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明治政权确立后,为把日本改造成为独立的资本主义近代化强国,明治政府实行了全面的资本主义改革,并制定了“富国强兵”、“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三大改革政策。“文明开化”是明治政府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国策之一,其主要内容在于以西方先进资本主义国家为榜样,学习西方资产阶级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思想风尚和生活方式,借以改造日本封建文化、建设资本主义精神文明。可以说“文明开化”也是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学习西方文化,改革日本人观念的一次改革运动。由于“文明开化”的范围比较广泛,因此本文着重对明治政府推行的教育改革和社会改革作一探讨 一、明治初期的“文明开化”以教育改革为中心 实施“文明开化”政策,把西方资产阶级的科技文化真正学到手,首先必须从教育入手,“文明开化”和教育是不可分的。对于这一点,明治政府的改革派们有着清楚的认识。伊藤博文认为,日本想走上富强的道路,首先必须“启发国民多数之智法良能,而进于文明开化之域”。(注:刘祚昌主编《世界史》(近代部分)人民出版社P32页)木户孝允在国外考察时就给国内写信说:“确立牢不可破的国基者,唯在于人而期望人才千载相继无穷者,唯真正在于教育而已。”(注:刘祚昌主编《世界史》(近代部分)人民出版社P32页)他们认为教育改革是吸收、消化和运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技术和各种经验的最好途径。“离开了近代教育,要想使日本实现西方先进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文明开化’,是不可设想的”,(注:万峰《日本近代史》中国社科院出版P84.P95页)因而明治政府极其重视教育改革在“文明开化”中的重要地位。 一切民族的文化都有其继承性,因此明治政府的教育改革是在批判继承德川时代文化教育遗产的基础上进行的。德川幕府时期的教育方针是以贵族为主,武士是主要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以儒学为主,即所谓的“武士之家盛行儒教”。教育机构是严格按照封建等级而设,当时著名的学校有为武士而设的昌平坂学问所和藩校,平民的学校——寺子屋等等。这些学校都是属于封建性质的教育机构,对维新后的新日本已经不适应了。为此,明治政府成立伊始,就着手整顿旧的教育机构,结合本国国情,广泛吸收欧美国家教育思想之精华,建立具有近代意义的新的教育体制。 1871年,明治政府首先设立了统辖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管理机构——文部省。同年11月,文部大臣田中不二磨随岩仓使节团专门考察欧美各国的教育制度,12月成立学制调查委员会,聘请对西方国家教育制度有所了解的学者担任委员,草拟教育法令《学制》。1872年9月,《学制》和《关于奖励学业的告谕》以太政宫布告的形式颁布了。与此同时,文部省又发布了《撤消府县旧有学校,按照学制重新设立学校》的通知(即第13号通知)。这些文件的颁布和实施,是日本近代教育改革的正式开始。 《关于奖励学业的告谕》是一份纲领性文件,它一开头就宣扬建立资本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观念:“人之所以立其身、治其产、昌其业,以遂其生者,无他,端赖修身、开智、长其才艺也,而修身开智长才艺又非学不可。”(注:《近代日本史料》中国社科院出版P89.P99)接着,批判幕府时期的学校教育是“士人以上的事,置农工商、妇女于度外”的封建贵族教育。然后宣布明治政府的“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的“国民皆学”的教育方针。(注:《近代日本史料》中国社科院出版P89.P99)从“士人”到“国民皆学”,不能不说是一次教育革命。 《学制》是维新政府在指导日本从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的开明主义的基础上和在《关于奖励学业的告谕》指导下制定的教育法令,全文共109章(后发展为213章),主要参照美法两国的教育制度制定。其主要思想可归纳为如下几点:一是强烈要求废除封建教育制度,迅速确立近代教育制度;二是反对“为国而学”,强调学问是个人立身处世、荣华富贵的手段;三是教育要面向全体国民,教育机会均等;四是教育内容以实用为主,反对不切实际、虚妄空谈的学说。其基本内容是将全国划分为八大学区,每区设一所大学;每个大学区划分32个中学区,每区设一所中学;每个中学区划分为210个小学区,每区设一所小学。这样,全国就形成一个金字塔型的学校体制。《文部省第13号通知》指令地方政府:“教育之事,今后更当着力进行改革。府县旧有学校未能统一,且多不妥之处,因此一律令其撤消,应按此次所定《学制》,吸取其主要意旨,重新设立学校。”(注:《近代日本史料》中国社科院出版P89.P99)于是各级政府迅即将乡校、寺子屋改建成小学,将藩校改为中学,强令学龄儿童就学。到1875年,全国共建小学二万四千多所。其行动可谓迅速,但就学率不高,仅占学龄儿童的30%。大学和中学建校工作比较缓慢。随着学校的建立和普及,师资成为教育改革的重大问题。为此,文部省决定成立师范学校,培养所需师资。1872年在东京正式成立师范学校,接着从1873年起,又相继成立大阪、京都、宫城广岛等师范学校,为广开师资来源打下基础。1874年明治政府又颁布《增补学制》、制定《专科学校和僧侣学校规则》、《留学生规则》等,使新的教育体制日趋完善。 《学制》的颁布和实施,迅速废除了封建教育制度,为建立近代教育制度,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和奠基作用。它是力图融化德川时代教育遗产和西方文明的初次尝试。但由于有关人员急于求成和缺乏经验,过多地模仿甚至直接抄袭欧美国家的教育制度和教育内容,过多强调集中和划一,而忽略了本国国情,从而招致政府内外的反对。因此,明治政府不得不在1879年废止《学制》,代之以《教育令》。这样,《学制》在实行了短暂的7年之后,便宣告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