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以来以至民国时期,随着关内移民的大规模涌入,西方近代农业科技和文化的传入,东北农业迅速走向近代化的轨道。突出表现为当时东北农业由自给自足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变,由分散的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区域化、专业化生产过渡,农业技术从直接经验向近代科学技术转化,农业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等方面。(注:关于东北农业近代化的内容和过程,请参见衣保中、 吴祖鲲撰文:“论东北农业近代化”,载《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1期。)东北农业近代化的波澜历史画卷,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和宝贵的历史教训。 一、东北农业近代化的几点经验 (一)以移民开发带动新垦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驰禁放荒,招徕垦民,是清末以来东北当局的基本“国策”。特别是新设置的州县无不为此殚思极虑,竭力筹划。或者广布招民白话告示,或派人赴关内组织移民,或减免车船各费,或提供各种招待救济,或在垦区妥筹食宿,或减免荒价租赋,或派兵维持垦区治安,或贷与资金口粮,千方百计做好招徕和安置工作,吸引大批移民进入新垦区安家落户,垦土辟田。官府为了切实推进垦殖事业,实行了一系列催垦、抢垦和屯垦措施,加快了新垦区,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带动了垦区建设的全面发展。垦民领荒时向官府缴纳巨额地价款项,土地垦熟后又须升科纳税,地方财政收入因而迅速增加,兴办垦务中修桥铺路、设置村屯、规划城镇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无不依赖垦民之财力。至于垦区工商各业之兴,更是以土地开发和农业发展为基础。近代东北荒原大规模垦辟开发的壮举,给我们今天进行新垦区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二)在农业技术上大胆引进,切实应用。 清末民国时期,东北地区在农业试验和推广工作中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之处。(1)当时各试验机构都能面向世界, 大胆引进西方先进的农学理论和农业技术,引进和试验东北从未有过的作物和品种,这种开放、进取、创新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发扬光大的。(2 )各试验场注重运用近代实验手段,总结本地传统农耕技术和经验,验证其利弊,以扬长避短,而不是全盘否定。引进西方先进农业技术,须与本地实际条件相结合。吉林农事试验场的各种试验皆“以向来旧法为基础,发挥其所长,补救其所短,藉以灌输新法,渐进改良”(注:吉林行省档案,(6—1)—285。)。 这种对待我国传统农业遗产的态度,值得我们今天借鉴。(3 )当时东北农业试验机构所进行的各种试验都讲求实用,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及试验结果的普及和推广。《吉林省农事试验场事务规则》明确规定:“本场各种试验注重实用,以诱启本省农家,示之模范为目的。……各种试验宜注意于生产增殖及农家经济,使农家得采仿其法,直接应用,不可徒耽新奇、或遽为高尚之学理实验,转乖实用。”(注:吉林行省档案,(6—1)—285。)(4)农业试验与农业教育相结合。奉、吉两省先设农业试验场,在场内附设农业学堂;黑龙江省是在普通学校内设农林试验场,使普通学校变成农林专门教育机构。这样一来,一方面充分发挥农业试验机构的综合功能,促进农业专门人材的培养;另一方面又使农业教育与生产实践密切结合,有利于培养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这些宝贵的历史经验,我们应当好好加以总结,在今天的农业试验、技术推广及农业教育工作中发扬光大。 (三)发展农场经济,树立近代农业的典范。 在东北开发过程中,各种农垦公司、水田公司、牧养公司、采木公司、渔业公司等新式企业像雨后春笋般地纷纷出现,成为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近代化的典范。(1)各公司以集股的形式广集资金, 关内外大量资金被吸引到东北新垦区,工商业资本迅速向农业部门转移,为农业近代化提供了必要的条件。(2)各公司实行立体开发和综合经营, 搞农工商一体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3 )公司所有制形式多种多样,有官办者,有官督商办者,有官商合办者,但更多的是私营经济。官办企业一般资金雄厚,规模较大,但经营效果较差。而私营公司在经营方式上灵活多变,不拘一格,经济效益较好,颇有值得借鉴之处。(4)很多公司都乐于使用西式近代机械农具, 采用良种引进新式农耕技术,对一般农户起到了示范和开风气之先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重视商品粮基地建设,确保粮食商品率的提高。 东北商品粮基地是在移民垦荒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清末民国时期,到东北的移民绝大多数从事农业开发,垦地数量和移民数量同步增长,每个农户平均占有的耕地面积一直保持相当数量。1914年东北每个农户平均占有耕地75.1亩,1932年仍占有71.3亩。这样,就使得每一农业人口生产的粮食数量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即使单位面积产量不增加,粮食总产量也会随着农业人口和耕地的增加而增长,从而能提供越来越多的商品粮。 与此同时,为了保证粮食商品率的提高,一方面粮食加工业与商品粮生产的发展互相促进。由于粮食加工业的发展为粮食生产扩大了市场和销路,粮食加工后便于保存和运输,成倍增加了使用价值,扩大了市场需求,从而提高了粮食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综合利用率。另一方面,繁荣的市场和合理的价格,也是促进商品粮生产发展的必要条件。清末民国时期,东北城镇商品经济日趋繁荣,基本上形成了统一的粮食市场,粮食商品流通渠道比较畅通。但是,粮食价格总的趋势是逐渐上涨的。这样,就刺激农民把更多的粮食拿到市场出售,从而大大地提高了粮食的商品率。 (五)农林牧副渔各业综合发展、互相促进。 近代东北的土地开发和种植业的发展过程中,以副业形式出现的林牧副渔各地也随之趋于繁荣。当时东北农民除了开荒种地外,还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山林水草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林牧副渔各业,产品不仅可解决农区生产、生活的需求,还可大量向国内外输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开发垦区与发展林牧副渔各业并不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许多同志现在主张搞“大农业”,力倡“退耕还林”,“退耕还牧”,把土地开发和林牧生产对立起来,是形而上学的观点。东北近代农业发展史证明:没有大批移民进入莽莽丛林荒野之中开田辟地,就不会有近代东北蓬勃发展的林牧副渔各业。很显然,再丰富的自然资源,如果没有人去开发利用,就发挥不了它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