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思想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是人类面向21世纪必然做出的战略选择。它的形成和发展,是人类反思文明的发展历史,特别是反思工业文明以来现代文明发展道路的理论成就。因而,从实质上看,可持续发展思想是一种社会发展观。而且作为一种社会发展观,它与唯物史观在许多方面都有着近似的、乃至相同的理论立场。例如,可持续发展思想虽然是一种发展战略,但它十分注重社会实践的意义;它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而要求以自然主义和辩证思维作为理论基础,呼唤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因而具有强烈的全人类意识,要求人类代际之间的协调发展,因而体现了深厚的历史感。由此可见,唯物史观作为关于社会发展的科学理论,其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对于我们从理论上深化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研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可持续发展思想对于唯物史观理论现代形态的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唯物史观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唯物主义基础 众所周知,可持续发展强调要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从哲学意义上看,其核心问题就是要科学地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唯物史观可以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本体论基础。 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可持续发展具有与唯物史观相同的理论起点。 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而这个过程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并且“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化出发”(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3~24页。)。这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首要的问题是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实际上,可持续发展与唯物史观不仅在理论出发点上接近,在许多根本原则问题上也不乏共同之处。可持续发展思想坚持社会发展的持续性、共同性、公正性等三个基本原则,强调要实现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三个方面的有机统一,(注:参见《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18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这些理论原则与唯物史观对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科学解决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唯物史观认为,人与自然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这表现在,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前提,因此,在本原的意义上,自然界具有优先的地位。在这个意义上,人类对自然界的地位和作用应保持清醒的认识。但是,唯物史观同时认为,人与自然的统一不是像动物那样简单地适应自然、直接生存在自然界中,而是通过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实现“自然界的人化”,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实现人与自然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马克思不无深刻地指出,要实现“使自然界真正复活”、“使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真正解决”的历史使命,必须确立如下前提:即“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大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926~927页。)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真正的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而真正的自由王国即是共产主义的实现,“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20页。) 笔者认为,唯物史观在本体论层次上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意义有如下几点: 首先,在本原问题上,唯物史观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立足于社会实践,把人与自然紧密地统一起来。借助于人类物质性实践活动,自然界由单纯的客观实在性,而变得具有丰富的社会历史性;同样借助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类不仅依赖于而且又超越自然界,在使自然不断人化的同时,不断促进人与自然的共同进化。实际上,人类要实施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离不开自然界客观规律的制约,离不开物质性社会实践活动这一根本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可持续发展应当以唯物史观作为其本体论基础。 其次,唯物史观在坚持社会实践这一唯物主义前提下,力求实现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彻底统一,而这正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一个基本目标。一方面,唯物史观所指出的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道路,可以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借鉴和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唯物史观对超越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脱离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脱离自然和社会之间整体关系的协调发展,就不会有任何发展,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而更为重要的是,人与自然的矛盾,不是孤立的、抽象的,它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矛盾之中,总是要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中介表现出来。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为了进行生产,人们要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362页。)。可见,人与自然关系具有社会实践性,脱离这一前提谈论“人类中心主义”或“非人类中心主义”,只能陷入空洞、抽象的理论思辨。正如马克思所批评的那样,“在一个学究教授看来,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并不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而是理论的关系”。“但是,人们决不是首先处在这种对外界物的理论关系中,正如任何动物一样,他们首先要吃、喝等等,也就是说,并不是处在某一种关系中,而是积极的活动,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他们是从生产开始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405页。)。西方一些有识之士,也提出了类似的看法。戈尔曾明确指出,全球环境危机的出现根源于同一个哲学性错误,这种错误的表现在于“这种哲学认定,我们的生命与自然界没有什么真正的关系,我们的精神是与我们的肉体分开的,作为脱离肉体的纯理智,我们可以用我们选择的任何方式来操纵这个世界。正是因为我们觉得与物质世界没有什么联系,我们才轻视我们的行动所造成的后果。而且,由于这种联系似乎是抽象的,我们才总不肯明白对于我们的生存极关紧要的环境遭到摧毁意味着什么。”(注:〔美〕戈尔:《濒临失衡的地球》,119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同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在所有的反馈循环中,人的因素是拯救地球环境的关键因素”(注:〔美〕戈尔:《濒临失衡的地球》,305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摒弃可持续发展思想中的唯心主义基础和“唯生态主义”的偏颇立场,代之以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