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最后10年堪称我国近代史上最为复杂的历史时段之一,也是最值得深入研究的历史时段之一。一旦无意中割裂历史本身某些基本的因果联系,超时空地设想“新政”的美好前景和埋怨辛亥革命不该发生之论就在所难免。适当考察清皇朝在“新政”第一阶段(1901—1905)所陷入的某些困境,或许有助于对“新政”第二阶段(1905—1911)最终为辛亥革命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的理解。从历史的因果联系中体念历史的辩证法,也许比超时空地设想“新政”的美好前景和埋怨辛亥革命不该发生等言论要实在些,也可信些。 “新政”伊始,固然较之“洋务运动”更能体现清朝统治者学习西方的决心与实效,更具有社会转型的架式和色彩,但是,主持“新政”的清政府却深感困难重重,怨声载道。应该说,人类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改革都难免受到来自正、反两方面的攻击和社会阻力。激进者往往斥改革为肤浅,批评改革者敷衍或骗人,缺乏诚意;顽固守旧者则詈骂改革为不成体统,埋怨改革者轻信浮言、孟浪和轻率。慈禧所把持的清政府在这方面的尴尬情状尤为突出,其主要表现在: 第一,社会各阶层对慈禧为首的清政府普遍持不信任态度,信誉很糟。一场成功的改革需要一流的政治家主持其间,慈禧在国人心目中却只是一个擅玩小聪明,擅操宫廷政变的权利狂。王照说她“但知权利,绝无政见”〔1〕,陈夔龙说她只看重“利害切身”〔2〕,所说的都是一个意思。 大凡统治者的改革都是在自身统治秩序难以正常维持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其改革动机与目的无一不是旨在维护自身的统治和既得利益,与此相反的例证是不存在的。以往的论著多拿改革者的动机与目的做文章,得出慈禧一伙人缺乏改革诚意,纯属欺骗等结论,充其量轻描淡写地提一下某些“新政”措施的“客观作用”,其说服力似嫌不够。大凡成功的改革能更好地维护改革者的统治,使改革者如愿以偿;失败的改革则使改革者事与愿违。改革者的动机与目的并不决定改革的成败,后者主要取决于改革者的能力与具体操作技巧,以及客观历史环境与条件。改革者改得如何,往往决定改革的结局;而改革者对自身的统治与利益最终维护得如何,又往往取决于改革的结局,这也属于历史的辩证法。 戊戌年间由亲政的光绪帝主持的变法运动曾使举国上下一致欢呼,庚子之后由恢复“听政”的慈禧主持的“新政”却使国人普遍持观望和怀疑态度,二者是如此因时而异和因人而异,这才是一个实质性的问题。1911年武昌起义前夕,时任美洲四国出使大臣的张荫棠在一封奏折中提到:“戊戌变法,新机一开,耸动邻邦之观听,外人与吾国商民遇者,握手称庆,望中邦之将为强国。遭拳乱而机一窒,贻误军国之罪魁终于就戮。两宫回銮复行新政,国是既定。”〔3〕张荫棠不好明说, “新政”的主持者慈禧太后就是在镇压中外所望的戊戌变法,并且遭惹庚子之祸后才回头开始所谓“新政”的,她才是“贻误军国”的真正罪魁。由一个镇压变法运动的刽子手来主持新一轮的变法,其变法动机与效果自然就易遭国人怀疑,臣民以变戏法的舞台表演和政治招术视之,或感到滑稽和别扭,或为之厌倦,胸怀疑虑,均属情理之中。而20世纪初年的中国局势已经不是一个翻云覆雨的拙劣皇朝所能随便左右的了。“义和团的失败使它丧尽面子”〔4〕, 加上慈禧于中日甲午战争前占用海军经费修颐和园等丑恶历史与下诏罪己并不彻底等现实因素,都决定了慈禧所主持的关于“新政”的政治动员是十分有限的。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论著对以往论著斥“新政”为“假维新”、“伪变法”之说提出异议与批评,所论大都不乏说服力。而“假维新”之说,原本最先出自反清志士陈天华之手笔,他是为激励国人投入暴力反清斗争而立论的。他说:清廷“见从前守旧的惹出祸来,才敷衍行了一段新政,不过是掩饰人的耳目”,“……还有那,假维新,主张立宪,略畛域,讲服重,胡汉一堂。”〔5 〕视“新政”为“假维新”而竭力抨击者绝非止于陈天华这样的反清文豪。戊戌政变的漏网之鱼梁启超也曾以“伪维新”、“伪改革”等词句相讥。奉张之洞之命派往日本的湖北留日学生监督钱恂致函好友汪康年时也不乏愤世之言。面对庚子之变后日趋严重的东北危机,他函告汪氏:“以此数千里之地,数百万蠢悍之民,委之于数十百满洲极贪虐之官之手,试问能三年无事乎?此三年后,俄力愈增,我力愈微(必每年输数十百万金于满洲地)。彼时,俄再索地,将何以处之?总之,新政必无望,要此东三省何用?”〔6〕他甚至还说:“目下所谓上谕者,仍是狗屁大话。”〔7〕此时此刻慈禧之流的政治威信就可想而知了。有了钱恂这一句“狗屁大话”,数年后由钱氏的同乡——浙江反清志士所撰写的那份《革命协会章程》斥清廷的上谕为“狗屁的上谕”,还有钱氏的好友章太炎稍后那句训斥皇帝的“国骂”——“载湉小丑,未辨菽麦”之出台,都不足为怪了。 第二,失去许多改革机遇之后于万般无奈之下才启动的“新政”,不仅在政治上感到被动,而且经济上也困难重重,出现某些恶性循环。 据宣统二年编制的预算统计,清政府于1899年的财政赤字即达1,300余万两,1910年却增至8,000万两左右。“新政”的计划不可谓不庞大,改革的速度也不可谓不快,但各省除了摊付巨额赔款、债款、上缴宫廷挥霍等款外,练新军也好,办实业也好,兴学堂、派留学也好,还有各地办警政、地方自治、各类调查与选举,样样需费,而且非有巨额投入不可。对于连支付赔款与借款都不堪重负的清皇朝来说,经费问题就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以新军编练为例,如果根据36镇的编练计划估算,每年需花费5400万两以上,而清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才9000万两左右,编练计划就只能大打折扣。结果除袁世凯的北洋6镇和福建、 吉林两省基本上完成编练任务外,其余各省或有名无实,或减少计划。浙江号称已建成一镇,实际上官兵还不满5,000人,不足定额的一半。袁世凯所编练的北洋6镇之所以比较顺利, 除了同袁氏的积极努力分不开之外,还因为北洋军有拱卫京师之名义,可以依赖户部向各省摊饷。故有人抱怨说:“征天下之饷,练兵一省,如人单护腹心,而听四肢之屠割,未有不立死者也。”〔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