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伊朗语居民(即雅利安人)共同体的一大特点。(注:关于古代印度伊朗语居民起源问题,见R·N ·弗赖伊:《波斯的遗产》(R.N.Frye,The Heritage of Persia),伦敦1965年版,第20—21页;N·M·贾可诺夫:《世界古代史》(дъяконов,н.м.,псторня древнего мнра),第2卷,莫斯科1982年版,第331—333页。)在我国,印度种姓制度研究比较深入, 伊朗种姓制度却很少提及。因此,本文拟就伊朗种姓制度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种姓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有关伊朗种姓制度的资料,主要见于琐罗亚斯德教(我国称袄教,下同)经典《阿维斯陀》及有关的巴列维文书。 根据《阿维斯陀》,伊朗的种姓称为皮斯特拉(pi
tra,词根为pais,意为“染色”。pi
tra本义为颜色)。(注:L·H·米尔斯:《阿维斯陀注释》(L.H.Mills, Zend—Avesta),德里1981年版,第265页。)它和印度用以表示种姓的术语瓦尔那(varna)意义完全相同。后来, 皮斯特拉改称佩萨克(pē
ak),用以表示特定的社会等级,我们仍称其为种姓。 伊朗的种姓同样是按职业集团划分的。在《阿维斯陀》最古老的《伽泰》(《神歌》)中,保留了最初3个种姓的称号:祭司、 武士和农夫。它反映的是农业与手工业分工之前伊朗社会的状况。其后,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和交换的发展,出现了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种姓的划分也有相应的变化。从农夫种姓中分离出了工匠种姓。这4 个种姓在《耶斯那》(《赞歌》)中称为祭司(avravan— )、 武士 (ravaē
ta ravaē
tar—,本义为战车兵)、农夫(vastryo.f
uyant—,组合词,本义为牧人、放牧者、广义为农夫)、工匠(huiti—),(注:L·H·米尔斯:《阿维斯陀注释》,第265页。)这些种姓的名称,在萨珊时期的巴利维文书中也可以看到。由3个种姓发展为4个种姓,这与印度等印欧语民族早期历史是相同的。 关于伊朗种姓制度出现的时间,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认为其出现时间很早,大概在他们和印度雅利安人共同居住在伊朗高原东部地区时,就出现了种姓划分。贾可诺夫认为伊朗部落并非都有种姓制度,象西伊朗部落的米底人和波斯人,直到古代晚期才出现种姓制度。(注:N·M·贾可诺夫:《世界古代史》,第2卷,第334页。)但也有学者认为种姓制度是印度语民族的共同特点,东伊朗部落和西伊朗部落都有这种制度。(注:E ·本维尼斯特:《阿维斯陀教义中的社会等级》(E.Beveniste,Les classes sociales dans la tradifion avestigue),《亚洲杂志》,1932年版,第117—134页。) 不过,留传至今的阿契美尼德·安息及同时期的古典文献,都没有关于伊朗种姓制度的记载。尽管萨珊后期袄教祭司声称是该王朝创立者阿达希尔一世(224—240)恢复了《阿维斯陀》确立的神圣的种姓制度,但在萨珊早期的官方文献及同时期古典文献中,没有提到上述种姓中的任何一个种姓。这些种姓只是在较晚的巴列维文书和亚美尼亚文书中才有记载,反映了萨珊后期(5—7世纪)的社会状况。 但是,如果据此推断在萨珊王朝之前,伊朗不存在种姓制度,它只是阿达希尔一世改革才重新恢复的,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在前萨珊时期文献中没有种姓制度的记载,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伊朗国家登上世界历史舞台之初,就是世界强国。象米底帝国、阿契美尼德帝国和安息帝国,都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这些帝国拥有辽阔的领土、众多的民族。各地文化传统、社会经济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为了统治这些帝国,必需建立一个包括各民族上层分子组成的庞大官僚机构和强大的军队。而种姓制度由于其固有的排外性、封闭性,不可能完成这样艰巨复杂的任务。因此,当伊朗帝国建立起完备的国家机构后,种姓制度就退居幕后了。即使它继续存在,那也不占据主导地位,当然也就不见于官方文书。 2.伊朗帝国建立在西亚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其居民在长期迁徙过程中,成分发生很大变化,难以用原有的种姓制度加以区分。伊朗人在和非伊朗人的接触过程中,受到两河流域和希腊先进文化的强烈影响,也使种姓制度受到严重的削弱。(注:А·Г·佩里哈尼扬:《安息、萨珊时期伊朗的社会与法律》(Нернханян,А.Г.овщество п правоНрана в нарфянсκнйнсасаннgскнй nерно.ш).莫斯科1983年版,第14页。R·N·弗赖伊:《波斯的遗产》,第54—55页。)但种姓制度并未消失,不过是暂时退居次要地位,因而一旦遇到适当时机,就有可能得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