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经济特区创办到本世纪末,特区经济的发展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0年至1985年,为特区经济的奠基阶段。在此阶段,各特区集中力量进行了以创造投资环境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到1985年底,四个特区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76.3亿元。开发出建设用地约60平方公里,兴建了一批工业厂房、商业楼宇、旅游设施和居民住宅。与此同时,各特区依据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积极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推动以工业为主的经济迅速发展。到1985年底,实际利用的外商直接投资总计11.7亿美元,占全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1/5。四个特区已有近900个新工厂投入生产,引进了一批较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其中有的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有的填补了国内空白。1985年的工业总产值达到48.6亿元,比建立特区前的1979年增长了5倍以上。发展最快的深圳经济特区,吸收了3.5亿美元的外资和5亿元的内联投资,建立了包括电子、轻工、纺织、食品、建材、机械、石化等行业在内的770多家工厂,1985年产值达25亿元,比1979年增长39倍,已经有一批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从而为建成现代化综合性经济特区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第二阶段,从1986年至1992年,为特区经济的扩张阶段。在此阶段中,特区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的水平明显提高,外资出口大幅度增长,经济的外向化程度逐步增强。以1992年为例,特区的工业总产值达857.86亿元(1990年不变价),其中发展最快的深圳特区的工业总产值达371.38亿元;①工业投资以吸引外资为主,1992年五个特区共批准外商投资项目5385个,协议外资金额87.1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19.4亿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109%、168%和81%,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均分别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其增幅均高于全市工业产值的平均增幅;外资出口迅速增长。据海关统计,1992年我国五个特区的出口额计123.8亿美元,比1991年增长24.2%,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4.5%②。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张,特区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先成立的特区均在不同程度上逐步实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一是从来料加工逐步转变为自行设计、生产为主;二是从转手贸易逐步转变为“外接单、内生产”和发展“两头在外”或“三头在外”。逐步形成进料—加工—增值—出口的外向型经济模式;三是从主要收购内地产品出口逐步转变为自己大办实业,实行工农技贸相结合、自产产品出口为主;四是从间接远洋贸易逐步转向直接远洋贸易。③通过这一阶段的发展,形成了工业吸收外资为主,产品以出口为主的工贸结合的特区外向型经济。 第三阶段,从1993年至本世纪末,为特区经济的创新和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特区必须依据已经变化了的内部客观条件,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更有成效地吸收外商投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寻求和创造自身的发展优势,将区域地理优势与自身产业发展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积极地、稳定地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依据国际市场的变化和要求,实现区域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推动外向型经济由速度效益型向结构效益型的转变。我们以为,从长远的观点看,这一阶段的发展甚为关键,它直接关系到特区是否能继续保持其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变,以及在下一个世纪的发展中是否具备坚实的基础和长足的后劲。 二 本文讨论的“特区产业结构”,是指特区经济发展第二阶段即1986-1992年期间其产业结构的状况。这主要是考虑到本文上述两个阶段即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在时间和逻辑上的顺序关系。第三阶段是在第二阶段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第二阶段特区产业结构的状况是第三阶段特区产业结构如何调整和升级的直接依据。因而舍象1993年的统计资料,既便于分析和讨论,也不会影响我们对问题的分析和判断。 还需要指出的是,经济特区的区域优势是特区因获得或采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所产生的政策优势大大强化了它原先的特区地理位势的结果。这一区域优势使得特区在国际分工和交换与广大内地间的双向支撑下,在资本、技术、行业选择和发展以及人才和劳动力供应等方面,获得了相对广阔的活动空间,其产业尤其是工业发展受其自身资源禀赋条件制约和影响就要小得多。因此,在特区经济呈跳跃性高速发展的同时,那种被产业经济理论所描述的区域工业化过程中的典型的演变特征或发展阶段,在特区工业化过程和产业结构的演变中表现的并不十分明显。在短短的十几年里,本着工业投资以吸收外资为主,产品以出口为主的基本原则,特区经济的迅速发展的同时,逐步形成了以工业为主,工贸结合,外向型、城市型经济为基本特征的产业结构。 1.三次产业高速发展,除海南外,其他四个特区已经形成第一次产业比重较小,第二次产业占主导地位,第三次产业比重迅速上升的工业主导型的产业结构(见表1)。从表1可见,1992年深圳三次产业产值构成比重为3.6:50:46.4;珠海为12.7:45:42.3;汕头经1991年调整特区面积后,因其所辖农村区域相对较大,第一次产业产值比重稍高,为21.3:46.7:32;厦门为9.6:53.1:37.3海南特区建设起步较晚,又是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基础上发展的,因而在产业结构上尚未完成以农业为主体向工业为主体的转换。但是,自1991年之后,其结构转换速度开始加快。1992年海南的第二次产业产值比重增加,比1991年上升了近6个百分点,而第一次产业产值比重则比上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如果参照世界银行对中等发达国家三次产业产值结构的有关描述,即第一次产业为15%,第二次产业为38-40%,第三次产业为45-47%。以上四个特区的产业结构已达到或超过中等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水平。这一状况表明,在1986-1992年间,特区经济在总量增长、规模扩张的同时,其经济素质得到了迅速的改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