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全盛期的道德危机

作 者:

作者简介:
林中泽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510631)教授

原文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公民自觉把个体活动纳入国家公共生活轨道的所谓“罗马美德”是罗马城邦共和国的时代精神。随着罗马政治版图的扩大、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及政治体制的演变,这种为世人备加称颂的罗马精神迅速败亡。公元1世纪之交的道德危机是罗马精神解体的重大标志, 它受到罗马及意大利农业危机的驱动,并以政治腐败为基本特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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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奴隶制文明的发展而言,公元1 世纪前后无疑是罗马历史上最重要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里,罗马人不仅把地中海区域众多的文明国家及地区吞噬殆尽,而且把帝国的疆域推进到周边的荒夷之地,罗马的政治版图达到了无以复加的极限。与此同时,罗马元首政治也在共和体制的废墟上牢牢地扎下了根,这种新的统治形式的建立极大地激发了整个社会的活动,推动了生产的进步和商业的发展,导致了经济与文化的全面繁荣。

      然而,罗马奴隶制向西部世界胜利进军的凯旋曲终于成为祭吊罗马文明的哀歌,罗马的快速发展加速了自我否定的步伐,其繁荣的外表再也无法掩盖住内在的危机。最可怕的是,这场危机不是一般性的社会呆滞,而是毁掉整个时代精神的道德衰败过程。这场危机有何特殊表现?促成危机的内外动因又是什么?这便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一

      在公元前88年苏拉进军罗马城以前,公民自觉遵守国家法纪的罗马精神仍然牢牢地支配着整个罗马社会。虽然罗马文明并等于罗马人的文明,但是共和国、元老院及罗马人民则总被看作是这一文明的物化与象征,罗马人的荣辱的确与罗马文明的盛衰休戚相关:只要罗马公民集团能够维持其内部统一性,地中海区域便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而当这种统一性遭到破坏的时候,古典文明便走到崩溃的边缘。罗马人用以领导和推动古典文明的动力之一是它的那一套独特的政治道德。众所周知,罗马人历来以保守著称,他们把祖先传下来的共和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与希腊人相比,罗马人才是地地道道的政治动物。希腊学者喜欢漫无天际的哲学沉思,罗马贵族对于希腊人这种为学术而学术的书呆气常常嗤之以鼻。在一名共和国的罗马公民看来,个人的德行、家族的利益必须与国家的荣誉取得一致,真正的美德只存在于为共和国服务所表现的一系列伟大行为当中,人生成功的标志是“职务、声望、美德、荣誉和与生俱有的天才”;如果个人的行为没能导致公共的成就,那么这种行为就只是恶行而不是善行;拒绝在公共生活当中担任角色的公民,不仅仅使自己蒙受耻辱,而且使自己的家族——包括已死的祖先及未出生的后代——遭受亵渎;尽管狩猎和农作也是一种高尚的消遣,但它们不应该占据一位有教养的罗马人的全部时间,因为只有奴隶才会倾尽全力去从事这种事情;甚至像哲学研究或编史这类追求知识的工作,也只是在服务于共和国这一目的之下,才算得上是高尚的。总而言之,真正的罗马人应该具有这样的抱负:使自己成为一名第一阵列的战士、最好的雄辩家、最勇敢的将军,尽自己的职责管理好最伟大的事务,享有最大的荣誉,拥有最高的聪明才智,被公认为最杰出的元老,以高尚的手段获取巨大的财富,留下大量的后代,并成为国家中最著名的人物。(注:Donald Earl,The Moral and Political Traditionof Rome,New York,1967,第24;17—19页。)

      这样一来,罗马人便把政治与道德紧紧结合一起,政治激情净化着道德行为,道德规范则约束着政治声誉,并保证了政治生活的公开化和政治手段的合法性及廉洁性。这也许是罗马文明能够全面扩展并达到极限的一个重要因素。

      然而,罗马人如此执着和痴心地追求自己的政治理想,使得他们未来的政治命运显得更加悲怆和凝重。当严酷的现实敲响了共和国的丧钟的时候,建立在这一体制之上的政治道德便土崩瓦解了。这时的罗马人如同死囚从天堂梦中醒来一样懊丧。他们在巨大的社会变动面前茫然失措:祖祖辈辈追求的政治理想,如今被证明是永远不能实现了;先前被公认为高尚的事物,现在却遭到了普遍的嘲笑和遗弃;投机钻营的奸诈小人在仕途中青云直上,耿直不阿的谦谦君子则受尽多方排挤。在经过了大半个世纪政治风雨的荡涤之后,最正统的罗马人也不得不放弃徒劳的抗争,他们终于找到了恢复心理平衡的办法——以对于国家的劫掠代替先前对于国家的服务与贡献。而当国家的保卫者同时成了国家的劫掠者的时候,整个社会便被拖入了腐败的深渊。尽管元首政治的建立曾经在一定程度上为罗马文明注入了新的活力,但这种新的政治体制丝毫也改变不了古典社会走向衰败的进程,而像奥古斯都的和平或图拉真的繁荣这样一类令人振奋的伟大事件,充其量不过是日薄西山的罗马文明的一种回光返照罢了。

      二

      当代学者亨廷顿认为:腐败本质上是指政府官员违背公约的准则以牟取私利的行为。(注:塞缪尔·P.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64页。)如果这一定义能够成立,那么一切的社会腐败都应是从政府官员的违法乱纪开始的。罗马人既然确立了政治优先的原则,那么对于他们来说,腐败首先就是意味着政治道德的败坏。例如,根据罗马的习惯和法律,代表共和国权力与尊严的元老贵族不得从事包括航运与金融在内的商业活动。这一规定到了共和末年便成了一纸空文。首先,作为罗马商业活动主要组织者的骑士阶层大多数与元老贵族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当中不少是贵族的亲属,元老们常常通过他们间接参与商业活动;其次,某些贵族被派往行省任职,他们常常勾结当地包税商向行省人民征收各种摊派款项,从中牟取暴利;更重要的是,随着共和末年大量经商致富的“新人”进入元老院,亦官亦商的贵族日益增多,因为要新人们真正与商业活动脱钩是办不到的。于是,政治权力便从各种不同的渠道被引进到流通领域中去,法制的败坏就从这里开始。

      最糟糕的是,破坏法纪和惯例的始作俑者往往是政府的高级官员。政治强人肆意践踏既定法制,公开进行权钱交易,这正是罗马社会陷入政治腐败的第一个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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