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者关于近代中国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现状与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志东,1969年生,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博士候选人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7 期

关 键 词:

字号:

      近代中国市民社会问题是近年来中外中国史学界关注的热点。以罗威廉等人为代表的部分西方学者运用“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的概念和方法,对近代中国某个城市或地区作个案研究,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但也惹来了以魏斐德为首的另一些西方学者的猛烈批评和争议。最近,不少中国学者也纷纷对此表示兴趣和关注,就此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使“市民社会”的研究在中国近代史领域中蔚成一股风气。本篇文章的目的,便是希望对中国学者关于近代中国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作初步整理并提出一些意见和看法,以期收“抛砖引玉”之效。

      笔者以为,中国学者关于近代中国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大致循两条途径进行:一是从中西文化、中西历史的比较角度出发,在掌握市民社会有关理论及西方学者关于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身对中国近代史的认识,辨析近代中西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的差异,概括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的状况和特点,循此途径从事研究的学者可称之为“文化派”或“思辨派”,以萧功秦、杨念群等人为代表;二是运用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的理论框架对中国近代史作实证研究和探讨,主要在商会史研究的丰富史料和大量成果的基础上,以本身在这方面的深厚功底论证具有中国历史特色的近代中国“公共领域”或“市民社会”,循此途径从事研究的学者可称之为“商会派”或“实证派”,以马敏、朱英等人为代表。目前以后者为主流。

      “文化派”的萧功秦、夏维中首先在《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关于市民社会问题的大论战中提出对近代中国市民社会问题的看法,总的来说比较悲观。萧功秦认为,从历史上看,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先后面临过三重阻力,在近代以前,市民社会由于传统专制主义而无法自然发育;在专制王朝崩解以后,又由于社会自主领域的畸形化和国家政权的“软化”而备尝艰辛;在国家本位主义思潮崛起后,其发展又受到严重的干预和限制。尤其严重的是,业已腐化的“软政权”国家也可以在“国家本位”的堂皇名义下吞食已十分羸弱的市民社会。他将之称为“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三重阻力”。(注:萧功秦:《市民社会与中国现代化的三重障碍》,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年第4卷。)夏维中也认为,与欧洲市民 社会的发展相对照,中国历史上从来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市民阶级,以中央高度集权为基础的大一统是构建市民社会的强大障碍。(注:夏维中:《市民社会:中国近期难圆的梦》,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3年第4卷。)

      与萧、夏两学者不同,杨念群主要是在研习西方学者研究成果的过程中提出有关学术观点的。他认为,西方学者关于近代中国“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社会如何从国家手中分享部分权利,以及国家让渡这些权利的限度和范围,但具体的论证与哈贝玛斯定义的“公共是作为恰巧与政府对峙的公共舆论的一部分而出现的”这个公共领域的一般特征相去甚远。他指出,中国的“国家”与“社会”有实质性的关联,许多人所见到的独立于国家之外的机构,实际上可能只是“国家权威的社会性设计”的表现形式,至少也是变相的传统乡村基层组织。在晚清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国家一体化的目标也限制了公共领域的产生和发展。此外,中西组织功能与政治术语的表面相似性,并不意味着文化本质的相似性,特别是中国人关于“私”的概念,很少在个人权利的范围内得到认同,这就注定了中国人的公共领域同强调维护与尊重私域的西方公共领域之间存在着根本差异。杨强调:更为谨慎地辨析中西语境的差异是把研究导向深入的关键,而中国的市民社会研究注重探讨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比较符合中国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注:杨念群:《近代中国研究中的“市民社会”——方法与限度》,《二十一世纪》(香港)1995年12月。)

      杨念群对罗威廉的汉口研究有精彩的评析。他指出,“罗威廉思维中的矛盾困局表现得是很明显的,一方面他担心把中国历史变成西方发展的一个理想式投影,故而极力回避抽象的哲学讨论,而以汉口研究为案例,阐述中国城市演化的特征;另一方面他所使用的诠释工具如‘公共领域’等概念仍是西方式的,而且不可避免地仍以欧洲史和西方经验基础来衡量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因此,“罗威廉以对汉口‘公共领域’的分析为标帜,却并未考虑其历史渊源的错位问题”,虽然“以反‘韦伯式圈套’的面目出现,却不免仍给人以仍在其套中的感觉。”(注:杨念群:《“市民社会”研究的一个中国案例——有关两本汉口研究著作的论评》,《中国书评》1995年5月。)

      梁元生也认为,“既然用‘公众空间’和‘市民社会’这种在西方具有特义的概念来解释中国史,就不能照顾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政治意义。”他主张:“从中国社会内部去发现问题,用实在的史实和资料为基础而创发或叠架出来的理论,才是‘中国本位’的史学。”(注:梁元生:《历史探索与文化反思》, 香港教育图书公司1995年版,第23页。)

      与“文化派”倾心于文化和历史比较思辨不同,“商会派”则相对较为务实,更重视史实的归纳和演绎,在此基础上进而提出中国学者“自己的”近代中国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的理论模式,这实际上与“文化派”的部分结论所提供的建议不谋而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马敏、朱英的“在野市政权力网络—市民社会雏形”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