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育和社会的深度分化,社会个体走向独立性,其利益获得超越传统先赋性的平等界定,因而个体价值从传统的否定态走向肯定态。这一命题可以说已获得理论共识和社会共识,尽管认同的程度还有不同。但是,在肯定态和否定态之间作非此即彼式选择的讨论已是移向了后台,或发生在边缘地带,继而必须引起关注的是对处于肯定态个体价值的合理把握问题。这是一个难题,一个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共同的难题。 还是在市场经济关系出现的初始阶段,人们就发现了这一难题,发现了“经济冲动力”和“贪婪攫取性”(桑巴特用语)之间的联系,发现肯定态个体价值可能导致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之间关系的恶化。因而,清教徒奉行禁欲主义,浪漫派哲学家主张重回传统,马克思一度用“异化”来表述这一危机,迪尔凯姆用“无规范”来标示这一社会症结,帕森斯用“同和不当”来说明这一共同难题。显然,这不是一个“工业化后”或“现代化后”的问题,而是一个和工业化过程结伴同行、且严重制约这一过程,甚至有可能造成危机性影响的问题。当然,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取决于对个体价值肯定态的历史性扬弃,取决于人从对物的依赖关系中获得最终解放。但是,这决不意味着先工业化而后再面向这一社会症结。工业化的历史告诉人们,对处于肯定态的个体价值的把握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工业化宏观文明潮流中成功的可能性、成功的程度以及自身文明形象的塑造。只要不是陷入空想,只要不是指望有朝一日会“断层式”地、因而也是“奇迹般”地实现对个体价值肯定态的扬弃,只要不是宿命式地等待着“规律神灵”所造就的这一天的到来,就必须在当下对上述社会症结采取积极的干预态度,用在现阶段可能采取的最合理的方式,正确把握处于肯定态的个体价值。 有两种最基本的把握方式:一是感性直觉的,因而是单向扩张的;二是理性自觉的,因而是社会调适的。在工业化进程中,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独立的个体价值的把握能否挣脱感性直觉的方式,转向理性自觉的方式,并把这一方式选择贯彻于制度设计、社会机制选择、公共政策、意识形态导向之中,在极重要的程度上关系着社会经济进步和社会文明形象的塑造。在这里,不妨先看一下别人走过的路。意大利民族是近代文明发育最早的民族之一,曾经是东西方商贸中心和人文主义思潮的发源地。这里的人们有着反对封建专制、肯定个体价值和个人自由的传统,肯定每个个人是自己生活的主人和自己生活的创造者,鼓吹每个人都有权并应该享受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欢乐、幸福,拥有人生的一切权利,要求发挥每个人的智慧、能力和才干,对实现生活采取积极进取的态度。但是,在当时的意大利,与这种对个体价值的肯定相联系的,还存有另一方面的问题,即市民社会伦理关系的混乱和道德的腐败,社会生活的动荡不安,合法制的秩序化环境难以形成,以至于至今这个国家仍然是“黑手党”的传统基地。这使这个资本主义发育最早的国家在经济上屡因文化危机和政治动荡而受挫,未能获得过领先的地位。J ·布克哈特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中分析了这一情况,指出意大利当时道德败坏、政治生活无序的原因当然可以归咎于腐败教会的影响,但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各城市共和国中盛行的个体主义。不管布克哈特的分析是否很精当,但这一分析指明了一个事实,即道德沦丧与政治无序及个体主义的联系。个体主义以肯定个体价值为核心,但是,这种肯定在内在把握方式上如果只凭自发的直觉而没有理性的自觉,在外在关系上绝对排斥他人和整体价值的存在,以“个体”推翻“整体”,那就可能导致政治腐化和社会腐化,导致工业化进程被腐蚀和败坏的危险。 这种危险在工业化初期国家中出现的几率最高。因为向传统观念发起冲击而可能导致的激愤、从长久压抑的传统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所导致的瞬间冲动,最可能引发对个体利益追求的肆意放纵;而由于社会整合的传统机制的破裂和新的适应性机制的不成熟,又给上述个体利益追求的肆意放纵留下了广阔的活动空间。这种社会倾向在理论上的表达,常常表现为偏激并导致对个体价值的无原则的肯定。这些因素的存在,构成了工业化初期进程面临被腐蚀和被败坏的价值观条件。 比如说,其一,对个体价值的肯定,导致承认每个个人的独立利益的存在和相互间平等的合理性,肯定每个人对自身利益的合理关切。但在工业化初期的一些国度里,这种关切被无原则、无限度地动员,则延伸为对个体利益的不择手段的追求,这会从双重侧面阻滞市场经济机制的成熟。一是用非道德的、犯罪的,甚至是蓄意犯罪的手段鼓动无序竞争,破坏刚刚启动的市场机制的正常发育,使市场畸形化;二是以个体(包括局部)利益的名义重新启动传统机制中的等级因素和权力因素,强制性地介入市场过程,干扰市场机制的正常形成。 其二,对个体价值的肯定,强调人的尊严和个体自由,反对人对人的人身强制和压迫,反对各种形式的专制主义,这一度表现为用对个体价值的肯定来和体现封建专制关系的一切社会机构、官吏及教会组织相对抗,这是现代工业社会诞生所必需的价值前提。但是在一些工业化初期国家,当个体主义强调个体自由、反对封建专制的同时,也同样轻视和否定市民社会的各级组织及其官员,轻视并否定法律的必要性和法律的权威。甚至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政府惩治一个罪犯时,人们的同情心都在罪犯一边,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于认为政府和官吏是社会非正义力量的代表者。于是对个体价值、个人自由的原本进步的肯定,在这里一下便成为无原则的反政府情绪、反法律情绪的论据。在工业社会的语境中,这种论据是“非法”的。它试图打碎社会整体价值的载体权威,实际上鼓动了社会的无序化。 其三,对个体价值的肯定,充分赞颂人的主体能动性,鼓励人们的开拓,使人从中世纪的停滞、封闭、懒散、宿命、无所作为等等的传统习惯中解脱出来,鼓励人们去创造、去争取、去斗争、去探索、去冒险,去开拓新的世界和新的财富。但是,在工业化初期一些国度里,这种对个人开拓冒险的鼓励失去了自觉的控制和协调,在社会中延伸为个人野心的扩张,延伸为对财富的不择手段的追求,延伸为一种赌博意识,延伸为无视他人的存在和他人的权利,无视自己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而且,后来欧洲向世界各地的殖民也应与此有关。在英文中,“开拓者”(Settler)又可译成“殖民者”,可见两者间的通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