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活动是指与重复性活动相对的一种高级的开拓性实践活动,具体说来就是指人们根据社会发展所提出的必然要求,充分发挥自觉的能动性,突破传统的行为方式和规范,按照新的方式和规范去变革对象,特别是变革以前尚未接触或认识的对象,创造具有新质的客观事物的活动。作为一种高级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构成人类实践活动系统中最活跃、最富有生命力的部分,对社会历史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推动作用。无疑,对这类活动进行深入研究,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本文拟从哲学角度对创造性活动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以就教于哲学界同仁。 一、创新主体的本质及存在形式 1.创新主体的本质规定性 何谓创新主体?创新主体的本质规定性又是什么?对于这样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人们一直没有给出一个正确的回答。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宗教创世说、神学目的论、自然活力论、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曾长期统治着人们的头脑,支配着人们的行动。在这些错误思想学说中,包含着许多对创新主体的歪曲和虚幻的反映。各种宗教神学都把某种超乎自由万物之上的上帝、神灵看作创新的主体,整个世界,包括人在内,都不过是上帝和神灵的消极被动和微不足道的创造物。客观唯心主义则认为“绝对理论”、“绝对精神”之类是世界的创造主体,宇宙万物都是从它们中间派生出来的。例如黑格尔就认为,“绝对精神”创造了自然界、自然界不过是“绝对精神”的异化。与客观唯心主义有所不同,主观唯心主义表面上似乎也承认人是创造主体,但却把人错误地理解为某种纯粹的“精神实体”,认为宇宙万物,包括人的身体,都是由这种“精神实体”创造的。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陆九渊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费希特的“自我设定非我”,马赫的“物是感觉的复合”,杜威的“世界是我的观念”等等,都是其典型的观点。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实际上只有形式上的差别,而无本质上的不同,它们都把某种脱离物质世界的抽象精神实体看作创造主体,从而歪曲了创造主体的本质。物活论者由于错误地认为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富有生命、精神,因而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创造主体,自然界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创造过程。这种观点显然是与科学发展所提示的事实相矛盾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指出,人是创造的主体,上帝、神、创世主是不存在的。“并非神按照他的形象造人,……而是人按照他的形象造神”(费尔巴哈)。这些观点,一定程度上批判了宗教唯心主义的谬误,对于我们正确理解真正的创造主体具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在社会历史观方面都是唯心主义者,他们所理解的人,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抽象的人,而不是现实的、社会的人,因此,他们所理解的创新主体,仍然是抽象的,不真实的。 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真正达到了对创新主体本质的正确提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创新的真正主体,是从事创造性活动的现实的、社会的人,除了现实的、社会的人之外,一切其他事物都不具备作为创新主体的资格。而创新主体的本质规定性,则在于他的社会性,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乃是一切社会关系之总和,一切创造主体,本质上都是社会的存在物,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能形成,一切创造性活动,本质上也都是社会性的活动,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能展开,离群索居、与世隔绝的创造主体和创造性活动都是根本不存在的。因此,要抓住创造主体的本质,就必须深入研究他所处的那个社会,以及他与那个社会的相互关系,舍此别无他法。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给我们提示的一条基本真理。 2.创新主体的基本素质要求 创新主体素质的优劣,直接决定着创新性活动水平的高低。创新性活动对创新主体的素质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主要说来有三个方面: (1)创新主体必须具备精深、广博、常新的知识。知识要精深,否则看问题必然肤浅,抓不住事物的本质,这样便很难有所创新。知识要广博,不能仅限于掌握某个个别专业的知识。当今科学发展的趋势是从分析走向综合,最易产生创造性成果的地方往往是在不同学科的交叉处。只有知识广博,才能触类旁通,形成杂交优势,萌生出新的思想、新的观念。知识要常新,否则便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当今是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内容日新月异,只有随时掌握新信息,学习新知识,才能始终站在时代发展的最前列,把握时代发展的大方向,找到新的创造的突破口。而满足于已有的知识,夜郎自大,固步自封,只会堵塞创新的道路。 (2)创新主体必须具备优秀的创新才能。渊博的知识并不等于优秀的创新才能。尽管才能不能脱离知识,没有知识的一定积累,才能不会凭空产生,但才能也不会从知识中自发地生长出来,而需要有意识地加以培养和训练。从某种意义上说,创新才能比知识更重要。所谓培养创造型人才,主要是指培养具有优秀创造才能的人才。优秀的创造才能是创新、发明的最重要的条件,是创新主体的素质优于重复性活动者的一个最主要的标志。 (3)创新主体必须具备优秀的个性品质,包括良好的道德品质,适于创造的个性特征等。从道德修养方面讲,创造主体必须具备为社会谋福利的基本道德信念,这是他从事创新活动的强大精神动力。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即使具有一定的创造力,也不可能成为好的创新主体,其创造力迟早都会枯竭。从个性特征方面讲,创新主体必须具有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因为创新活动是一种十分艰巨的活动,只有性格坚强的人,才能战胜各种困难,获得创新活动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