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义问题是现代认识论和符号学研究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在当代学术研究领域,意义理论可谓泛滥百家,流传极广。分析哲学,语言哲学、解释学、甚至人工智能科学和工业技术设计中,关于意义问题的研究都相当流行。意义理论研究中这种历久不衰的生命活力及越来越广泛的影响,一方面表现了人类对这一关涉自己前途和命运的问题的关切,另一方面在这种恒久的关切中也不断暴露出了已有理论的幼稚与不成熟。这就是,当代的意义理论研究,仍然没有超越意义问题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传统,即都太专注于意义本身的孤立研究,兴趣往往只集中在寻求语词意义的解释方法上。这种理论动机,从肯定方面说,促成了哲学语言学转向的实现与完成,对否定某些传统形而上学的虚假命题有一定帮助;而从否定方面看,这种理论仍然停留在由语词意义到语词意义的循环之中,根本没能达成对意义概念的真正理解。考虑到当代意义理论研究的上述缺陷,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视野中的意义理论研究无疑应遵循以下原则: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出发,超越单纯的语义分析方法,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实践纳入意义理论研究的范围,并以此为基本参照系,设定研究的内容,展开分析的逻辑序列,力求能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当代自然科学的相关成果,得出一些新的和可信的结论。 2.正如赫尔岑所说过的那样,只有充分地理解过去,我们才能清楚地认识现实。因而,深刻地认识过去的意义理论,是揭示各种当代意义理论实质的思维座标。从这种意义上讲,向后看也就是向前进。 意义理论的研究,在西方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西方古典哲学关于意义问题的思考,萌芽于前苏格拉底时期。经过赫拉克利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的努力,到亚里士多德时代,西方古典的意义理论已经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体系。欧洲中世纪,深受亚里士多德语义逻辑方法影响的中世纪哲学家们,对语义学和语形学问题进行过大量的研究,形成了中世纪的意义理论——意谓学说。近代欧洲,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学术思想空前活跃起来,有关意义问题的研究在这一时期也出现了较为繁荣的局面。培根、霍布斯、洛克、莱布尼茨、洪堡特和索绪尔等人的论著中,都出现过大量关于语词及其意义的分析论述。 中国古典哲学也有自己独特的意义理论,这就是她的以实践理性精神为论旨的言意关系理论。过去,由于材料的芜杂和以西方意义理论为正统的偏见的影响,人们不仅忽视了中国哲学在这方面的独特贡献,甚至进而将中国古典哲学视为一种前语言哲学和反语言哲学。这种不合理的偏见大大局限了人们研究意义问题时的视野,是很有代表性的。实际上情况恰恰相反,中国古典哲学是一种十分重视语义分析的哲学。如果从观察的客观性出发,便不难发现这一点。中国古典的言意关系理论从庄周及《易》中的有关议论开始,中经王弼、欧阳建、孔颖达、邵雍、程颐、张载等人的反复辩难,到王夫之进行理论总结,2000年间一脉相承、余绪不绝,形成了贯串中国古代思想史的一条意义理论主线。中国古典的意义理论,其致思趋向在于明了言意关系,最终以求能论证言能否达意或言如何达意的问题。在分析方法上,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一般偏好形而上的思辩方法,并经常借用一些隐喻性的语言进行论辩。如从庄子借用“筌蹄鱼兔”之喻说明言意关系开始,后世历代差不多都有人借此立论来讨论言意关系问题。因此,关于“筌蹄鱼兔”的不同论说,便构成了中国古典意义理论发展的主体内容。 中西方古典哲学都有各自不同的意义理论。二者致思趋向和分析方法上的差异,体现了意义问题研究中文化传统的不同。从当代意义理论研究的新视角,重新审视这些古老但却仍然“活着”的思想,我们自然会从中获得教益和启示。 3.关于意义概念的探讨,是各种意义理论都极为关心的话题。本世纪初,英国语言哲学家奥格登和理查兹在他们合著的《意义的意义》一书中,曾概括总结出了16种有代表性的意义定义。这16种定义,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揭示了意义概念的不同内涵,但同时也都有盲人摸象般的片面性。当代,意义仍然是一个人言人殊的概念。以后期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意义功用论、沃森和斯金纳的意义行为论、戴维森的意义语义论,便是影响甚大的三种当代人的意义定义。由此可见,作为意义理论研究的起点概念和核心概念的意义,其本身的模糊不清和使用的混乱,的确达到了让人吃惊的程度。正如有的西方学者曾经指出的那样,意义概念就如同一个泥人,被古往今来的思想家们你洗一把、他洗一把,已经变成了一盆泥汤。 意义概念和其他人类概念系统中的实指性概念一样,有其客观性内容和意向性对象。实质上,意义是人以他向思维为前提,以我向思维为内在尺度对来自外部世界及自身的信息所作出的解释和评价,其结果通常外化为符号,从而得以保存和传达。也就是说,意义首先并不是凝结在语词符号中的,僵死的思想“产品”。意义首先是一种活生生的,能够满足人类生存实践需要的精神媒介和思想程序。依靠这一媒介和程序,人类行为才能保持与外部环境的平衡。 从概念比较的角度看,意义概念和指称概念之间的差异,也显示了其独特的思想内涵。 首先,从对象的性质看,意义和指称的对象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实指性客体(actualobject),一种是意向性客体(intentional object)。当指标的对象是实指性客体时,意义和指称相一致。当指称的对象是意向性客体时,指称和意义便发生了分离。这时语词符号往往有意义而无实指性对象。 其次,从意指过程的信息流程看,意义与指称过程既密切相联,又互相区别,因此不能合二为一、等同视之。意义作为指称的前提,它的形成是一个由外到内的过程,即理解和把握外物的过程;指称是关于意义的表达过程。作为意义的外化,它表现为一个由内到外的过程,即关于意义的解释过程。 最后,从历史演变看,意义和指称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基本统一到逐渐分离的过程。研究表明,人类的意义世界发轫于动作思维。动作思维是一种情景思维,必须有实指性对象方可进行。动作思维阶段,意义过程和指称过程是完全一致的。如汉语中指的本意便是“指目之”和“手有所指为指”。《礼记·大学》说“十手所指”、俞樾《公孙龙子发微》说“指,见牛而指目之曰牛,见马而指目之曰马,此所谓物莫非指也”,这两处所提到的指,都既有指称的成份,又有意义的成份。象形文字出现后,文字符号的意义仍然来自于对对象特征的直接把握,意义过程和指称过程基本上仍是一致的。拼音文字出现后,文字符号成了声音的代码,和所指向的实在对象发生了分离。文字可以表意达物,也可以只表意不达物。意义活动和指称活动这时便有了相对独立的“人格”。意义过程和指称过程的分离,表明了意义理论和指称理论的根本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