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来,我国的思想理论界,一直主张社会历史现象(包括思想文化现象)也与自然现象一样,是有内在规律可循的。不过,对如何理解这种规律性却始终有些分歧。只是在70年代以前,这种分歧还比较隐晦与缓和,到了80年代,分歧便比较明朗和尖锐了。有人对传统的观点提出了根本性的否定意见。即认为,以往对客观规律性的了解是一种机械决定论。说得缓和一点,即以往的了解不全面。就此而言,我以为这种批评事出有因,在以往的研究中,的确有不少经验教训值得认真反思和总结。关于这一点,理论界似乎已经有了某种共识。所以,在很多论著中,对此都作了不同程度的探究。例如,有的联系现代科学的成就来说明以往对客观性的了解如何简单化了,等等。这种分析和反思,虽然仍不全面,甚至有时有混淆哲学问题和科学问题的倾向。但总的说来,形势仍然是可喜的。说明理论界正在为前进而探索;正在摆脱教条主义,走独立思考的道路。而且也没有盲目地跟着西方不少思想家所鼓吹的历史无规律论走。作为一个哲学家和思想家,如果否定社会历史现象有规律可循,便等于自我否定。 但是,我却从近年的一刊物上读到了近似的否定性观点。这位作者说,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因此说社会和思想文化现象的变化发展有规律性,只是一种类比而已;实际上这是合目的性的表现。或者说,是合目的性使现象的变化显得似乎是合规律的。 我以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其失误就在于他们以为自由意志和规律性是绝对对立的,即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不相容的。 合规律性强调的是客观的方面,合目的性强调的是主观的方面。从这个侧面看,两者肯定是对立的。但从另一侧面看,它们又是一致的。因为自由意志的合目的性活动,本质上不过是被意识到了的合规律性的活动。排斥了合规律性的内容,合目的性就会成为不可理解的。关于这点,近代唯物主义思想家们大多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例如,弗兰西斯·培根就明确说过,只有在认识上把握了客观规律,行动上才会有自由。所以,想要命令自然,必先服从自然。 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他愿意这样,不愿意那样,有很大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但是,这些意愿是不是都实现了呢?在实践中,人们经历了多少世代的成功与失败,从这些经验与教训中,终于总结出只有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在实践中才有可能实现,从而留下了“自由是认识到了的必然性”这一名言。形式上,我们一直在宣传这一观点。但实际上在我们的宣传教育中,并没有真正理解这一深刻的思想。例如以往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说法:自由不仅要认识客观必然性,而且还要在实践中按必然性办事。这种说法当然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停留在思想中的自由还只是抽象的自由,只有在实践中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但是,当有人企图按此来修正斯宾诺莎上述名言时,实际上却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即认为必然性只能在外在的意义上来了解。如果必然性只能在外在的意义上来了解,那末,所谓按必然性行事,无非是不得不如此,只能如此而已,又何来自由可言呢?岂非仍然是宿命论吗? 如果我们对上述名言作一点句法分析,便能更清楚地表明,这里说的自由与必然性是什么关系了。这一名言可以简单表述为:“自由是……必然性”。不过不是一般的必然性,而是“认识到了的”必然性。什么叫“认识到了的”(注意,这是个形容词),即不再仅仅是与主体对立的外在的客观必然性,而是认识到了的内在于主体的必然性;即不仅仅是外在的命令,而且成了内在的要求。所以,当人们说,“自由不仅要认识必然性,而且要按必然性实践”时,始终把必然性放在外在性的位置上,而按必然性行动当然只是命定论了。 人们之所以觉得要修正前贤的名言,其实是混淆了两个不同的问题,即自由的定义和自由的实践。定义不可能替代实践,不过定义中必须包含有关实践中最重要的与本质的规定。反之,实践也不可能替代定义,实践应该比定义的内容更丰富,但这种丰富性恰恰是定义所规定的本质性东西的展开。 当然,前贤并没有找到如何使外在的必然性转化为现实的内在必然性的途径。他们以为在理性的直观中便能实现这一转化,这当然是幻想。但实践之所以能促成此转化,并不是因为它简单地按必然性行事。而是因为在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中,人控制了客观必然性发生作用的条件。原来外在于人的盲目必然性,现在成了内在于人的驾驭外部世界的力量。 所以,我以为,千万不要把合目的性看得太神秘了。它并不是纯自由意志的私生子,而是合规律性的孪生兄弟。所谓合规律性不过是一种无目的的(盲目的)合目的性,反之,合目的性在现实中却是一种有目的的无目的性。 我们常说,自然现象是合规律性的。但是,正是这种合规律性,才使整个自然界的芸芸众众组成了一个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而自然界的万千气象由此才呈现为一种合目的的有序状态,而不是混乱一片。而且,这种合目的的有序性,即使在高科技的今天,也难以想象如何能在人类的合目的性活动中实现。所以,历史上的有神论者常常以此来证明神的存在(今天亦还有)。即这个无限的大自然界所以能如此协调有序,是由某种至高无上的智慧和万能的手安排的。这大约亦是今天虽然科学如此昌明,而创世主的观念仍然还有市场的原因。在我看来,把这种有序性归结为神的创造,不仅仅是对客观规律性的否定,而且等于宣布了合目的性是不可理解的。但是,人类进步的历史,科学进步的历史,恰恰都表现在把不可理解的东西理解了。由此也告诉我们,自然界的合目的性是合规律性的表现,是无意识的,盲目的。 反之,人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合目的性活动的结果,对不对呢?对的。人是他自己创造的,费尔巴哈就说过,人是由自然界发展而来的;但仅仅从自然界中走出来的还不是人,人是人的产物,是文化和历史的产物。所谓人创造了他自己,指人是在改造自然界中才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成为人的。所以,今天人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已经不能离开人的实践来理解了。正如马克思所说,那种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今天在地球上几乎难以找到了;所以,它对人类来说,仅仅是一种不再现实的自然界而已。因此,问题不在于人的活动是不是有意识的和合目的的,而在于这种合目的性活动的成效如何。的确,由于这种合目的性活动,人类由野蛮进入了文明,并使自己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情况,有时真使人觉得人类正在实现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家的豪言壮语:人就是上帝。在科学与技术的帮助下,人类似乎没有什么办不到的事。其实客观情况并不是如此。18世纪已经有少数目光敏锐的思想家指出,人类有意识的合目的性活动,却无意识地产生了大量非其所愿的(反目的的)结果。不过,这个问题当时还没有引起大多数人足够的重视。甚至到了19世纪,还只是被当作一个思辨的玄学问题而已(在我国直到20世纪中下叶还处在这种一厢情愿的幻想中)。现在大家认识到,18世纪以来的所谓异化问题,决不是象牙之塔里的玄学问题,而是一个非常尖锐的现实问题,甚至可以说是涉及人自身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今天大家都在谈论要保护环境、保护生态,谈论可持续发展战略,就证明了上述问题的现实性,证明了人的有意识的合目的性活动,只是对一个极其有限的参考系而言的。如果对整个大自然而言,人们仍处在极大的盲目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