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目前特区仍要“特”,特区仍应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比如说半个世纪,但如果没有新的道道,不能增创优势,特区实际上将会走上自我扬弃的道路,为此特区仍应在“特”字上多作文章。 特区的“特”要全面考虑。改革开放仍有许多文章、甚至是一些大文章可做。目前体制改革只是走了一半,还有两大问题有待解决,一个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到底是怎样的,另一个是分配问题。如果说经过十几年的讨论、争论和实践,我们才能在市场经济上取得这一成就,我认为还得花10年或更多时间,在所有制问题上、在分配问题上讨论、实践,以解决改革的后半部分问题。如果说前10年的历史是悲壮的历史,后10年可能仍有些悲壮性。因为不但具体的问题没解决,基本的理论问题也没解决。改革并未划句号,这是特区仍要存在的一个根据。 还有一个问题,我始终觉得我们搞改革的没有将它强调出来,即中国从解放前的一国多制发展到现在的一制多式加一国两制。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30年我们搞的一国一个模式,损失是很大的。我们应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中国怎么可能以一种模式、一个思想统一起来呢?至少2050年之前不可能。特区须长期存在的根据也在这个地方。 中国是不平衡发展的国家,中国经济之所以能保持较快的发展,是由于经济发展快的沿海地区20~30%的发展速度与低速发展地区平均的结果,规律就是这个样子:越是开放、发展的地方,改革劲头越大;越是不开放的地方,改革越迟疑。这种情况下,要不要先进地区来推进改革呢,这对特区而言是当仁不让的事情。特区所做的一项很大的工作,就是推进了改革。但不能到此为止,要继续作出贡献,因此要继续“特”。我觉得中国是一制多式的国家,中国有大气候,也有小气候,各地方小气候的不同,正是中国这大气候的特征之一,不能人为拉平地区发展之间的差距。 事情有客观规律性。我们要承认历史是人的历史,社会经济生活是千百万人活生生的行动,不是某些观念、某些政策的外化,因此我们要“目中有人”。 总之,特区在改革开放中要继续力争走在前面。我们要做几个“特别多”: 1、特别多做点研究; 2、特别多做点试验; 3、特别多做点总结; 4、特别多搞点规范化。 其中心是“试验”。特区“特”在有较多的自由,事事请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要有继续改革开放的劲头,要有发展的劲头。当然,事情要慎重地去做,所以要好好地研究,好好地总结,好好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