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 K12 “希腊化文明”(Hellenistic Civilization)与希腊古典文明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但前者并非后者的纯粹延续。首先,它是一种混合文明,尽管希腊因素在其中起着一定的重要作用。其次,它在政治制度、社会经济、文化生活诸方面具有统一特征,虽然各地各方面发展不一,呈多样性形态。最后,它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周边世界,从而最终沟通了欧亚非大陆古代各主要文明的源流。笔者认为,古代诸文明的孤立、封闭、阻隔只是暂时的、相对的,相互碰撞、交叉、渗透则是必然的。同时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军事征服或商业冒险常会加快这一进程。而且在这一进程中,新文明的悄然兴起与前文明的黯然隐退同样不可避免。然而,旧的文明不会死去,它的血流仍在新的文明中涌动。“希腊化”文明的形成与影响就提供了这样的启示与范例。 1 “希腊化”文明的形成是古希腊文明与埃及、巴比伦甚至包括印度在内的古代东方文明相互碰撞、交叉渗透的结果。亚历山大东侵及其帝国的建立,特别是希腊——马其顿人对横跨欧亚非之地长达3个世纪的统治,为这种交叉渗透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在亚历山大之前,希腊人对东方文明并非毫无所知。埃及、西亚是希腊人的经商与游历之地,印度曾是波斯帝国的东端而有希腊人涉足。(注:希罗多德:《历史》,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82页。)希腊人向埃及、西亚学到了宗教、天文学、文字等方面的知识,印度的哲学也在希腊的早期哲学中有所反映。(注:Chaturvedi,Foreign Influx and Interaction with Indian Culture,New Delhi,1985,P73~75)然而,这一切都是表面性的、零散的、个人的接触,充其量只能增加相互间的了解和传闻,不可能使诸文明大规模地相通。至于远东的中国,希腊人除了对丝(Ser)与丝国有点耳闻外几乎一无所知。(注:最早提到Seres(赛里斯,丝国)的希腊人是曾于公元前416~前398年间担任波斯宫廷医生的克泰西亚斯。见张星烺编著的《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1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7页。)因此,在亚历山大以前,欧亚非诸主要文明独立发展,相对阻隔,但在亚历山大之后,局面大为改观。希腊—马其顿人是统治民族,背负的是希腊古典文明的传统,力图保持自己的希腊性,并将自己的文明强加于被统治民族之上。但面对具有数千年传统的埃及、巴比伦、印度文明,面对地域辽阔、人数远远超过他们的被统治民族,他们又不由自主地陷入了当地文明的氛围之中。为了保持他们的有效统治,推行希腊文化是必要的,但在某种程度上接受当地文化也是难以避免的。于是,两种文明的交流、渗透发生了。这个过程具有突变与渐进的特点。突变是指一种文明对另一种文明的骤然降临,渐进是指各种文明因素的交流渗透经过了长期的努力。 有些史家将“希腊化”文明的起点定于亚历山大之死,但从文明交流的角度看,亚历山大东侵之始,即是希腊文明与其他古代诸文明的大规模碰撞之始。公元前334年,应是“希腊化”文明的发韧之明。亚历山大东侵的目的表面上是报波斯侵略之仇,或许还为了解杀父之恨(据传腓力被刺与波斯人有关),但实际上却是到东方掠夺财富。他临行前的倾囊赠予和对波斯金库的抢劫,就是这一动机的很好说明。只是随着征服的扩大,帝国的逐步建立,他才感到要想征服、统治这广袤之世界,就必须对形形色色的当地民族作出让步。征服是目的,让步是手段。但让步在客观上造成了不同民族文化上的交流融合。亚历山大到埃及以阿蒙之子法老自居,在波斯接受威严赫赫的宫廷礼仪、服饰,在中亚娶当地贵族女子为妻,在印度向裸体智者求教,在苏萨举行希腊——马其顿将士与东方女子的集体婚礼,在欧皮斯为希腊、波斯两个民族的和谐友好祝酒祈祷,其目的就是要使自己的统治地位得到当地民族的认可。10年远征,西起地中海,东到印度河的大帝国的建立,标志着希腊文明与埃及、巴比伦、印度等东方文明交叉碰撞格局的形成。只要这种格局不变,交流、渗透乃至新文明的诞生将成必然。 公元前3世纪是希腊化文明的形成期。在亚历山大帝国废墟上建立起的托勒密、塞琉古、马其顿王国以及后来从塞琉古王国分离出去的拍加马、巴克特里亚,这时进入了稳定发展、相互竞争的“治天下”时期。希腊文明与当地文明交流的渠道进一步开通,希腊化世界的政治制度、社会经济、文化生活都呈现出了混合主义的特征。 希腊化诸王国与亚历山大帝国一样,实行君主制统治。各王国建立之初,似乎要抛弃亚历山大的“东方化”政策,这些王国恢复了古朴的马其顿宫廷传统,着马其顿服装,也不要求臣民行匍匐礼。但实际上,他们的专制程度比亚历山大有过之而无不及。亚历山大时,马其顿将领们还敢向他公开表示不满,亚历山大要处死叛逆分子,还须召开将领会议审判。(注:参见阿利安:《亚历山大远征记》,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29~136页,第185页,第113页。)到此时,这种情况已不可能再出现了。经过几十年几代国王的苦心经营,到公元前3世纪后期,希腊化王国的政治制度臻于完备,王权神化、王位世袭、二王共治、内部通婚、王友集团、希腊—马其顿人居统治地位、行省城市分而治之是其基本特征。王权神化是东方君主制的一大特色,但希腊—马其顿人对此观念并不陌生。在希腊人看来,神人同形同性,神除了永生不死外与人没有多大区别,在希腊早就有将伟人视为神的先例。(注:斯巴达的统帅吕山德、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叙拉古僭主狄奥尼苏斯和狄昂都曾被给予神的光荣。Plutarch,Lysander.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N·G·L·Hammond,A History of Greece to 322 BC,Oxford,1984.P650;Plutarch,Dion;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VII,1954,P13)亚历山大的父亲腓力自认为是赫拉克力斯的后裔,亚历山大也坚信自己的神性。因此,这些自封为亚历山大继承人的将领们登上王位之后,很快就接受了东方的王权神化观念,建立了以此为目的的国王崇拜、王朝崇拜。托勒密一世先为亚历山大设立官方崇拜,有专门的祭所与祭司。托勒密二世不仅宣布死去的双亲为神,而且将自己与妹妹王后称为“兄妹神”(注: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Vol.Vii.Part I.1984,P97),塞琉古王朝的安条克三世也为他本人、王后及祖先建立了国王崇拜。(注:M·M·Austin,The Hellenstic Word form Alexander to the Roman Conquest,Cambridge.P262~263)拍加马的国王与王后生前受崇拜,死后称为神。马其顿受东方影响较少,也把国王与神等同。巴克特里亚及后来统治印度的希腊人国王把自己与希腊神或印度神相联系。希腊的宙斯、阿波罗、赫拉克力斯、雅典娜,印度的太阳神苏利耶、湿婆的神牛、大象甚至佛陀的标志(注:M·Edwards,East-West Passage.London,1971,P19)都出现在他们的币上。对于地方的控制,这些王国基本延续了当地传统,托勒密朝实行州、县、村三级管理,塞琉古王朝与波斯朝一样,对地方分权治之,巴克特里亚、印度的希腊—马其顿国王只直接控制行省。建立希腊式城市是希腊化国王统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塞琉古朝因统治地域最大,难于控制而建城尤多。这些城市是国王治下的行政单位,表面上的城邦外壳(议事会、公民大会等)并不能掩盖它受国王左右的实质。各王国的统治网中,希腊—马其顿人居绝对统治地位,当地人只有在文化上希腊化了,才有可能担任一些重要的地方官职。王位世袭,长子继承,昔日的马其顿选举制度名实皆亡(唯马其顿王国偶而走点形式)。为保持血统的纯洁,各王朝实行内部通婚,托勒密朝、塞琉古朝甚至把在埃及、波斯、小亚细亚早有传统的兄妹婚引入宫廷。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庞大的王国,也为了使王位继承人真正得到王位并积累统治经验,各希腊化王朝还吸收了埃及的“二王共治”制,即将继承人或王后定为共治者,父子、夫妻均为或实际或名义。王友集团源于腓力、亚历山大时代的战友(Hatairoi)。各王国建立之初,马其顿武夫们急需各方面的人才。希腊大陆的衰败,东方帝国的建立,使原城邦的一部分人纷纷出走,追名逐利。一方需,一方求,王友集团(Philoi)应运而生。他们先为临时录用,后来成为固定的官僚阶层。军队是希腊化王朝统治的支柱,其主力由希腊—马其顿人组成。军队的将领常担任地方行省的总督。军队中不乏当地人参加,这是兵源不足之故。塞琉古王朝军队中有一半是亚洲人,托勒密朝军队中有1/3是埃及人与利比亚人。(注:V·Ehrenberg,The Greek State.Oxford,1960,P225)从以上所述不难看出:希腊化时期的政治制度与古时期的城邦制度相去甚远,与具有军事民主制遗风的马其顿王权和传统悠久的东方君主制形式有所似又有所不似,实际上是这三种因素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