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理想问题研究述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泽雄,华中师大理论课部 430079

原文出处:
哲学动态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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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社会理想问题逐渐成为国内外哲学界关注的热点之一。现将有关情况概述于后,并略作评价,以期引起深入探讨。

      一、社会理想问题突现出来的原因

      社会理想问题的突现并不是偶然的。首先,当代人类活动中呈现的“正负效应”同步增长的事实迫使人们不得不冷静下来,进行积极的反省与思考。国内有学者认为,当前人类面临的“全球问题”,正是人类掠夺自然、享受自然所酿下的苦果。然而,当人们对自身活动所造成的“负效应”作进一步反思时发现:行为不合理的根源又在于认识的不合理。这就告诫人们,要减弱、克服以至预防人类实践中的负效应,就必须回溯到指导这种实践的“理想意图”,对人类的认识、决策、运作过程的方式、途径及其结果的合理性、正当性、有效性等进行全面的反思与反观。在此基础上,确立新的价值向度和理想目标,从而引导社会循着促进人的生存发展的方向运行。不难看到,当代西方哲学的两大思潮(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从对立、冲突走向相互靠扰、吸收乃至谋求理性重建的新动向;中国共产党人几经风雨和磨难,寻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无疑是这一问题突现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有力印证。其次,“时间之箭”要求人们把思维视点和行为决策的着眼点投向未来。应该说,对未来的关注是人类产生以来便有的认识现象。不过,在今天的社会里,人们对未来的关注的确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强烈、迫切得多。这是由于当代实践的不断深入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造成时间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不仅呈单向流程,而且呈双向互动。就现实与未来的关系而言,现实不仅制约和作用于未来,未来也反过来深深地影响和冲击着现实。并且这种影响和冲击呈现出“由远而近、由小而大、由浅入深”的时代特点。时间的这一变化特性使得预期在未来一定时区发生的事件突如其来地提早降临人们面前,使得习惯于传统思维和生活节奏的人们常常感到应接不暇,不知所措。表面上看,这是人们对现实世界的变化缺乏心理和行动上的准备;深层地看,则在于缺乏对未来的积极预测和把握。面对此状,人类如果不提高预测预见的自觉性,克服盲目性、被动性,就会在极其复杂和加剧变化的当代社会面前束手无策,丧失其主动性。相应地,如何规划未来,建构未来,以未来来规范现实,就成为人们极为关心的问题。

      依笔者愚见,人们对社会理想问题的关注还有一个更为深刻的社会原因。在当今西方世界,“上帝死了”(尼采语),人们获得一定程度上的精神自由,但却不能忍受一个个人主义盛行,一切以追求经济财富、现世幸福、及时行乐为准则的物欲横流的社会,人在物质生活相对富裕的条件下,似乎还在寻找着什么别的东西。对此,“人类价值新论”世界大会主席马斯洛认为:“我们时代的根本疾患是价值沦丧”,“这种危险状况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严重。”具体到我国现实生活中,改革开放尤其是经济体制的转型使得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一变化使得置身于其中的人们感到眼花缭乱,心理无所适从。从哲学层面上看,以上问题的出现反映出世纪之交的当代人对自己未来精神生活的关注,更反映出当代人对生活现状的某种焦虑和期望。这焦虑来自传统价值观念已丧失其权威性,新的价值观念尚未确立起来,这一“时间差”给人们的心灵普遍造成一种不安宁、无所依的状态;这期望表达出人们对未来安身立命处所的思考、反省与追求。

      二、社会理想范畴辨析

      在辨析之前,为使讨论明晰化,首先须对社会理想一词中“社会”与“理想”的关系作些必要的分析。一般说来,人们对此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理解:(1)具有社会性的理想。在这里, “社会”是作为形容词来修饰“理想”的。它所强调的是理想的社会性。(2 )以社会为主体的理想。这是把“社会”用作名词并看做“理想”的主语或主体。它所强调的是理想主体的层次性。(3)以社会(未来)为对象的理想。 它所强调的是人对于社会的理想,在这一前提下,理想不仅具有社会性,而且具有层次性。应该说,第三种意义上的社会理想才是哲学关注的对象。

      由于人们思考的视角和关注点不同,导致对社会理想的理解和应用亦不尽相同。

      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理想是一个认识论的范畴,是人作为认识主体借助于一定的理论和方法而达到对社会未来(作为客体)的一种认知性把握。这种观点注重的是社会理想的知识性、真理性层面,较少关注其所蕴涵的人文价值因素。

      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理想是人的一种价值建构和价值追求,属于价值论范畴。由于不同主体对“价值”的理解不同(如“至善至美”、“现世幸福”、“来世解救”等),因而追求旨趣亦各异,存在着不同的价值取向或维度。如汤因比提出“复古主义”和“未来主义”之说,曼海姆认为,还有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安于现状的“保守主义”。

      第三种观点认为,社会理想是一评价论范畴。人们主要是把它当作一种标尺,通过理想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对比度和反差性来揭露、批判社会现实的非完美性、非正义性和不合理性。早期的乌托邦思想,17、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大多具有这种性质和特点。

      此外,还有一种观点,即从本体论意义上,把社会理想及其建构看作是由某个东西予以保证的(如上帝、理念),向着既定方向、可以自然而然实现的过程。黑格尔就认为,世界是合理地发展的,人类历史不过是绝对理念实现自我扬弃的一个具体显现。实证主义社会进化论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只能通向“唯一的社会类型”。按照这一观点,社会理想的实现往往表现为一种“铁的必然性”,而人则成为“历史规律”或“世界理性”借以实现自己的工具。

      以上各论都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社会理想的内涵;但又都不全面,因为把每一种观点推至极端而与其他相颉抗,都会引出荒谬的结论。从当代人类面临的生存与发展困境和哲学的使命以及“社会理想问题”突现的各种原因、背景上看,我认为,社会理想作为一种观点,不仅是认识的结果,也不仅是一种价值建构或评价尺度,更重要的是一个实践论的范畴。因此,在其基本内涵上,社会理想是人们对自身与社会关系发展未来美好前景的展望与构想。它以对社会现实的不满足和否定性评价为前提,包含着对发展中的未来需要与能力的积极预测,从真理性与价值性、客观规定性与主观创造性的结合上,形成以解释社会生活,指导和规范人们实际活动为主要内涵的未来社会的理想模型和实现它的最佳途径。它集中地体现了人类所独有的对理想世界的超前建构、主动创造和锐意追求。其实质是在尊重规律、尊重真理的基础上,高扬人的主体性,实现理想世界的建构向着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这一人学主题的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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