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的剧烈变动中,尤其是在新学堂取代科举制度的变革过程中,作为封建统治社会基础的绅士阶层,发生了剧烈的分化。由此,他们活动的广度和深度,都在超越传统的同时获得了新的时代内容。同时,分化了的士绅阶层的流向和行为方式,又对传统乡村政权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 一 与“卧碑”戒律下谋取地方权力的传统绅士阶层的拘谨行为不同,分化了的绅士阶层是在新的“自由”、“民权”时代潮流的推动下,公然谋取属于自身的“合法”权利的。他们不仅具有强烈的国家观念,而且也由此形成了公民权利观念。因而,在资产阶级政治观念的引导下,通过地方自治来扩充士绅的参政权,便成为20世纪初年分化士绅最热中的活动。地方自治是分化绅士们摆脱封建专制控制,获得对于地方社会控制权利的最好形式。专制皇权统治必须是无上权威和绝对臣服的统一,但在20世纪的中国社会中,皇权却并非神圣不可侵犯了。积极投身于地方自治活动的士绅们,已经或多或少地接受了近代西方政治学说,尤其在培养专门自治人才的“自治所”中,士绅们以速成的教育方式,受到了较为系统的资产阶级的政治文化教育。 在分化中形成的“绅商”或具有双重学历的“新绅士”,逐渐在社会变动中组成一股新的独立的社会力量,他们“内而资政院,外而谘议局”(注:胡思敬:《退庐疏稿》卷2,第35页。), 由乡居走向公开合法的政治大舞台,开始为自身的利益而斗争。不过,斗争本身已不再是传统的官绅之争,而是披染了资产阶级的政治色彩。在清末,从事地方经济、学堂、新政以及自治和咨议局活动的主体,都是具有传统功名身分的士绅。然而,这种士绅很多属于正在分化的向资产阶级转化的士绅,已不是纯粹的旧式士绅了。在各地谘议局议员中,不乏受过新式教育甚至留学日本者。由于议员在登记出身背景时相对注重于传统功名,常常略去新知教育学历,因此很难准确统计接受新学教育的议员数字。据可查资料统计,留学出身的议员约有近百人,在国内法政或经世学堂毕业者不足50人。显然,这样的数字是极不准确的,因为仅在河南省谘议局96名议员中,有新知者就占三分之一。(注:张朋园:《清季谘议局议员的选举及其出身分析》,《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16 编, 第366页。)在各省议长、副议长出身背景的统计中,可以查知有20 人是留学生或新学堂毕业生(同时兼有传统功名),他们占总人数63名的近三分之一(注:参见《时报》,宣统元年11月8日,《中外日报》, 宣统元年11月9日。)。 广东谘议局中94名议员虽然全部都是拥有举贡生员或进士身分的绅士,但他们也程度不同地发生了新的转化,其中有24人经营商业,20人从事近代文化教育事业,10人属于传统团练局的绅董。他们大多数不是旧式耕读之家的乡居绅士,大多数并不直接经营土地;很多人都有新的职业和经济来源,94%居住在城镇(注:贺跃夫:《广东士绅在清末宪政中的政治动向》,《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4 期。)清末谘议局是资产阶级立宪派聚集的营垒,而谘议局成员的主体又是士绅阶层。分化中的士绅阶层,相当一部分毅然走上推翻清王朝的革命道路,投身到民主革命的洪流中。 士绅阶层在封建社会统治的历史中,向来是皇权政治牢靠的社会基础。然而,20世纪初年绅士阶层的剧烈分化,则从根本上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失去基础支撑的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大厦,将在它衰世末年的风雨飘摇中随时坍塌。悠悠岁月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可以改变一切固有的事物。在1851年太平天国的强烈震撼中,各地绅士以办理团练的方式,成就了作为封建社会统治基础所应成就的事业,合力扼挽了清王朝既倾的狂澜。然而,当1911年第二个辛亥年再度出现时,面对武昌起义掀起的革命风暴,分化的绅士们非但不能汇聚在清王朝的龙旗下,反而投身到革命浪潮中,共同把清王朝送入死亡的谷底。以谘议局为中心的各省绅士,大多数在革命爆发后纷纷加入革命行动。湖北谘议局首先响应,议长汤化龙、副议长张国榕、夏寿康,议员阮毓崧、沈维周、刘赓藻等都在革命军政府中担任了要职。此外,湖南绅士谭延闿、浙江绅士汤寿潜、四川绅士蒲殿俊均担任了军政府都督。曾经对清政府一直持妥协态度的苏绅张謇,也发生了根本性逆转,积极为民主共和制度建立而努力。他在请辞宣慰使及农工商大臣电中,一方面对清廷倍加指责,一方面明白揭示自己的共和主张: ……三年以来,内而枢密,外而疆吏,凡所以违拂舆情,摧抑士论,剥害实业,损失国防之事,专制且视前益剧。……人民救护矿权无效,求保国体无效,求速开国会无效,甚至求救灾患亦无效。……人心决去,大事可知。今则兵祸已开,郡县瓦解,环观世界,默察人心,舍共和无可为和平之结果者,趋势然也。(注:《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三。) 四川绅士蒲殿俊也是在革命爆发的关键时刻,决心舍弃对于清王朝的最后一线希望而转向革命的。他在愤激之余说:“国内政治已无可为,政府已彰明较著不要人民了。吾人欲救中国,舍革命无他法。我川人已有相当准备,望联络各省共策进行。”(注:粟戡时:《湖南反匪追记》。) 由于各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地方绅士在革命爆发后的表现和作用也不尽相同。但是,不管起义光复的具体形式如何光怪陆离,“所有这一切都掩盖不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即带有明显地方文化倾向的士绅、地方行政官员和地方军事首领掌握着这次斗争的大部分领导权。”(注:孙立平:《辛亥革命中的地方主义因素》,《天津社会科学》,1991年第5期。)在武昌起义后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全国15 个省成功地实行光复而脱离了清王朝统治,其中鄂、晋、陕、湘、黔的政权很快就被地方士绅所掌握。贵州独立后军政府的第一次安民告示,也是盖用的由士绅组成的谘议局的关防。皖、浙、赣、苏、桂、粤、闽、川、鲁9省, 则是由地方士绅、地方行政和军事官员宣布独立的,行政权力基本控制在士绅手中。在各州县的独立活动中,地方士绅们的作用更为明显。有些新士绅力量较强的地区,基本上是由士绅们自动聚议宣告光复,脱离清朝统治,并由士绅组成军政府,如浙江的镇海、新登、温州、象山、建德,江苏的松江、嘉定、太仓、江阴、高邮等地(注:见有关各县方志。)。有些地区则是士绅们主动请兵帮助光复,组成军政府的,如川沙县、吴江县等(注:《川沙县志》卷23,故实志;《辛亥革命回忆录》, 第278页。)。有些则是士绅接受革命党人的指示或接受军政府委派,回当地发起光复活动的。事实上,革命爆发后,革命党人就把各州县光复的重任主要寄托在士绅身上。如湖北军政府成立后,首以安定地方,革除陋习为务。“其时各属旅省士绅,纷纷呈请回籍,倡办团练,以保卫地方治安。军政府曲循其请,派赴各属,尤以军各部委派者为多。”(注:胡祖舜:《武昌开国实录》下,第68页。)在新组成的地方政府中,士绅们也占有一定地位。因而,地方士绅阶层不仅仅是革命光复的主角,也是各地光复的最大获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