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化道路选择的一次顿挫

——戊戌变法夭折的历史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贤辉 福建省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系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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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前康、梁的戊戌维新是继洋务自强破产后中国选择现代化道路的一次比较系统而深入的尝试。变法者意欲以日本明治维新为榜样,通过新旧势力的妥胁,逐步而稳健地达成体制的转换,促使中国步入现代化富强之路。无奈它只维持了短短百余日便被顽固势力扼杀于摇篮之中,中国因此失去了一次国家振兴的良好契机。这场变法的失败,不能不令当时及以后的很多中国有识之士为之扼腕痛惜。日本明治维新为什么会成功,中国的戊戌变法为什么失败?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中国是否象日本那样,具备了走渐进改良的现代化道路之条件?所有这些,一直成为研究者所瞩目的重要课题。

      一

      康、梁关于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选择,的确是一种平稳而实惠的办法。若能真正达成新旧势力的妥协,切实推行新政,促使政府逐步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换,避免流血动荡,则是中国的一大幸事。然而,从当时的环境看,不能不认为,康、梁的选择是一厢情愿的。从各国变法成功的经验看,成功的变法,首先依赖于变法者握有相当强大的国家权力,构成强有力的领导变法的核心,足以同顽固守旧势力相抗衡。他们所控制的中央政府必须能够在举国上下拥有相当高的权威地位,足以将变法法令有效地贯彻下达。此外还要求社会各阶层对于变法具有比较普遍的认同及相应的心理承受力,从而具备了一个有利于变法的社会心理环境。日本明治维新成功的原因就在于此。然而,当时的中国远远没有具备以上条件。中国缺乏一个握有实权的强有力的变法领导核心,缺乏一个能有效地将变法法令推行到全国的享有崇高威望的中央政府,更缺乏一个能普遍认同变法的社会心理环境,变法因此不可避免地要走向失败。

      首先,从中央这一层看,变法的领导核心相当脆弱,不堪一击。光绪皇帝在朝中并没有掌握到实权,维新人士又都位轻身寒。中央大权完全控制在以慈禧为首的顽固势力手中,权势之大,使得慈禧可以视光绪等人如同无物,随意呼风唤雨,随时可以对维新运动加以反扑。如明定国是诏书颁布后第四天,慈禧便可以迫使光绪免去拥护变法的大臣翁同龢的一切职务,并令授任新职的二品以上大臣必须到她面前谢恩,同时强迫光绪任命其亲信荣禄为直隶总督加文渊阁大学士衔,统率三军(甘军、武毅军、新建陆军),使其“身兼将相,权倾举朝”。同时派亲信控制京城内外及颐和园的警卫权,等等,以此来孤立光绪,阻挠变法,为发动政变作准备。这一局面,遂使变法在中央一层中首先搁浅了。维新派折腾了短短百余日后,招来了一场厄运,杀的杀,逃的逃,没有任何反击的能力。领导核心是如此地脆弱,表明变法的失败实属难免。

      退一步讲,纵使变法在中央一层中没有阻力,光绪和康、梁掌握了朝中实权,在当时中国那样的社会政治背景下,变法法令亦难以顺利、有效地在全国推行,达到目的。变法的成功,关键还取决于变法法令能在地方上切实贯彻实施。这就要求中央政府要拥有相当的权威,足以使法令畅行于地方。这是各国政府推进现代化运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无论是西欧,还是俄国、德国、日本,当现代化启动之时,就出现了一个强大的王权或中央政府。特别是象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更需要有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然而,清季的朝廷,远没有具备这种权威。“及至19世纪下半叶,现代化真正启动之时,清政府却处于江河日下的政治衰败之中,已无从扮演领导现代化的轴心角色。”(注:许纪霖、陈达凯:《中国现代化史》,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7、8页。)自太平天国运动以后,由于地方势力膨胀,中央政府的威望已经迅速式微,长期的内外紧急形势,迫使军政财政大权从中央向地方转移,最终导致权威失落、地方割据、社会失序的大动乱局面。各省拥有实权的地方势力,各行其是,已基本不把中央放在眼里。全国名为统一,实为一盘散沙。政治上如此的衰败,致使清延在调集全国力量,共赴国家大事,推进现代化时,已经表现出相当的无所作为。

      清廷中央控制全国局面的如此无能为力及全国的一盘散沙,表明变法即使在中央没有遇到阻力,亦难以有效地推及地方。特别是,掌握地方大政者,又大都是顽固势力。他们无论在利益上,观念上都难以接受变法。如变法中的裁撤冗员一项,将使全国成千上万的官吏失去官位,十数名巡抚丢失地方大员的宝座;废八股,“势必触及数百翰林,数千进士,数万举人,数十万秀才,数百万童生之忌。”(注:参见廓廷以(台):《近代中国史纲》,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308页。)等于断送了他们及现职官吏子弟的前程;裁绿营及命八旗子弟自谋生计,更将使身无一技之长的百余万众陷入绝境。所有这些人,构成了顽固势力坚实的社会基础,他们必欲利用对于地方局面控制的方便,千方百计阻挠变法。众所周知,变法法令下达后,只有湖南巡抚陈宝箴认真执行,余者大多采取观望、抑制的态度。如两江总督刘坤一,两广总督谭钟麟,对朝廷谕令筹办之事,“竟无一字答复”或“置若罔闻”,不把中央放在眼里。为此,1898年8月26日,光绪颁布了一道上谕,颇有感触地叹曰:“近来朝廷整顿庶务,如学堂、商务、铁路、矿务一切新政,迭经谕令各将军督扶切力等办……乃各省积习相沿,因循玩懈,虽经严旨敦迫,犹复存观望。”(注: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四),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164页。)这一局面充分说明了,变法法令要有效地推及全国,是何等艰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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