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与外蒙撤治述论(1915—1919年)

作 者:

作者简介:
梁彩花 广西中医学院社科部

原文出处:
安徽史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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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蒙撤治问题,是北洋政府时期内政、外交的重要问题,迄今学术界很少论及。本文根据有关史料,就1915—1919年间北洋政府在西北边疆问题上的举措,围绕外蒙“自治”、“撤治”问题的国际纠纷,分析外蒙“情愿取消自治”之内外因素,以加深我们对北洋政府和外蒙撤治问题的认识。

      一、外蒙从“独立”到自治的经过

      几个世纪以来,蒙古高原北部的几个地区(后来大体称为“外蒙”),一直是中国版图的一部分。到了1840年以后,外蒙仍然在清朝政府治理之下。清政府在外蒙设置各级行政和军事机构,直接派遣官员或通过“理藩院”等中央机构,利用联姻、封袭、给予优厚待遇之方式,任命外蒙古王公和活佛等喇嘛教上层僧侣,对外蒙实行有效统治。1910年清政府在外蒙古实施“新政”,以争取民心和巩固西北边疆,防止强邻沙锇的侵略。“新政”一开始就遭到了沙俄的反对。沙俄趁清政府实施“新政”时一些举措的不完善及与蒙古地区矛盾激化之机,拉笼和煽动一部分封建领主和活佛,酝酿叛乱。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沙俄派多人至外蒙游说,乘机怂恿其独立,离间中国外蒙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在沙俄策动和援助之下,外蒙一部分王公、贵族背叛祖国,于12月16日发表“独立宣言”,宣布成立“大蒙古国”,以“共戴”为年号。

      1912年1月,民国成立,一切正在草创之中, 无暇顾及一些边疆问题,遂予沙俄可趁之机。但中华民国政府不承认外蒙独立。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于1912年1月28日致电外蒙喀尔沁亲王, 告以“俄人野心勃勃,乘机待发,蒙古情形,尤为艰险,希群策群力……戮力一心,共图大事”,并希望“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1〕。4月,孙中山退位,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对外蒙独立亦表示反对。他致电库伦哲布尊丹巴:“外蒙古同为中华民族,数百年来,俨如一家,现在时局阽危,边事日棘,万无可分之理”〔2〕,并晓以利害,劝其取消独立。同时,民国政府还订定了“蒙古优待条例”,以示对蒙古民族的关怀。但外蒙当局未听规劝,于1912年11月2日, 与沙俄订立了《俄蒙协约》,沙俄获取了“监护”外蒙内政外交的特殊权益。沙俄以“承认中华民国”为诱饵,对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进行讹诈。北洋政府闻悉,大为震惊。外交总长梁如浩于11月7 日照会俄使库朋斯齐,就《俄蒙协约》提出抗议。他明白指出:“蒙古为中国领土,现虽地方不清,万无与各外国订条约之资格,兹特正式声明,无论贵国与蒙古订何种条款,中政府概不承认。”〔3〕袁世凯也于1913年1月26日复库伦活佛哲布尊丹巴电中指出:“库伦不宜与中国分裂……”,规劝外蒙当局放弃独立〔4〕。于是中俄双方就外蒙问题进行谈判。1913年11月5日,双方签订《中俄声明》,北洋政府承认外蒙古的自治权,俄国承认中国在外蒙的宗主权。1915年6月7日,中、俄、蒙三方经过不下40次的会晤谈判,最后在恰克图又签订《中俄蒙协约》,重申上述精神。并规定:北洋政府可在库伦设办事大员公署,恰克图等地设佐理员公署,册封外蒙王公爵职及喇嘛名号依旧〔5〕。 外蒙古“独立”在名义上被取消,外蒙遂进入“自治”时期。

      二、陈箓、陈毅对外蒙的经略

      《中俄蒙协约》签订后,北洋政府为恢复与外蒙地方之间政治经济联系,加强中央政府对外蒙地区的治理,进行了不懈的苦心经略。在这种种努力之中,包含了与沙俄争夺在该地区权益的斗争。

      条约签订后的第9天即1915年6月16日,北洋政府特任陈箓为都护使,充任库伦办事大员;22日任命陈毅为都护副使,兼乌里雅苏台佐理员。7月19日, 国务卿徐世昌又公布了《库伦办事大员公署章程》10条,确定了办事大员的直接管辖区域和大员公署的组织系统。其中规定:办事大员总监视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不违犯中国宗主权,及中国暨其人民在外蒙古之各利益;办事大员直隶于大总统;公署卫队设200名。同时公布了《乌科恰佐理专员公署章程》12条, 规定了乌科恰佐理专员的直接管辖区域及职能等〔6〕。 另外在库伦公署设军事参赞处,作为外蒙驻扎军队之总机关,统辖乌科恰3处卫队。 陈箓奉命为都护使后,在北京稍事安排,即于10月4日启行,26 日抵库伦。外蒙自“独立”后,不复有中央之官吏已4年时间, 陈箓一行的抵达,代表中央政府的官员才重回外蒙地区。依据《中俄蒙协约》,库伦活佛应受中国大总统册封,此为象征中国宗主权最重要之典礼。这样,在1916年7月8日举行了中国大总统册封哲布尊丹巴为呼图可图汉的隆重仪式。

      陈箓任职期间,在外蒙地区推行了一系列新政。1915年11月4日设立词讼处,以解决蒙事民刑纠纷。 刚成立时即接外蒙地方当局移送新旧民刑案件计60余起,并监犯30余名,数日后新收呈词亦不下10余起,均逐渐解决〔7〕;11月9日,陈箓照会外蒙当局,取消人头税及房屋税。本来世代居住中国边区的蒙族人不事耕作,不业工商,外蒙地方岁入之款,大都取自于内地商民,苛捐杂税甚多。陈箓与外蒙赛音诺汗交涉时说:“本都护来此以保护商民为第一责任,对于外蒙的内政自应不加干涉,不过外蒙行政凡涉于商民利益事件,希先行通知,俟两方同意,再行施行”〔8〕。 最后外蒙当局同意取消人头税及房屋税,减轻了人民负担。11月22日,越境追剿沙俄支持的土匪巴布札布,当场击匪千余名,生擒500余名,获枪枝弹药甚多。 并乘胜追蹑逃匪,出面安民,保护了蒙民的生命财产安全〔9〕;1916年1月24日,召开电线会议,签合同15条,用蒙员管理邮局,以华文和英文为公务电报正式文字。外蒙电局最初拟全聘俄人担任电报员,陈箓以利权关系,极力劝说外蒙当局要维护中国主权,经两月磋商,始达成议:中国电报员4人,俄国2人〔10〕。通过这一机构的设立,加强了内地与外蒙地区的通讯联络;成立外蒙总商会,目的纯系调解汉商在外蒙的内讧。外蒙的汉商主要分两帮:西帮和京帮。双方历有成见,再加经济利益之争,矛盾冲突较深。外蒙总商会协调了两帮的关系,分歧略有弥补〔11〕。这些措施团结了汉族和蒙族人民,打击了沙俄势力,维护了中国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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