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对基督教入华的回应

———项现代新史学的理论诠释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广智 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复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本文与一年前在本刊发表的《论基督教在中韩两国传播的现代命运》一文组合为姐妹篇,主要从中国的视角切入,同时与基督教入韩史相映照,尝试用现代新史学理论,而主要是年鉴学派布罗代尔的时段理论,集中讨论19世纪60年代至1900年为何成为近代中国反基督教的“暴烈期”,以揭橥基督教入华的近代命运。在论述长时段理论时,借鉴与运用了当代西方盛行的心理史学,尤其是它的集体无意识的理论。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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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拙撰《论基督教在中韩两国传播的现代命运》(注:《论基督教在中韩两国传播的现代命运》,载《复旦学报》1997年版第2期。),主要是从韩国的角度切入,探讨了基督教输入东亚后所激起的回响;本题则选取19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末,从中国的角度切入,探讨基督教入华的命运。不过,对本题的研究,全面不逮,深论乏力,这里尝试用现代新史学的理论,对此作一点粗浅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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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鸦片战争的炮声在天朝上空呼啸而过,随之国门被强行打开的时候,鱼贯而入的西方传教士的最初反应便是,这个异教国度向他们开放了,他们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信念,就可以实现了,这个信念就是:“上帝的荣光一定要在中国显现,龙要被禁止,在这个辽阔的帝国里,基督将成为唯一的王和崇拜的对象!”(注:《中国丛报》1832年8月号,第140页。转见董丛林:《龙与上帝》,三联书店1996年版, 第197页。)有道是,宗教总是对现世苦难的一种抗争和控诉,更是它传播与发展的温床。在本文所讨论的时段内,与前一时期相比,基督教的传道事业在艰难中仍是有发展的。在有统计的25个省中,有21个省是在1860至1900年间传入新教的,传教士从1860年的百人增至19世纪末1500人,教徒从1860年的2000人增至19世纪末的9.5万人。至于天主教, 信教人数也从1860年的40万人增至19世纪末的74万人(注:唐逸主编:《基督教史》,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49—452页;顾卫民:《 基督教与近代中国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75、182页。)。但是,就总体而言,入教者在中国国民总数中,仍为九牛一毛。

      除了基督教的传教事业的发展,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我们对近代入华的基督教的关注,似乎更应当留意到以下几点:

      第一,基督教入华的传教活动与西方列强的政治权益有了更紧密地联系。平心而论,近世以来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良莠混杂,动机不一,其中不乏有抱着纯正的宗教动机,为传播上帝福音而竭诚努力的人士,但也有不少为中国人视作“披着宗教外衣的帝国主义分子”,这是由西方列强的对华的政治利益,亦即要把中国变为它们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政治企图所决定的(注:参见陈旭麓为顾长声所著《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一书所写的序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2页)。

      传教活动与政治利益的胶合,在1860年后更显突出。在基督教入华史上,咸丰十年缔结的《北京条约》是一个转折。是年开始,西方传教士入华的传教活动受到了不平等条约的保护,在“传教宽容条款”的名下,基督教的传教活动取得了合法的地位,并成为外人在华的一项特权。“在这样的情形下,基督教在华传教的活动,实已大大超出了纯粹宗教的范围。西方教士远道来华布道的善良动机,已与各国当时对华的政治侵略,混合为一,难于分辨”(注:李恩涵:《同治年间反基督教的言论》,载刘小枫主编:《道与言》,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19页。)。这对于清政府来说,并不是出于对基督教的了解,而纯粹是遭受英法联军武力压迫的结果。

      第二,基督教入华的传教活动与西方列强的经济扩张有了更紧密的联系。

      在基督教入华的过程中,纯正的宗教传道动机不仅与政治权益胶合,而且也与殖民者的经济利益纠缠在一起,后者尤以商业贸易为显著,无怪乎有人要称“传教士是贸易和商业的先锋”(注:美国驻华公使田贝语,见J·麦高米克:《中国市场》,芝加哥1967年版,第66 页。)了。

      不过,就传教士与商人的关系而言,两者是“互相利用,又各自独立,有时甚至相互攻讦”(注:王立新:《近代基督教传教运动与美国在华商业扩张》,《世界历史》1997年第2期。)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 西人的传教活动与商业贸易的紧密联系,至本时段内更趋明显( 如1887年成立于上海的“广学会”可为佐证)。即使两者因在具体追求发生矛盾乃至激化时,也不会漠视其整体利益上的一致性,这种整体利益,最主要的还是其共同的经济利益。

      第三,基督教入华的传教活动与西方列强的文化渗透有了更紧密的联系。

      西方列强对华的扩张,有其政治的、经济的侵略,也有其文化的渗透。在这种文化渗透中,西方传教士也扮演着先锋的角色。事情往往是这样,传教士在传播“福音”、讲授“圣道”的同时,也传播了西方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和宗教精神。企望从他们那里寻求一种纯客观的宗教伦理,那实在是一种幻想。即使是19世纪的最后三十年,一些标榜为“自由派传教士”的新教人士(如丁韪良、慕维廉、艾约瑟、林乐知、傅兰雅、李提摩太等人)所谓的学术传教,他们兴办学校、创建医院、出版报纸乃至从事慈善事业等等也莫不如此。

      当然,我们无意把西方传教士在华的文化活动一概斥之为“文化侵略”,他们在西学的传播与中西文化的涵化方面所带来的客观上的推动作用,其积极意义是不容抹煞的,以教会办学而言,从1875年至1899年,教会学校总数增至约2000所左右(注: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前引书,第228页。)。 对于这类教会学校我们除了从本质上揭示其“中华归主”以及征服东方文明的根本目标外,难道能漠视其对中国近代化所需的各类人才的培养乃至对教育和中国社会近代化在客观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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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的入华不管是“天主教还是新教,都不可能是当时中国民众心目中的“幻想的太阳”(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页。)。事情恰恰相反, 北京条约签订后的中国社会,从官绅士儒到广大民众,“反基”言词激烈而流传坊间,“反基”怒火四起而遍于神州。归纳起来,不外乎是:西方传教士的活动,具有侵略中国的阴谋;基督教是一种邪教,教内有邪僻鄙劣不堪告人的行为;基督教传布是其发动叛乱的开端,将危害中国社会的安宁;与儒家道统相较,基督教的义理是为异端邪说等等(注:李恩涵:《同治年间反基督教的言论》,前引书,第228页。)。 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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