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新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顺果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长期以来,在国际学术界流行着一种观点,以为资本主义是在西方个别国家“发生”,然后才逐渐传播到全世界的。本文认为,“发生”即指萌芽,资本主义萌芽乃是社会经济生活商品化的产物,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只要哪个地方出现了商品化的趋势,也就造成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温床,“萌芽”不可能仅是西方某国才发生的现象。而且,“萌芽”作为一种生产关系,其形式要受生产类型和条件的制约,在不同经济领域会有不同形式,不能把“外放加工制度”看作“萌芽”的唯一形式。“萌芽”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既有生命力也有脆弱性,其发展前途不外乎三种:或持续发展,或中间断裂,或藕断丝连,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不一定都会成功,资本主义没有成功的地方不一定就没有发生“萌芽”。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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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外学术界,长期以来流行着一种观点,以为资本主义是首先发生于西方某一国之内,然后才逐渐地传播于世界的。换言之,在这些人看来,发展资本主义的能力和条件只存在于个别西方国家,而世界上其余绝大多数国家都与此无缘。它给人一种很强的经济宿命论的印象。

      但从学术上看,资本主义萌芽究竟是仅西欧某国才有的历史事实,还是有着某种普遍性的历史现象?仍然是一个有待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因为从世界历史的角度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在我国学术界尚未认真进行过。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仅以某个国家的事实为根据,显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笔者以为,此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其根本原因恰恰就在于,人们过分估量了“萌芽”的“成熟性”和“连续性”,并进而将“资本主义萌芽”与“资本主义形成”及“资本主义确立”混为一谈,以为有了“萌芽”,资本主义就一定会发展起来,或者资本主义未能发展起来,“萌芽”就肯定不曾发生过,以致把本来复杂的问题过于简单化。

      其实,“确立”是以资本主义制度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占的主导地位为标志的,而“形成”虽然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成熟并在某些行业显示出优势,但显然还未在整体上突破旧的社会结构的外壳,至于“萌芽”只不过是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内刚产生的一种“胚胎”、一粒种子,尽管它意味着新的生产关系已作为一种“经济实体”而存在,但还带有明显的有限性和脆弱点。最早提出“资本主义萌芽”这一概念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中对此做过一个著名论断:“在十四和十五世纪,在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8、373、406、806—807页。) 他在此论断中所说的“资本主义萌芽”是何含义呢?查核德文原文,“萌芽”一词原本用的是“Anfnge”(复数)一词,(注: Karl Marx,

      FriedrichEngels,Werke· Band 23, Berlin, 1973.p743.)该词的原型“Anfng”在德语辞典中基本含义有三:(1 )开始、开端;(2)起源、来源;(3 )初步(尝试)(注:《德汉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48页。)。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文中,马克思在讲到“资本的原始形成”即资本主义起源时,明确地说明它是指“正在历史地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不是指“已经成为决定的、支配整个生产的”(注: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06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著作和思想中,“资本主义萌芽”和“资本主义起源”这两个概念是相通的,都是指“正在历史地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因而还不是成熟的处于“支配”作用的生产关系,更不是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关系。

      有人对马克思“起支配作用”一语作过专门研究,以为它就是指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手工工场”或“工场手工业”阶段,因为马克思说过“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形式,在真正手工工场时期占居统治地位”(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8、373、 406、806—807页。), 工场手工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形式”(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8、373、406、806—807页。)。这是因为,在工场手工业的生产形式中,雇佣劳动已经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雇工人数已经达到可以进行分工协作,即每一个工人都可以专门化为只从事某一道固定的生产工序的程度。因此,对照上文的分析,我们大致可以推断,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萌芽”,就资本主义生产的形式而言,还处于前工场手工业即手工作坊时期,至多是工场手工业初期,不会比这更晚。由此可知,那种把“萌芽”看得过于成熟,以致把工场手工业及其发达形态也看成是“萌芽”的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愿意的。

      对“萌芽”作这样一种辨析,在理论上是必要和重要的。首先,通过这一辨析,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到,“萌芽”大体处于资本主义手工作坊阶段,或者说可以资本主义手工作坊的出现为标志。而在此阶段,“萌芽”带有明显的双重性:一方面,它已包含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因素,因为它以交换价值的生产为主,并采用了雇佣劳动即工资劳动的形式;另一方面,它又还带有许多旧的生产方式的痕迹,作为资本家的作坊主还不是典型的产业资本家,而作为劳动者的雇佣工人也还没有完全脱离农民的身份,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甚至还需利用农奴或奴隶劳动,来为资本服务,而与自由劳动并存。第二,我们知道,处于手工作坊阶段的“资本家”,虽然也有从行会主人、小生产者及其他身份转变而来的,但大多数都是由包买商充当的,或者说是由商人资本或高利贷资本转化而来的。因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各种可能性上存在着的资本中,只有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最容易转化为“本来意义的资本”(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507页。), 即产业资本。因此,只要在哪里存在着较为发达的商业和商业资本,进而存在着社会经济生活商品化的趋势,以及由此引起的旧的社会经济结构解体的事实,那里就有了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可能性。“萌芽”不大可能是仅西欧、甚至西欧某一国才有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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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资本主义虽然最早萌芽于意大利,但资本主义萌芽在西欧就不限于意大利一地,它先后出现于西班牙、尼德兰和英格兰等国家和地区,以致人们很难判断说:萌芽”是先出现于意大利还是英格兰或尼德兰,只能在时间上大体排出个先后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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