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兵制的改革与近代军阀的形成

作 者:
严文 

作者简介:
严文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030006

原文出处:
晋阳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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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近代军阀的出现,史学界有两种不同意见。罗尔纲说,曾国藩创立湘军,不仅改变了清朝的兵制,在军队中形成了“兵为将有”的状况,也牵动了政局的演变,在地方上形成了“督抚专政”的局面,因此他认为近代军阀起源于湘军〔1〕。李新则不同意上述观点。他说, 所谓军阀,其最基本的条件是军队为个人所有,因此不能把曾国藩、左宗棠和胡林翼、李鸿章等人“作为中国近代军阀的开端”。他还说,按照“军队为个人所有”的条件来衡量,不用说曾、左、胡、李,就连辛亥革命之前的袁世凯,也不能称之为军阀。他认为,只有到了清帝退位,袁世凯窃夺全国政权之后,北洋军才完全为袁氏所私有。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是“武昌起义促成了袁世凯北洋军阀的形成”〔2〕。罗、 李的说法虽然都自有其道理,但他们所论的却并不是同一个问题。何况,弄清楚究竟谁是军阀固然很好,但是研究为什么会产生军阀更为重要。为此,本文拟从清末兵制的改革入手,探讨近代军阀的形成及其原因。

      一

      军队是国家机器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有清一代所实行的基本上是八旗、绿营相结合的军事体制,只是到了清朝末年才开始进行兵制改革。八旗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创立的一种兼有政治、经济、社会等职能的军事组织。起初,努尔哈赤亲率一旗,其他七旗均以亲王为旗主分别统辖。清军入关后,为了削弱皇族势力,清政府决定由皇帝亲自统帅镶黄旗、正黄旗和正白旗,是为上三旗。后来,雍正皇帝又褫夺了属于亲王的下五旗的兵权,然后由他指定亲信去统率,从此,八旗兵权完全归于皇帝控制。绿营兵是清朝入关后组建的一支汉族武装。为了牢牢地掌握这支军队,清王朝对绿营兵制有极严格的规定:第一,绿营兵的军政权统一归于兵部,以便将指挥大权集中在中央;第二,军队节制权和局部调遣权“分寄”于各地督抚,以防“悍将跋扈”;第三,如有事起,皇帝还要临时派钦差大臣统辖,以利于统一调度。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由兵部、督抚、钦差、提镇等相互牵制的复杂的控制系统,从而把绿营兵权高度集中在皇帝手中〔3〕。

      鸦片战争是中西方军事力量的第一次正面较量。在西方近代军事力量的挑战面前,传统的旗绿兵制已经无法掩盖其落后腐朽的本质,为了解兵制改革的紧迫性,我们不妨粗略地分析一下战争前夕旗绿兵制的基本状况。

      首先是武器装备落后。19世纪40年代,西方列强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其武器装备正在发生迅速的变化。拿破仑时期的滑膛枪炮,已经开始被一种射程高达600米左右的猎兵枪所取代。 它的“射击精度和远的射程……无可争辩地胜过当时所有的步兵”武器〔4〕。与此同时, 线膛枪和针发枪的先后问世,也大大提高了步枪的射击精度与距离,这使英国步兵的武器处于世界最先进的水平。在海军方面,蒸汽机已经广泛用于舰船,螺旋桨推进器也已问世并即将取代明轮。甲板上设置的旋转平台和滑行轨道,使大部分火炮能够移动,以便向任何方向射击,从而使军舰的攻击力几乎增加一倍。所有这些,对于当时的中国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因为多少年来,八旗兵始终把弓法、刀技、马术等视为看家本领;绿营兵虽有使用鸟枪、大炮等旧式火器的传统,但由于清政府重弓箭轻火器观念的影响,只能停留在使用刀枪弓箭的水平。直到鸦片战争前夕,抬枪抬炮对于中国军队来说,仍然是“制胜利器”,有人甚至奏请皇帝,将“贵州省城贮有辟山威远子母等铜炮……多年锈坏者改铸抬炮以资利用”〔5〕。清朝武器装备落后窳劣的情形, 由此可见一斑。

      其次是战守训练松弛。八旗兵一入关,便以征服者自居,过起养尊处优的寄生生活。于是,昔日剽悍粗犷、骁勇善战的雄风逐渐荡然无存。难怪早在顺治时,就有“八旗人民怠于武事,遂至军旅毁敝,不及曩时”〔6〕的慨叹。到了嘉庆时,不仅逐年逐月的马步训练已经废驰,就连数年一次的大阅也不举行了。因此会发生皇帝“巡幸盛京,阅看该处官兵,布靶中箭者仅止一人”〔7〕的事情。绿营与八旗也不相上下。一方面由于天下承平日久,而绿营训练又惯于只重虚文不求实效,另一方面又由于它实行了一种自誉为“万古良法”的“差”与“操”混同、百役与训练并举的制度,所以渐渐养成了一种疏于战守、但却精于钻营取巧、油滑偷懒的“绿营习气”。总之,八旗军和绿营兵早在鸦片战争前夕,就已经是“既不经战阵之事,又不见搜狩之典;筋力日懈,势所必然”了〔8〕。

      再次是兵弁素质下降。八旗官兵的待遇,原本十分优厚。但由于后来生齿日繁,产生了严重的“八旗生计”问题,使清政府不得不用扩大旗兵兵额的办法来补苴,于是八旗日益成为一个救济机构,选拔兵丁时不是专门挑选体壮艺精者,而是优先考虑生活困难者。这显然是旗兵素质衰颓的一个主要原因。绿营官兵待遇菲薄,其弊端之一便是“吃空额”,从而造成了兵员上的严重缺额。另外,从士兵状况来看,“漳、泉悍卒,以千百计械为常;黔蜀冗兵,以勾结盗贼为业;其他吸食鸦片、聚开赌场,各省皆然”。军队里,“无事则游手恣睢,有事则雇无赖之人代充,见贼则望风奔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者,又比比皆是〔9〕。于是“钻营、奉迎、取巧、油滑、偷惰、克扣、冒饷、窝倡、庇盗、开赌场、吸鸦片”〔10〕的现象,便屡见不鲜了。兵就是匪,匪就是兵,成为绿营兵弁素质的基本状况。

      最后是军政指挥失当。如前所述,清政府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将军队的管理节制权分寄于督抚,兵政、军需权统归于兵部和户部,军令权和最高指挥权则操纵于皇帝之手。与此同时,还实行了一套以旗制绿、以文制武的政策。这样一来,凡是有事兴兵,必然形成文法繁密、层次过多、相互扯皮、难以沟通的状况;军队集结后,又往往因为营与营之间、士兵与将帅之间互不熟悉,从而造成了相互牵制、形同散沙、军令难行、指挥失灵的局面。

      鉴于上述原因,清朝军队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虽然拥有人数和地理方面的绝对优势,但失败是必然的。早在战争爆发之前,当时在澳门发行的一家报纸就曾经毫不客气地说:“中国之装备,普天之下,为至软弱的极不中用之武备,及其所行为之事,亦如纸上说谎而已。其国中之兵,说有七十万之众,未必有一千人合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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