,对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解答力图揭示的,不是什么是人的全面发展状态这样一种以静态的目光去理解的人之生存状态,而是关于怎样才能获得人的全面发展这样一种将生存理解为过程的人之生存状态。进而言之,在知识论界域里,对“何谓人的全面发展”的回答逃不出把人的全面发展状态描述为一些明确的指标,开列各种“全面”性的名单的栅栏,而这只不过是哲学家在解释世界,不仅不能真正理解人们的生存状况,反而会遮蔽人之现实生存的意义。由此,我们以为对关乎人生意义——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追究,应落脚于“人的感性活动”,即改变世界的实践。 其二,之所以我们只能从实践中真实地去体验、观省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而不能由此逆推人的全面发展的情状原来是什么。这不仅因为实践是思想的界限,而且因为它同时也是人的价值的界限,凡是不可实践的都没有价值。易言之,我们不应该从一种绝对的人性价值标准、超社会的纯哲学本体论层次来对“何谓人的全面发展”作先验界定。我们撇开特定的社会历史结构及它对人存在的制约,或看不到人的存在根本上只能是一种社会存在、关系存在,即实践存在,又如何确定人之存在的全面性呢?马克思正是洞悉此一问题的形而上学陷阱,才转换了此一问题的提问方式,把对“何谓人的全面发展”的追问转换成对获得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式的追问,即马克思是以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话语方式来思考这一问题的。 其三,对人的全面发展作明确而完整的定义,也就意味着可以预制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模式。如果有一个统一模式,那么,这一模式是否会变得僵化?如果没有统一的模式,人的全面发展是否会成为难以捉摸的幻影?马克思对此一问题的解决,是建立在超越“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在人的发展问题上的僵硬对峙的思想方法基础上的。马克思认为,人不但是一种个体存在,而且是一种类存在,个体和类之间存在着十分复杂的关系,以至于我们很难在现实中将这两种存在形态分开,个体与类的融合不是外在的整合、结合,而是基于两者存在结构内在关联的契合,是个体类化和类个体化的双向运动。因此,我们必须遵循“个体即整体(总体)”这一亦此亦彼的思维取向来思考问题。个体是人之最根本、最真实的存在形态,人的全面发展归根结底只能落脚在人类个体的发展上,人的个体性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特殊的自我主体肯定方式,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性,从人的个体性的差别方面而言,全面发展的人没有统一的模式。但个体性中一般的主体感性内容又为每一个人所共有,从这一角度言,全面发展的人又不是漫幻神游。马克思的如下思想正是上述立论的根据:在个体性中存在着一种主体感性体现其本质力量的能力。这种能力作为“天资”而存在于个人身上。(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47页,第46卷,下册,225页。 )但能力的具体发挥各不相同。“即使在一定的社会关系里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出色的画家,但是决不排斥每一个人也成为独创的画家的可能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460页。)这即是说,人的发展是个体性中各类一般的能力的发展,至于这些能力在每个个体现实中的表现样式、发挥程度则不可限定为一个统一的模式、范围。 人为什么应全面发展? 人应该全面发展,如同人应该自由一样处于人类自我意识系统的不被反思的层面中。但是,任何一种“应该”都有可能是不应该的,假如我们不愿服从习惯、兴趣而想寻求思想的意义,我们总能怀疑一种未经反思的思想。因此,对人应该全面发展这一信念必须经过反思而正面指示其明晰性。 在一定意义上,追求超越是人的本性,人是超越了动物的存在,所以,以动物为参照系就成了人的超越性研究的逻辑原点。动物的存在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有限存在,和动物一样,人的存在仍然是一种有限存在。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动物和人的生存、进化、发展,首先都是寻找适应生存方式的过程。在适应方面,动物有着天然优势,所谓如鱼得水,显示出其与环境的充分协调的高度适应,我们称之为“完善”。不过,完善绝不是指进化程度的高下,在这里,完善仅指适应程度。因此,鱼的行为是完善的,人的行为却可能是不完善的。从人的发生角度看,在体质方面,人是一种“未完成”的生物体,人的器官是“未专门化的”。在形态方面看,人又是“匮乏的”。因此,有些生物人类学家说,人是“易受损害的,易遭危险的”生物,甚至是“被剥夺了生存能力的存在物”。因此,人要适应生存就必须能够以不同于动物肢体活动的实践活动来超越自身存在的限制性。在马克思看来,动物只存在着一个生存问题,而没有发展的问题;人虽然也有一个生存问题,但生存必须通过发展自身来实现,否则生存下去将是很难的事。(注:韩庆祥:《关于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涵义的商榷》,《哲学研究》,1990(6)。 )人如果不能在更多的方面或更高的程度上超越自然(既指物理自然、人的肉体自然,也指社会领域中或文化中一切对人的存在而言具有外在制约性的因素),逐渐从自然中获取愈多的自由,人就只能更多地依赖和从属自然,乃至被逐出生存世界。而人对自身的超越,每一次都带着人对自身的生命存在状态的有意识的反思,反思的动力就在于人由于没有动物那高度适应的便利,而企图优化生存状态的愿望。为此,人首先在人的精神世界中构建起优化的生存图景,这个生存图景的核心就是新的人格形象和新的生存境界,而这种新的人格形象和新的生存境界的建构又反过来引导人的自我超越活动并构成为根本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