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提出,加快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迅速涌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那种一哄而起,盲目兴办开发区的现象,却值得我们警觉和思索。 开发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遍地“开花”。开发区的兴办,必须要有一定的基础条件支持,如较便利的交通和较好的经济环境等。然而,不少地区却是不管贫富,不管开放还是闭塞,不顾一切就是要上。有的地区还相互攀比,相互竞争:你搞1个,我搞2个,你搞5平方公里,我搞10平方公里。结果是你搞我搞,县县搞,乡乡搞,规模也是越搞越大。但是,不少开发区连基本建设都难以完成,导致土地长期抛荒闲置,“不开不发”的状况。有的虽勉强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但因仓促上马,招商引资不理想,项目没着落,也只是“开而不发”。群众形象称是为“开花区”。 占地过多。据统计,1992年,我国仅因兴建各类开发区占用的耕地面积就达120万亩。有的开发区虽在市、县,人均耕地只有几分,连口粮都供给不了,但在用地上却“大方”得很。有的地区根本不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开发商想要哪就给哪。有的地区把用地审批权限放得太宽,有的市级开发区竟享有耕地500亩以下,非耕地2000亩以下的土地使用审批权;有的开发区甚至自用自批。不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形象地说:“本届政府吃土地,下届政府吃空气。” 层次不高。兴办开发区应当是为了引进先进的技术,通过兴建一批技术含量高,能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的产业项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通过开发区自身的经济活动,发挥其技术、管理的优势,辐射周围,从而带动当地经济的全面发展。但是,我国不少开发区根本是为开发区而开发区,兴建时根本没有规划,也没有清晰的实施计划。有的搞成了城区的改建和小城镇的建设。还有的开发区只顾追求短期效益,对进入开发区的项目不加考评,只要交钱,就让进区。这些都失去了兴建开发区的本来意义。 代价过高。不少地区为了兴办开发区,不惜一切代价,为了招商引资,不惜一切条件,给出了令人心忧的“优惠政策”。一是土地使用费太低。某开发区占用了耕地2109亩,只支付了补偿费40万元,平均每亩只有190元!二是税收减免幅度太大。不少开发区为吸引资金,给投资者比经济特区还优惠的税收政策,什么“免二减三”、“免五减六”,不一而足。有的开发区明确提出“开发区加保税区大于特区”的论调。 发展开发区的对策 周密论证。便利的交通,迅捷的通讯,完善的中介服务,发达的第三产业,是一个较完善的开发区所应具的条件。因而,我们在兴办一个开发区之前,必须进行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综合预测,看看开发区是否具备开办的条件。 科学规划。首先,要明确开发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将开发区建成一个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为主导,以完善优良的基础设施为保障,以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发达的第三产业为支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区。其次,要明确开发区的产业发展原则。如杭州开发区的产业发展原则是:①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②有利于拓展国际贸易,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③有利于获得国际先进技术,发展以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为主的工业;④有利于开发区发展成为长江三角洲区域多功能的外向型经济中心。再次,要搞好其它协调、配套方面的规划。如开发区的起步面积和远景面积;开发区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等。 合理用地。首先,依法用地。在兴办开发区时,要按照《城市规划法》、《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土地使用的审批与管理。特别是对划定为基本农田的要给予特殊保护,一般不得占用,必须占用的要按规定严格审批。其次,科学用地。要按照开发区的功能要求,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提高开发区的工业用地系数。我国天津、大连、青岛等地的开发区,工业用地系数较高,达80%以上,其经验可以借鉴和推广。同时,还要提高土地的单位承载率,即努力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建筑面积率和容纳的企业数。 强化管理。首先,明确权限。政府要审慎地赋予开发区管委会适宜的权限。但一经确定,就应“积极不干预”,放手让开发区行使自己的权限,以提高其应变能力和驾驭经济列车的能力。其次,管好企业。区内企业充满活力,开发区才能篷勃发展。因而,开发区应放手让企业发展,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机构设置,工资标准,奖金发放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应干预。但是,因为自身利益,企业的行为往往会有与开发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规划不一致的时候,这便需要开发区对其进行引导,规范和监督,促使它纳入到开发区的发展轨道中去。如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严格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认定,对科技开发能力弱、技术含量低、经营管理差的企业亮出“红牌”,请出开发区,取消其享有的政策优惠。同时重奖“先进高新技术企业”。从而引导了企业努力的方向,确保了开发区高新技术的含量,保住了其国家“先进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