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学术界对辛亥革命时期的浙江军政府没有作过专门的研究,但由于立宪派首领汤寿潜出任了军政府首任都督,因而常有学者认为浙江是被立宪派“窃夺”了军政大权的省份。有的进而指出:汤寿潜就任都督后,立即与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妥协,后来虽由同盟会员蒋尊簋继任都督,但施政方针并无变更。浙江军政府是什么性质的政权?应作何评价?本文拟就此作进一步探讨。 一 1911年11月5日,在杭州光复的凯歌声中,浙江军政府应运而生,它是以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核心的、依三权分立原则建立起来的地方民主共和政权。 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治结构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基本形式。随着晚清西学东渐,三权分立学说也输入中国,成为资产阶级建立新政权的理论基础。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时,就依据三权分立原则设立了本部机关。次年,孙中山又在《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依据三权分立原则对未来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作了初步规划,并规定革命成功后的省级政权称“军政府”,其首领称“都督”,地方议会及地方行政官皆由人民公举〔1〕。 浙江军政府正是按三权分立原则和同盟会设计的方案建立起来的,《中华民国浙江省约法》明确规定:浙江军政府由“都督及其任命的政务员与议会、法院三部构成之”〔2〕。 以汤寿潜、蒋尊簋为首的都督府是浙江军政府的行政机关。早在杭州起义前夕,成立浙江军政府的问题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革命党人在浙江从事政治、军事斗争多年,有很强的实力,但当时革命党领袖陶成章、章太炎尚在海外,其它革命党人又都自忖难以胜任都督重任,所以在举事前酝酿军政府都督人选时,同盟会员褚辅成提议推“众望所归”的立宪派首领汤寿潜出任都督,以资号召,利于光复,为大多数人所赞同〔3〕。杭州光复的当日,汤经沈钧儒、陈黻宸、马叙伦电催, 并在陈时夏的邀请下由沪抵杭,当即被正式推举为都督〔4〕。可见, 说汤寿潜“窃取”浙江都督之职是有失公允的。 汤寿潜虽然出任了都督,但革命党人仍掌握都督府很大部分实权。11月5日汤寿潜一到任,就推举陈黻宸任临时民政长、 周承藀为总司令、沈钧儒任交涉长、褚辅成为交通长、汪嵚为巡警长,以组织临时政治机关〔5〕。上述人员中革命党人虽然占了五分之三,但因原咨议局正副议长陈黻宸、沈钧儒担任了重要职务,所以名单一公布便遭到民军首领的反对。11月7日的都督府军事会议, “举褚辅成为政事部长,庄菘甫为财政部长,沈钧业副之;陈汉弟为民政部长,张福之副之;汤尔和为外交部长,方鸿声副之;傅修龄为交通部长,黄越川副之;陈泉卿为总务部长,谢斐麟副之”〔6〕, 周承菼仍为浙军总司令,组成都督府。上述人员中,笔者查得褚辅成、庄菘甫、汤尔和、方鸿声、谢斐麟、周承菼、沈钧业、陈泉卿8 人均为同盟会、光复会会员,占三分之二,“谘议局人毡概行摈弃”〔7〕。 以上各部初设时为并列机关,但不久政事部以下之财政、民政、外交、交通、总务各部均改为科,“悉隶政事而辖于都督”,扩大了政事部的权限。稍后财政科又独立为部,另增设军政部,同盟会顾乃斌任部长〔8〕。这样就形成了浙军总司令部和军政部主军政, 政事部掌民政,财政部管财政的格局,而这4部部长均为同盟会员。所以, 革命党人掌握了都督府的实权。《申报》当时就指出,“浙省光复后,建设手续纷繁,致匝月以来,凡军政、政事、财政三大部鼎峙一城,都督几同赘瘤”〔9〕。 曾任都督府印铸局长的马叙伦也说:“汤老固然正式做了都督,但是没有实权”〔10〕。汤寿潜当时在给友人的信中“对军政属之司令部,民政属之民政部,一省之内,颇似脑胸之双头政体”〔11〕,流露出不满,抱怨道:“下走在此从无个人自发之命令”〔12〕,自喻为“傀儡都督”〔13〕。这些说明,当时浙军都督府的实权是掌握在革命党人之手的。 1912年1月同盟会员蒋尊簋继任都督后, 浙江都督府的机构设置更趋完善,革命党人在都督府的地位也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蒋氏公布了《浙江都督府官制议决案》、《浙江各司官制议决案》、《浙江军政府军事组织大纲》等法规,将原来的部一律改为司,另设若干厅、处、局,后司又有增减,在此后较长时间里都督府基本维持下辖5司3局1 厅1处的行政格局。其名称及任职情况是:民政司长褚辅成, 财政司长高尔登,教育司长夏曾佑(后为沈钧儒),提法司长朱文劭,军政司长陈仪,法制局长林大文,印铸司长楼守光(后为马叙伦),稽勋局长俞炜,参议厅总参议蒋方震,参谋处长周凤岐〔14〕。 考察这一阶段浙江都督府各机构及主要人员,可以发现以下几个明显特点:一是机构名称及建制采取了东西方各国的新制,具有破旧立新的开拓性意义;二是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大多是出洋留学的新知识分子,如褚辅成、蒋方震、蒋尊簋、陈仪、马叙伦、朱文劭都曾留学日本,学习法律和军事;三是革命党人是都督府的核心,他们掌握了实权,都督及民政、军政、财政各司长,参谋处长、印铸局长、稽勋局长、参议厅总参议都为革命党人,教育司长也较长时间由革命党人担任。 浙江独立后不久成立的临时省议会是浙江军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浙江军政府成立时曾设立“参议部”作为临时决策机关和立法机关,张恭、吴思豫、顾乃斌、庄菘甫、黄元秀、陶成章、蒋箸卿、朱炯裳、庄辛野、周淡游、张浩、方鸿声被举为参议〔15〕,凡都督府事,事无巨细均由参议部协商〔16〕。黄元秀也说“所有军政大纲,皆由参议会(应为部,引者)议决,送都督府执行”〔17〕。但参议部只是军政府草创时期临时性与过渡性的议政和立法机关,它非经选举产生,参议还可兼任其它行政官员。于是都督府决定设立省临时议会,12月10日,省临时议会正式召集,选举莫永贞、张翅为正副议长,议员共38人〔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