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时期,维新领袖康有为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变法主张,影响时人思想甚巨。维新派健将之一的章太炎,也在这一时期形成了自己的独特变法思想,并且具足了一个系统。传统看法认为这一时期章氏的变法思想主要是受康有为思想影响所致,将章氏思想看作康有为思想的一个翻版。揆诸史实,这种看法是值得重新加以检讨的。笔者认为,戊戌时期康、章二人的变法思想其实差异甚大,甚至可以说是互相对立的。本文试图对此作一探讨,以揭示他二人思想的特色及戊戌以后他二人在政治上分道扬镳的原因。 一 戊戌时期,康、章二人变法思想的提出,均是以其独特的社会演化史观为根柢的。由于严译《天演论》的影响,他二人均不同程度地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的进化学说。康有为将中国传统公羊学派的“三统说”与“三世说”同西方资产阶级的进化学说相结合,提出了著名的“三世进化论”。这一思想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循着据乱——升平——太平三世递相发展进化的。并且,他还结合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将据乱、升平、太平三世附会成君主专制、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三个历史发展阶段。这一社会发展史观有着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它认为人类社会历史是按照从据乱到升平再到太平三个级次层累发展的,人类社会历史是按照一条直线发展进化的。进化程序只能“拾级而升,不能踖等”。二是它将这一三世进化程序看作是世界各国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康氏曾经说道:“人道进化,皆在定位,……由君主而渐为立宪,由立宪而渐为共和,……验之万国,莫不同风”。(注:康有为:《论语注》,卷二,第38页。)在康氏看来,世界各国历史之会出现差异,主要是它们处于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所致,世界万国将会一道同风,最后均会进入理想的大同世界(太平世)。康有为的这一“三世进化史观”,实际上仅注重世界各国历史发展的同一性,而忽视了其差异性;他仅看到了世界各国历史作为时间存在的重要属性,而对于世界各国历史之作为空间存在的这一重要属性,他毋宁是忽视了。 时章太炎也受过康氏“三世进化学说”的影响,所以,他也喜言“三统”,但他却并不喜言“三世”。根据传统公羊学派的理论,所谓“三统”指的是人类社会历史是按照黑、白、赤三统循环发展的。这一学说摒弃了不变论,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是变化的这一重要事实。“三世说”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界定在从据乱——升平——太平三个级次上,因此,它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是进化的这一重要特征。康有为将传统公羊学派的“三统说”、“三世说”与西方资产阶级的进化学说冶于一炉,克服了传统公羊学派的历史循环论,并以进化为依归,实际上康氏是偏向于“三世说”。但在章氏看来,传统公羊学派的“三统说”与“三世说”,本来分为两橛,不能混为一谈。章太炎曾公开指责康有为的这种混淆,并称之为“妄人”。(注:章太炎:《訄书》(重订本),《尊史》,载《章太炎全集》(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按:1900年章太炎亲自校订《訄书》,在其手校本《訄书》里有《尊史》篇目,因此,该文应该作于1900年以前。参阅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第112页,中华书局,1977年版。)由此,章氏在接受传统公羊学派“三统说”的时候,对于“三世说”则加以摒弃了。由于摒弃了“三世说”,章氏在考察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时,便以“通三统”为职志。“损益政令,九变复贯,若是曰通三统。”(注: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变法箴言》,中华书局,1977年版。)也即在章氏看来人类社会历史是变化的,但其变化有其一贯的连续性。章氏在接受传统公羊学派“三统说”的同时,也克服了其历史循环论的弊病。他在强调“变”的时候,由于强调了历史发展的“一贯”原则,所以,他又特别重视“因”,即历史本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在考察中国历史演化时,章氏发现夏、商、周三代是在互相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变化的。“汉因于秦,唐因于周、隋,宋因于周。”(注:章太炎:《訄书》(初刻本),《尊荀》,载《章太炎全集》(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三代以后的历史演化也莫不如此。既然历史的发展有其一贯的连续性,有其自身的内在演化逻辑,那么,在章氏看来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就不会像康有为所说的那样一道同风地由据乱渐进至太平,更不可能斩然分成三个级次层累发展。世界各国历史之出现差异,在章氏看来除了它们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外,更为重要的则是由其各自历史发展内在逻辑的不同所导致的。章氏与康有为恰好相反,他毋宁是强调了世界各* 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他在强调世界各国历史作为时间存在的重要属性之外,对于其作为空间存在的重要属性也给予了高度重视。社会发展史观的对立,致使他二人的变法思想也针锋相对。 二 戊戌时期康有为从其“三世进化论”出发,提出了“尽革旧俗、一意维新”的变法主张(注:《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二,第194页。)。康氏认为“方今外患之来,天下亦知旧法之弊,思变计图存矣,然变其甲不变其乙,举其一而遗其二,枝枝节节而为之,逐未偏端而举之,无其本原,……必至无功。”(注:《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二,第215页。)他将社会看成一个有机的整合系统。过去洋务派变器不变道的做法在他看来是一种“逐末偏端”之举,这种割裂社会机体的变法模式是不可取的。既然社会是一有机的整合系统,那么,进行变法变甲即须变乙、举一即须连二、变器即须变道,只有进行“大变”、“全变”,才能够建立一个富有生机的新的社会系统。康氏云:“观大地诸国,皆以变法而强,守旧而亡。……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注:《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二,第197页。)康氏的用意至为明显,进行变法,进行“大变”与“全变”,即是在于破“旧”,即是在于建立一个不同于旧传统的全新社会秩序。 戊戌时期变法的焦点是放在政制的变革上,这是自19世纪80年代以来改良思潮发展的一个逻辑归趋。康有为当时提出“大变”、“全变”的维新要旨,重点也是放在政制的变革上,他企图以政制变革作为突破口,来带动社会变革的全面展开。在其“三世进化学说”里,康氏将当时的中国界定为据乱世(君主专制),而西方则已进入升平世(君宪政制)。依其三世进化学说,人类社会历史是由据乱世逐渐演进至升平世,再转进至太平世的。世界各国历史的演化一道同风,莫不同然。因此,当时西方所具有的社会存在形态,即昭示了未来中国的历史归趋。这样,在康氏那儿,“旧”与“新”便隐然成了“中”与“西”的代名词。由此,其“大变”、“全变”,“尽革旧俗,一意维新”的变法思路,我们便可理解为是一种否定中国固有传统、全面模效西方的文化重建。在此康氏挥其“三世进化论”利刃,斩断了同中国固有传统的联系,全盘西化实际上是呼之欲出了。唯其如此,戊戌时期康有为在鼓吹进行政制变革时,便毫不犹豫地将西方的宪政政制确立为中国政制变革的参照系,力图在中国建立一个不同于传统专制政制的全新政制模式。 西方宪政政制(无论是君宪政制,还是共和政制)的一个重要特色,是将民众“参与”纳入到政制运行机制中去,并且,通过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实现权力的平衡。民众“参与”主要是通过公举议员组成议院来实现的。因此,对西方宪政制的模效,康有为目光所注重点便放在兴民权、设议院上,这可谓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康氏曾在不同场合发出了这种呼声,如他曾经明确主张要“设议院以通下情”(注:《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二,第196页、。)、“国事付国会议行”、“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注:《戊戌变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二,第194页。),并将设议院、兴民权确立为维新派的当下政治奋斗目标。兴民权、设议院,其目的即是对过于集中的传统君权施以一定限制,这一思想同传统的绝对主义的专制王权是背道而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