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论在当代中国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新汉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人文科学研究所教授

原文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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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文化传统是以人伦价值问题为中心的,中国的传统哲学在研究人伦价值问题时必然涉及到人伦价值的认识论方面。虽然如此,作为一种哲学理论的评价论,却只是在20世纪的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才在中国正式兴起。近20年来,由于与时代潮流相适应,经过中国众多学者的辛勤努力,评价论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已成为当前哲学界中一个很活跃且有较大影响的领域。

      一

      有一种说法,我国进入新时期以来,是价值论的研究带动了评价论的研究。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应该是,首先是评价论的研究带动和促进了价值论的研究,尔后,两者相互促进。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我国哲学界进入新时期的标志,也可以说,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前奏。该文引用了马克思的一句话:“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这个“思维”显然不是指对客观事物的单纯反映,而是与毛泽东说的通过实践“能否达到预想的目的”(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69页。)中的“目的”联系在一起。观念形态的“目的”总表现为价值判断。因此,由真理标准讨论引发的对实践检验机制的研究,必然要涉及到关于价值判断的评价论研究。

      我国学术界公认的价值论研究的真正标志是1980年第10期《学术月刊》上发表的杜汝楫的文章《马克思主义论事实的认识和价值的认识及其联系》。该文正是从研究实践检验真理的机制着手,指出实践所检验的“这种观念或思想的真理性不仅在于与现存或早就存在的事实相符合,尤其重要的是在于与其后的事实相符合,即与通过人的行动而出现的事实相符合,与被改造了的事实,即实践结果相符合”,马克思主义对于人的认识的这个问题的考察,超出了旧唯物主义的狭隘范围,“从陈述判断的领域扩展到实践判断的领域”,从而进入到“价值判断的领域”。该文接着把事实认识即认知和价值认识即评价区分开来,“事实的认识是关于‘是如何’的认识,而价值的认识则是关于‘应如何’的认识,即关于好与环、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合理与不合理的评价”;并认为“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如果把人对自然界的利用撇开不谈),只限于事实的认识”,“只有当涉及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因而只有涉及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下,才产生价值的认识,才有关于社会事件的评价”。该文还研究了实践检验“成”、“败”即价值判断与检验“是”、“非”即事实判断之间的关系,认为把二者割裂开来或等同起来,都不能正确地理解实践检验的机制。杜汝楫的这篇文章,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1981年8月8日,何祚榕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一文,认为杜文为解决当时《光明日报》等报刊正在讨论的“实践的目的是衡量实践成败的标准”的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这把钥匙正是杜文指出了价值判断在认识中的作用及对其检验的问题。而这正是评价论研究的问题。

      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引发的实践检验真理机制的研究,是我国评价论兴起的直接原因;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引发的思想解放运动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则成为我国评价论兴起的深广的社会背景。真理标准讨论的展开,使人们的思想从“两个凡是”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这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提出了社会发展的三大形态说,即“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最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通过某个第三者,即通过货币“而发生间接联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04页。),在这个阶段中商品已不存在。这就在实际上指出了,社会的发展由自然经济阶段进入商品经济阶段,再进入产品经济阶段。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很长时期内,人们认为我国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不仅超过了自然经济阶段,而且超过了商品经济阶段,正在向产品经济阶段过渡。在这次思想解放运动中,人们用实践标准来检验,终于发现,以前对我国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定位是错误的,认识到目前我国处在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阶段。因此,我国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是利益主体,必须具有独立人格。由此,产生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独立的利益主体首先是个体,同时,人“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34页。),又形成群体,因而独立的利益主体也包括群体。但是独立的个体是利益主体最基本的细胞,离开独立的个体就不能理解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面对价值世界,独立的利益主体必须自己作出判断、选择和决策,并且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负责。由此必然产生独立的评价活动。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形成多元价值及其冲突。由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毋庸讳言,多元化利益主体之间竞争加剧,多元价值冲突也将加剧。这种日益加剧的竞争和价值冲突,在客观上要求各利益主体必须正确地进行评价。这正是我国评价论研究的兴起并且经久不衰的深广的社会背景。

      二

      评价论的研究带动和促进了价值论的研究。我国社会进入80年代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价值问题的研究也逐步在我国开展起来。《哲学研究》、《光明日报》、《哲学动态》、《社会科学战线》、《江海学刊》、《人文杂志》等报刊相继发表了一些关于价值问题的研究文章。但是在80年代上半期,人们研究的重点仍然在关于价值论的认识论方面即评价论,而不在关于价值论的本体论方面。这可以从当时发表的有较大影响的文章看出:《哲学译丛》刊出了《评价的真理性问题》,《哲学研究》发表了袁贵仁的《价值真理概念的科学性》,《人文杂志》发表了赖金良的《评价性认识简论》,《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了黄枬森与李德顺讨论价值真理的文章,《哲学研究》也刊文对价值真理问题展开了讨论。1985年5月,全国真理问题讨论会在安徽屯溪召开,会上对价值真理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由此也可以看出学术界对评价论研究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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