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渊源,当今美洲国家组织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早在18世纪末,泛美主义思想如“大美洲联盟计划”就被拉美独立运动领导人提了出来。(注:章叶:《美国与美洲国家组织》,世界知识出版社 1964年版,第16页。)19世纪20年代, 新兴的拉美国家召开了第一次泛美性质的会议。在这次会议后,拉美国家间虽然多次举行过不同国家参加的区域性会议(注: 参见《英国百科全书》( TheEncyclopedia Britannica),第11版,第20卷,第671—673页。),但1889 年召开的美洲国家会议才是延续至今的泛美组织的正式开端。作为美洲国家中幅员最辽阔的国度,加拿大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之后,才于1990年正式加入该组织。加拿大处于美洲的最北端,毗邻的美国横亘在加拿大与拉美国家之间。然而,地理并不是阻碍加拿大与拉美国家发展关系的障碍,真正的障碍来自政治方面。拉丁美洲国家资源丰富,经济落后,政局动荡,而一贯把拉美视为后院的美国,又自封为拉美的“保护者”。因此,依重贸易为立国之本的加拿大虽看重美洲南部的广大市场,但要避开拉美国家内外纠纷的漩涡,又要躲闪可能落在自己头上的美国的“大棒”,还得避免为美国在拉美的霸权主义行径呐喊助威。本文意在通过英、美、加及美、加、拉两种框架,透视加拿大与泛美组织的关系及特点。 一 加拿大与泛美组织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受着加美关系的制约,但加美关系还不能全面解释加拿大与泛美组织间存在的问题。1763年加拿大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即便在1867年自治领建立之后,加拿大还是受英帝国政治、军事、经济和外交方面的支配。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30年代初。直至二战前夕,英美两国都在加拿大与泛美组织的关系上设置重重障碍。 从16世纪初至19世纪初的300多年间,拉丁美洲前后遭受西班牙、 葡萄牙和法国等国的殖民统治。19世纪初,在旧殖民体系的省级建制基础上独立的拉美各国纠争频仍,拉美人民尤渴望建立一个“大美洲联盟”。1826年6—7月间,在委内瑞拉革命家、著名的南美洲解放者西蒙·玻利瓦尔(Simon Bolivar,1783—1830)的倡议下, 美洲国家在美洲大陆的中心——巴拿马召开代表大会,讨论商贸关系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参加国有哥伦比亚、墨西哥、秘鲁和中美洲国家(今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萨尔瓦多),阿根廷、智利和巴西缺席。这是美洲国家在正式成立国际性组织前的第一次泛美会议。英国派非正式代表到会。作为英国殖民地的加拿大没有参加会议。美国虽派了代表,但没赶上会议。 门罗宣言宣布的欧洲国家不要干涉美洲的原则,在客观上使拉美国家的独立得到一定程度的保证,但早在拉美独立运动爆发时,英国就扩大了同西属美洲进行贸易的机会,在拉美获得了许多特权。在第一次泛美会议召开时,美国对英国构不成威胁,英国对拉美的影响大大超过美国。至于未准出席的加拿大,在英国海军的保护下虽然没有被美国两次武力进攻(1775和1812年)所吞并,但由于当时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不能主动地与拉美国家发生直接的政治联系,同时也对美国的门罗宣言敬而远之,因为美国在发布“宣言”的同时,也在俄勒冈地区力图向北推进美加边界。 虽然这次大会最后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但会议的宗旨,即在永久团结的基础上保卫美洲所有国家独立的泛美意识是可贵的。本来玻利瓦尔的初衷是建立一个包括整个拉丁美洲共和国的联盟,保卫年轻的共和国免于西班牙殖民者复辟或其他大国首先是英国和神圣同盟国家的干预。但事与愿违,泛美思想虽然在不断扩大,可泛美组织后来却为美国所掌握,成为美国主宰拉丁美洲的工具。 在南北内战结束后,美国扩大海外市场的要求与日俱增,拉丁美洲首当其冲。1888年,许多美国国会议员要求总统召开泛美会议,以便为美国在拉美创造经济、政治上更为有利的条件。同年,美国向拉美国家发出召开美洲国家会议的邀请。1889年10月,17个拉美国家派代表到华盛顿参加会议。加拿大仍未能出席。英国不肯让加拿大参加由美国倡导的泛美组织。加拿大也对美国企图插手加拿大向西修建跨大陆铁路计划以及宣传美加订立“无限制互惠条约”等活动表示疑惧,自然也不愿轻易卷入美国倡导的泛美一类的组织。(注:例如,1890 年美国与毗邻加拿大自治领的纽芬兰签订《邦德—布莱恩协约》( Bond— BlaineConvention),允许纽芬兰鱼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但英国加以反对,协约未得生效。参见W.L.莫顿:《加拿大认同性》(W. L.Morton,TheCanadian Identity), 威斯康星大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62—63页。)在1890年11月续开会议时,美国提出的成立关税联盟、削减与欧洲贸易关系的要求未获通过。根据美国动议,会议成立了“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会址设在华盛顿,常设机构是“美洲共和国商务局”,隶属美国务院。 名义上, 商务局(1902年改名为国际局)是一个公共联系机构,实际上是美国从组织上控制泛美组织的大本营。1901年10月至1902年1月在墨西哥城举行的第2届美洲国家会议成立了理事会,并颁布理事会组织条例,其中规定:主席职务只能由美国国务卿来决定。这样,泛美组织的大门就被美国结结实实地扼守起来。只要美国不同意,加拿大难以窥探其中,更不用说攀门而入了。在美国的建议下,1906年7月第3届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会议在里约热内卢举行,并通过一项关于扩大美洲共和国国际局的决定。可是,无论泛美体系如何扩大也北扩不到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