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种姓制的渊源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欣如,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原文出处:
史学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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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的种姓制是人类历史上最完善、最持久的社会等级制。两千多年以来,各国学者对其完整性、严格性多有记载。尤其是近代以来,欧亚各地的封建等级制在资产阶级革命浪潮的冲击下纷纷瓦解,而南亚的种姓制却似乎巍然不动,就连殖民统治都没能造成致命的打击。这个现象引起学术界的广泛注意。半个世纪以来,来自各国的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在南亚各地“蹲点”,对农村中的种姓关系做了大量的记录和描述,并多有从理论上探讨种姓制的著作问世。这些文献多是对当代种姓制状况的研究,其中也有些学者对种姓制的历史渊源做过探讨和推理。与此同时,研究古代印度史的学者们多以法理文献为根据,探讨古代社会种姓制的状况。而从这两种不同途径出发所得出的种姓制的画面似乎相差甚远。本文试图从南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出发,以当代人类学研究的资料为参考,探讨种姓制形成的背景和起因,并尽可能在古代种姓制和当代印度社会之间找到一条线索。

      印度种姓制的独特性说明它必然产生于一个独特的历史环境。这个环境并不是指上帝给予宇宙的“第一推动力”那样的历史瞬间,而是南亚几千年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贯特点。在南亚这块辽阔的土地上,几千年来各种不同的文化集团、不同生产力水平的人群长期共存,互相交往、互补,不断融合又不断分化。在吠陀文献所代表的世系社会向国家过渡的时期,亦即公元前一千纪的前叶和中叶,种姓制的框架在北方平原初步形成。以后,随着印欧语系文化圈的扩展,随着婆罗门教意识形态的形成和巩固,越来越多的化外集团被吸收进种姓制的框架。这些不同的文化集团不免为种姓制带来新的内容,同时种姓制的框架也不免作出自我调整以容纳越来越多的社会集团。特别是种姓制在婆罗门教的旗帜下向南印度扩张时,把文化背景差异极大的泰米尔语系的社会集团包容进来,种姓制的结构在南方不能不有相当大的调整。因此,对种姓制渊源的探讨不仅是探讨它的最初框架的形成,还要涉及它在历史上的充实和调整,才能看到古代印度姓制与近代印度社会的关联。

      一、什么是种姓制

      印度种姓制有三种不同的称呼。“卡斯特”(caste )是西方人对印度种姓制的称呼。(注:一说来自葡萄牙语的casta,意为一个种系的动物;或说来自拉丁文的castus,意为纯净,表示相互隔离的、血统纯净的社会集团。这种解释表现了近代西方社会对种姓制的基本认识。)而“瓦尔纳”(varna)和“贾提”(jati)是南亚人民自己对种姓和种姓制的称呼。瓦尔纳一词原意为颜色,用于种姓制是指由婆罗门(祭司和学者)、刹帝利(武士和统治者)、吠舍(商人、农夫等)、首陀罗(受奴役的劳动者)四个种姓构成的体系。四个种姓的概念可以说是种姓制的基本框架。19世纪后期西方殖民主义正值其高峰,以“雅利安人种”学说为核心的种族主义思潮风靡一时。许多西方学者和印度学者用种族主义理论解释种姓制的产生。他们提出,雅利安人亦即使用印欧语系语言的白种人在远古时期入侵南亚,成为那里的统治者,嗣后严禁本族人与当地的黑皮肤的人通婚,也就产生了相互隔绝的种姓。(注:克拉斯:《种姓制,南亚社会制度的兴起》(Morton Klass:Caste,:the Emergence of the South Asian Social System),费城1980年。)这个理论的主要证据之一即瓦尔纳一词。既然瓦尔纳同时表示颜色和种姓,如果把颜色理解为肤色,那么种姓就是指不同肤色的人群。婆罗门是来自西亚和中亚的雅利安人,因此肤色是白的,而构成低级种姓首陀罗的当地人口及化外部落人民则是黑皮肤的。本文限于篇幅,不可能对种族主义起源说进行详细的批判。(注:美国学者特劳曼的近著《雅利安人和英属印度》(Thomas Trautmann:Aryans and

      BritishInd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7)详细论述了雅利安人种思想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但应指出,这种肤色论在印度本身的传说和古典文献中找不到任何证据。印度丰富的创世神话对瓦尔纳的起源有各种解释。最流行的神话说,四个瓦尔纳从原始巨人的各部分产生。婆罗门从他的嘴里生出,刹帝利来自他的臂,吠舍来自他的大腿,首陀罗来自他的脚。(注:狄百瑞:《印度传统资料》(Theodore de Bary,Sources of Indian Tradition),第1卷,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58年, 第14—15页。)这些神话从未提到瓦尔纳是指各种姓的肤色,更谈不上它们之间的种族差别。四个瓦尔纳同出于一个原始巨人的神话虽然强调四个瓦尔纳之间的平等,同时也象征四者同出一源。实际上,在很多文化和社会中,颜色都是个人和集团的身份识别标志。在南亚同样可以用颜色表示地位身份,而不是表示肤色。瓦尔纳是宗教性的种姓制的理论框架,本文将详细讨论它的具体形成过程。

      贾提是指具体的种姓集团。其字义本身就指亲族集团。历史上贾提的数目是不断增加的。现今的南亚社会中大约有2000到3000个贾提。这些贾提分属于不同的瓦尔纳。但在婆罗门教传统中,婆罗门和刹帝利的支系不称贾提。这个问题下文还要谈到。南亚人在提到自己的种姓时,多用贾提一词。例如,“要服从贾提的决定”,“我们是某某贾提的”,等。现代学术界多把贾提等同于卡斯特,并用贾提即卡斯特代表印度等级制实践中的种姓,而瓦尔纳不过是理论上的种姓,于社会实际状况没有直接关系。然而,贾提这个单位在很多情况下不能用来表示婆罗门和刹帝利两大瓦尔纳中的种姓集团。而且,若没有瓦尔纳的概念和理论框架,很难了解贾提种姓单元在种姓等级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高僧玄奘在描述印度社会时,就采用瓦尔纳的概念把印度人分为四个“族姓”。(注:玄奘、辩机著,季羡林等校注,《大唐西域记校注》,中华书局1985年,第197页。)而他并非不知道印度社会实践中有很多与这个种姓理论框架不符的情况。因此,我们要谈种姓制的渊源,既要探讨瓦尔纳的来历,也要研究贾提的产生,以及两者如何构成一套牢固的等级制。

      二、瓦尔纳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产生

      ——种姓制形成的第一阶段

      公元前一千纪前叶,亦即吠陀文化后期,是印度北方从世系部落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期,也是以婆罗门教为代表的古典印度文化形成的时期。这个宗教系统的社会实践就是瓦尔纳种姓等级制。《吠陀》是公元前1500年前后从中亚移居南亚的使用印欧系语言的人民的宗教经典。从后期《吠陀》文献所表现的地理范围来看,印欧语系的人民已从南亚次大陆的西北地区,即犍陀罗和旁遮普一带向东南移动,占据了恒河和雅木纳河之间的河间地并向恒河中游和上游推进。这个迁徙的过程也是牧业经济向半农半牧和定居农业经济转化的过程。

      在早期吠陀时期,从事游牧业的印欧语系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显然低于当地原有的农耕社会。但前者也有优势:他们从中亚地区引进了马和马车,后来又掌握了铁制武器,加上部落世系组织有利于军事行动,所以在军事上更为强大。因此虽然他们没有给考古学家留下很多物质遗存,却使自己的语言即印欧语系的梵文成为印度北方最主要的语言。也就是说,在吠陀部落与当地社会交往的过程中,以《吠陀》梵文所代表的宗教文化吸收当地的语言成份,成为印度北方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文化。

      吠陀社会分为几个大部落世系。随着人口的增加,这几个大世系又不断分支,同时又有新的部落氏族加入。早期吠陀时期即《梨俱吠陀》时期生活在恒河—雅木纳河间地及萨拉斯瓦蒂河一带的有普鲁族和婆罗多族。两族之间有战有和。普鲁族联合10个部落与婆罗多族交战,但被婆罗多族击败。两族合并,后又生成惧卢族和潘查拉族。(注:塔帕:《古代印度社会史》(Romila

      Thapar, Ancient Indian SocialHistory),新德里,1978年,第247页。)潘查拉族(Panchala)一词本意就是五族联合,因此惧卢族和潘查拉族是两个部落联盟。这些部落是吠陀文化最核心的部分,在河间地一带建立了正统婆罗门教文化,即“雅利安文化”。这个地区在历史上也被称为“雅利安之地”。但他们是否就是来自中亚的雅利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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